隔夜酒太坑人!棗莊一貨車司機上路被查「丟飯碗」

隔夜酒太坑人!枣庄一货车司机上路被查“丢饭碗”

齊魯網7月24日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道理相信大家都懂,但也有不少人心存僥倖,認為前一晚喝了酒,第二天睡醒就可以繼續開車上路了,但往往是人醒酒未醒。滕州交警近日就查處了一名酒駕司機,而且他駕駛的還是營運貨車。

發當天早上10點半,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沿紅荷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紅荷大道與善國路交叉路口時,駕駛員王某看到有交警設置卡點檢查過往車輛,便停靠在路邊,這引起了值勤交警的注意,便上前檢查。

民警進行靠前檢查駕駛證和行駛證,在檢查證件的同時,聞到車內有酒味,接著對駕駛員王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測試,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勤一中隊中隊長殷召宏向記者介紹說,“經測試,駕駛員王某每100毫升血液含有68毫克的酒精。”

隨後,王某便被帶到交管科接受處理,經瞭解,王某是在前一晚和朋友喝了酒,第二天早上,本以為已經醒酒,便開車去拉貨,沒想到還是因為酒駕被查處。因為他開的半掛車屬於營運機動車,受到的處罰更為嚴厲。

滕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民警黃淼介紹,對於駕駛員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之規定,處十五日拘留 並處五千元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這個處罰對機動車駕駛員來說是非常嚴重的。”

事後,記者瞭解到,今年46歲的王某正值壯年,上有80歲的老母親,下有兩個上學的孩子需要供養,這次違法行為不僅讓他進了拘留所,還砸了自己的飯碗,失去了駕駛營運車的資格,可謂教訓慘痛,警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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