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规范“选管出”重点环节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中国气象报记者李一鹏 通讯员姚志国报道7月11日,中国气象局党组印发《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根据中央要求和气象部门实际,规范干部“选拔、管理、退出”等重点环节,完善考评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全力建设一支符合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领导人员队伍,更好激发事业单位活力。

我国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沿用党政机关干部模式,缺乏充分体现自身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政策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对此,中央2015年印发《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随后,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相继印发了宣传思想文化、高校、中小学、科研、公立医院等5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形成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1+5”制度体系,为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占比大,是气象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尤其是选拔任用过程中,简单套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结合近年来选人用人检查和平时发现的问题,急需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施办法。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要求,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实际,借鉴相关部委和各地经验,充分吸纳部门内意见,出台《实施办法》,将其作为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的重要遵循。

《实施办法》分为总则、任职条件和资格、选拔任用、任期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评价、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监督约束、退出、附则等9章40条,以 “选、管、出”重点环节为主线,突出党管干部原则、明确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和要求、规范考核评价激励和监督管理。既坚持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又不再简单套用行政人员管理模式,体现事业单位的自身特点。

在适用范围和原则上,《实施办法》明确其适用于各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将党管干部作为领导人员管理的首要原则,并将其贯穿到选拔任用、目标考核、职业发展、激励保障、监督约束等各个方面。

在任职条件和资格方面,《实施办法》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明确提出既注重管理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更注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突出分级分类管理,明确规定专业技术职务提任四级以上,五级、六级、七级、八级管理岗位的任职条件,根据工作特殊需要从专业技术岗位到管理岗位担任领导职务的基本资格,以及放宽任职资格的要求等。

在选拔方面,《实施办法》明确用人导向、决策机制、选拔要求、任用方式、选拔程序等。要求党组(党委)和人事部门要发挥好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要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防止“带病提拔”。在任用方面,提出区别不同情况实行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同时对领导人员的任期、考核评价等进行了规范。

结合中央对干部能上能下、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和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的新要求新部署,《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培养教育、任职交流、干部培养、后续发展、表彰奖励及容错纠错机制,对领导人员职业发展和激励保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提出完善领导人员后续职业发展制度;合理确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绩效工资水平;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等要求,为实干担当者加油鼓劲。

《实施办法》还对监督制度、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自我约束,以及六种退出情形、退出方式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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