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出炉!

靖江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出炉!

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

(一)高校贫困新生一次性资助。对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就读、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新生中城乡低保家庭或持有《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孤儿、残疾学生等家庭经济困难的靖江籍学生实施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本科每人4000元,专科每人3000元。请符合条件的高校录取新生于8月30日前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登记,登记时需携带资料:1.户口簿;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贫困证(如低保证、特困证、孤儿证、学生残疾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建档立卡家庭大学生资助。对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大学生实施资助,直至完成大学学业,每人每学年发放3000-4000元助学金(大专3000元、本科4000元)。请符合低收入农户子女身份的高校录取新生和在校大学生(今年毕业除外)于8月30日前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登记,登记时需携带资料:1.低收入农户帮扶手册(靖江市扶贫办制发)及复印件;2.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高校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校大学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和条件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由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的新生;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家长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二)贷款利率及本金偿还

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贷款额度

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000-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1000-12000元。

(四)贷款期限

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为 “学制加13年但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在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最长为3年,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

(五)贷款申请材料及受理机构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和困难证明材料,同时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六)贷款手续办理时间

每年8月1日-9月30日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正式办理期限。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三楼东

联系电话:89118233 联系人: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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