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短視頻產品模仿之路走不通,創新真的那麼難嗎?

早在上個月,張一鳴在朋友圈說“微信的接口封殺,微視的抄襲搬運,擋不住抖音的步伐。”隨後馬化騰回覆稱,“可以理解為誹謗。”隨後是雙方互相起訴,讓兩家的戰事再度升級,從最初的抖音、微視之爭,已經發展為騰訊系、頭條系的全面對抗。

但從今天來看,基於搶奪熱門賽道與風口的目的,短視頻行業幾乎都陷入互相模仿的僵局之中。

天下短視頻一大抄,模仿抖音難成功有哪些理由?

雖然微視在更新的多個版本中強調其獨創、首創的功能,包括歌詞字幕、跟拍、美型、國內首家支持照片、視頻混排製作MV的產品;但從其過去基本的產品形態來看,微視和抖音都太過相似。但微視顯然在有意識的撕掉抄襲的標籤

但是短視頻這個賽道上,對抗圍剿抖音的不僅僅是騰訊,2017年微博就上線了酷燃,專注在IP類短視頻節目,時長較長。微博前不久低調上線短視頻APP“愛動小視頻”。 愛動的分類菜單也非常簡單,只有“推薦”和“關注”兩個。從簡介到產品形態,與抖音相似度極高。

音乐短视频产品模仿之路走不通,创新真的那么难吗?

騰訊在微視之外,還陸續推出下飯視頻、速看視頻、時光小視頻幾款新產品,可以知道,騰訊在短視頻這個賽道,走的還是內部賽馬機制的玩法。三款視頻被認為是對標今日頭條旗下三款產品,時光小視頻懟上今日頭條的“時光相冊”,下飯視頻類似西瓜視頻;速看視頻則是一款追劇速看軟件,涵蓋全球趣味視頻、影視資源、神剪輯視頻。

百度早在2016年10月也嘗試過將旗下的百度圖片APP更名為榴蓮,但由於在內外部關注度不夠,不過這款產品迅速荒蕪,隨著短視頻賽道風口成型,後來百度再次推出了Nani小視頻。產品風格與抖音、微視如出一轍。

音乐短视频产品模仿之路走不通,创新真的那么难吗?

這一次,百度、騰訊和微博都推出了類似抖音模式的新的短視頻產品,15S時長、首頁即信息流刷屏模式,輔之以潮流時尚的品牌標籤,並主打帥哥美女音樂、舞蹈等內容為主……幾乎所有新進入短視頻賽道的選手,其策略都是複製抖音模式,然後砸重金爭搶頭部網紅與大V。

但其實這是一件註定會失敗的圍剿戰。我們從當前已經冒出的諸多短視頻產品來看,許多都是沿著抖音的路子在模仿,但隨著時間窗口期不斷過去,頭部陣營玩家依然是頭條系加快手,抖音依然是增長最快的那款產品,頭部陣營基本已經固化,打敗抖音的已經不可能是另一個抖音。

這背後的原因在於,一方面是抖音這種模式給予用戶的品牌形象已經定性,前期爆發式增長背後實則是快速搶佔了用戶心智。當前抖音日活突破1.5億,短視頻行業月活躍用戶規模應該已經達到了5~6億左右,增量空間已經不多,這意味著要從抖音身上搶佔用戶,難度可想而知。

另一方面,況且頭條系本身作為巨頭,資金資源同樣充足,加之先發的增長優勢與用戶心智已經接近定型,後來的模仿者很難依賴資源、渠道、挖紅人等因素破局。紅人們會基於各短視頻平臺的補貼扶持政策去薅一波羊毛,但紅人們與大V顯然不會徹底離開抖音。

其三,這些年人們對模仿的行徑相對更為牴觸,模仿者往往面臨巨大的輿論曝光壓力,一旦被抓住把柄,模仿者在輿論聲量層面也會敗下陣來。

最後是後來者對抖音的模仿則其實是強化了抖音作為行業領軍者這樣一種形象。每個模仿抖音的參與者,都在為抖音的品牌宣傳與用戶漲勢添磚加瓦。

所以我們看到,到了今天,數據顯示,抖音的日活已經達到1.5億,但無論微視、百度、微博短視頻的增長勢頭與抖音依然不在一個量級,純粹的copy之路已經是死路。

抖音的模仿或源於社交焦慮

所以今天微視也在不斷去抖音化,尤其在雙方競爭不斷升級的背景下。不過抖音早期也是對Musical.ly像素級的模仿者。Musical.ly的創始人陽陸育曾對媒體表示,“抖音對於Musical.ly 進行了從產品到運營策略全方位抄襲。”

但是眾巨頭圍剿抖音的同時,抖音依然沒有停止去從其他產品身上尋找靈感。在目前,抖音上線了雙人合拍模式以及推薦頁面的信息流模式,如果對國內的短視頻產品有過了解就知道,這種模式其實是借鑑國內音樂短視頻動次APP首創的多格合拍模式。

動次的音樂短視頻玩法模式是通過多個小格短視頻拼裝組成一個短視頻的玩法,任何人都可以基於你的內容作品進行二次創作,每個小格里面的內容都可以被替代編輯,最終呈現合成的音樂表演,可以是多人同屏和一人多格同屏。

音乐短视频产品模仿之路走不通,创新真的那么难吗?

在這裡依然可以看出,抖音由於在一開始是通過模仿其他產品不斷迭代的,但容易造成後來壯大之後產品理念的混亂,本質上是抖音之前copy了musically之後成為了行業領先者,但對於未來的棋局怎麼下卻沒有想好,這導致產品進化迭代的過程中變得焦慮,而固有的產品理念和邏輯是根,一旦缺失,很容易在新的產品功能創新方向遭遇挫折。

加之當業內將抖音上升到威脅騰訊社交地位的一款產品的時候,抖音向社交“突破”的願望很強烈,比如目前抖音上開通了“故事”一欄,可以@好友,並在首頁開設“附近”一欄,與推薦欄並列。在最新的版本中,“關注”一欄改版,成為“縮小的視頻+評論、點贊、轉發欄”的形式,與微博類似。

不過我們看到,雖然抖音關注界面在模仿動次APP的信息流與微博的社交轉發模式,但所不同的是,前者信息流視頻框完全適配屏幕,但抖音右半邊出現了大塊的黑邊。對於這一大塊黑邊的呈現,有業內人士指出,“目前關注一欄的短視頻根本無法適配手機屏幕,留出這麼大的黑邊,產品上看就不美觀。我認為抖音的產品經理邏輯是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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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會出現這種情況,也在於創新本來就是件很難的事情,而產品迭代的壓力下,產品經理往往都是頂著快速出成果的壓力,這容易導致產品戰略方向模糊,而產品經理要做的就是已有產品的不斷迭代來對抗同行的壓力,這時候更容易出現盯著別人產品或者垂直領域玩家的產品進行模仿,而借鑑音樂短視頻動次APP多格拍攝或者雙人合拍的這種模式的借鑑其印證了音樂社交的野心,但是產品邏輯卻不對,因為抖音的用戶需求的是泛娛樂的內容消費而不是社交。

產品創意本身的契合度是與產品基因相關,動次APP的這種音樂短視頻模式本身是一種音樂圈子內社交生態鏈的玩法,契合了音樂圈、文藝圈以作品會友的這種圈子社交的縱向需求。所以我們看到,多格、多人合拍模式與動次垂直音樂短視頻APP的音樂圈子社交玩法的調性是相對契合的,但在抖音上,這種玩法由於社交驅動層面的缺失,也處於相對邊緣化的狀態。

從產品調性來看,硬件巨頭的模仿輔之以性價比鋪路往往可以成功,因為它可以依靠供應鏈的成本優勢和龐大的渠道優勢獲得勝出,但軟件產品則不一樣,因為軟件產品在用戶增長過程中,有著規模生態效應與品牌口碑溢出效應。

隨著互聯網從草莽步入到成熟階段,用戶對於流行產品的嗅覺以及對於首創者的品牌的認可度、對於優質產品的辨識能力越來越強,巨頭對創業者產品創意的模仿可能會遭遇道德與網絡輿情上的指責,另一方面,一旦爆發口水戰,引發輿情關注,巨頭相當於幫創業者做了宣傳,因為弱勢被模仿的一方會收穫更多支持,模仿容易導致產品和品牌步入到一個平庸的形象。

無論幾年前眾巨頭以模仿的路子圍剿微博,微信失敗,還是當前眾多巨頭複製抖音圍剿抖音都難以打破局面,這其實都是在提醒抖音,在軟件所構建的生態模式中,只有創新的產品基因才會持續強化其品牌形象,而隨著自身成長為巨頭,一舉一動都備受矚目,轉而對其他產品模仿式迭代反而會逐步強化先入者的產品調性,帶動先入者的品牌形象脫穎而出,反而為他人做嫁衣。

互聯網從業者如何擺脫巨頭的模仿依然是行業性難題

有人說“被抄襲”是創業者的宿命。因為只有產品被抄襲,才說明創業走對了方向。但這種觀點其實是對巨頭模仿行徑的一種放縱。商業競爭是殘酷的,Copy與反copy的貓鼠遊戲,創業者永遠都站在更為弱勢的位置。因為它抄你的創新,給用戶提供新的玩法,讓其配套設施更齊全,但往往卻會對你的模式造成傷害。

前面說到,一個已經成長起來的巨頭,會比較愛惜自己的羽毛,所以我們看到,騰訊今天打造開放平臺的戰略與路子,已經放棄了模仿的成長路徑,包括微視最近一段時間也在走差異化的路子,因為模仿的代價正在變得越來越高,巨頭的模仿更容易受到同行和用戶的鄙夷。

但是因為各種copy無處不在,所以我們看到今天的互聯網創業圈活躍度已經大不如前。很多互聯網產品一夜爆紅之後會迅速面臨巨頭的抄襲,創業者很難做到策略的萬全準備。比如足記這款產品曾經爆紅之後,也面臨許多巨頭的抄襲,對於其CEO楊柳曾經在接受採訪中無奈表示,面臨美圖秀秀等巨頭抄襲,我也沒有辦法。

音乐短视频产品模仿之路走不通,创新真的那么难吗?

互聯網產品在copy與反copy的貓鼠遊戲中陷入疲態,也在於在於難以從法律、專利、版權層面拿出真正有殺傷力的武器對抄襲者予以致命一擊。在硅谷,幾乎每一家企業都會專門開設一個部門,對公司內的科技產品申請大量專利保護,確保被巨頭公司盯上時,你能及時打一場有把握的仗。早在Google公司上市之前,雅虎就曾經起訴谷歌侵犯其搜索技術專利,最終谷歌不得不統一向雅虎提供270萬股、價值3億多美元的股票了結此事。在當時,3億多美元是一筆極為龐大的賠償。專利的殺傷力可見一斑。

但是互聯網行業對產品創新保護也有它的難點,因為科技、技術方面的創新申請專利容易,但互聯網產品功能設計上卻很難申請專利,這導致巨頭的模仿顯得明目張膽。但在今天移動互聯網相對更為開放與成熟的環境下,業內對創新的呼聲遠超過往,前面說到,巨頭對創業者產品創意的模仿可能會遭遇比過去更強的道德與網絡輿情上的指責,巨頭是幫創業者做了宣傳,而弱勢被抄襲的一方會收穫更多支持。其實,從整個國內互聯網產品的行業環境來看,除了專利版權制度的完善,創業者還可以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來應對這種局面。

有業內人士指出,其實國內有非常多的創業團隊的產品,在創新性上甚至遠超國外的團隊。雖然中國製造向中國創造改變已經提了很多年,但最終要想改變中國產品的整體形象,在於行業從業者並沒有抱團來推動這個健康的生態圈成型,以及對知識產權保護或創新上做到足夠的尊重。

互聯網從業者應該學會模仿創新精神,而不是產

美國互聯網推崇的價值觀是尊重創新與版權,並願意為創新付出溢價,比如說可以採取通過API 、SDK 甚或是關係鏈的開放合作,FEEDS 流的廣告合作來推動行業的進步,比如facebook對WhatApp的收購、Google對Twitch的收購均屬此例,其實國內阿里騰訊等巨頭也在逐步向這個方向走學習這種理念,因此在美國多見巨頭對心儀的創業公司的收購,而少見直接抄襲與模仿。這與美國的“酷”文化有很大淵源,因為在他們看來,創業團隊耗費巨大心思所想出來的創意做出來的產品,如果巨頭見了就直接抄過來,那就不酷了,而且由於產品基因與理念層面上的理解不深,可能走入到錯誤的方向,得不償失。

過去巴慕達品牌創始人兼產品總設計師寺尾玄在其就小米疑似抄襲事件發表的聲明中說道,希望被模仿的是我們的創新精神,而不是產品。而這句話其實在中國互聯網圈也可以引以為鑑。因為創新理念最難模仿,而針對產品功能的模仿的壞處在於容易造成產品邏輯甚至定位上的混亂,以及思維定型受限繼而限制了其未來成長的高度。

對於創業者來說,如何避免這種巨頭之間為搶奪熱門賽道,開打模仿戰傷及自身,或許有幾種思路,其一,學會像周鴻禕過去所說的,少談概念,悄悄做事不要驚動巨頭。雖然這是一種策略上的防護,但可以在羽翼未豐的成長初期避免被過度關注而遭遇模仿打壓。其次是需要自我迭代和持續學習能力,也是創業者最重要的特質。每個品牌的勢能,都是通過一款款產品的迭代慢慢積累起來的,當迭代到一定程度,壁壘就會逐步成型,一旦某一功能強化成為品牌層面用戶熟知的標籤,搶佔了用戶心智,巨頭的模仿或許就會有所顧忌與收斂,創業者還是要學會跟時間做朋友。

其次是需要創業者或者具備創新思維的從業者抱團,通過建立聯盟等方式建立尊重創新的行業文化來形成反制、打壓模仿的輿論壓力。其實在美國也並非通過機制來達成對創業者創新的保護,而是通過形成一種文化上的共識來達成一種普世的價值觀。抱團成立聯盟迫使行業完善相關制度與行業共識來給予輿論壓力也不失為一種有效的策略。其實早在2015年,在智能硬件行業,就有多家智能硬件創業團隊通過社交網絡聯合發起“反抄襲宣言”,其中包括bong、麥開、歐瑞博等多家國內知名團隊。對互聯網巨頭直接抄襲它們的產品模式進行抵制,引發了較大的社會反響,也最終迫使那些巨頭放棄了抄襲。

結語

一直以來,中國企業被西方攻擊與詬病最多的一點就是山寨與模仿,要打破這種外界給予的刻板印象,要打造一個良性的尊重創新與原創的互聯網環境,不能僅僅依靠某家互聯網公司的力量,而需要政府、互聯網企業、巨頭、行業力量以及創業者來共同劃定基本的商業底線,最重要的如何來構建一種文化達到洗腦式的鄙夷效果,推進尊重創新的理念落地與價值觀的形成。

唯有如此,模仿者往往會基於行業輿論的壓力投鼠忌器,新的獨角獸與新的產品創新與模式才會安全落地成長。而巨頭的模仿式創新,背後是強營銷、強運營、隱性補貼等戰術行為推動下來的碾壓效果,換來的是是更可能是相對較低的用戶忠誠度與平庸的用戶體驗、錯位的產品邏輯與理念,這也很可能讓一款原本很的酷產品走上平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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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現場音樂報告發布:用數據解讀年度音樂產業的發展趨勢與特點

  • 20個現場音樂榜單揭曉演唱會、音樂節、livehouse等20個年度排行榜

  • 15場主題活動直擊痛點:探討創新、營銷、科技、演出運營等熱點話題

  • 50位行業領袖經驗分享:就“音樂創新”“現場音樂”“音樂營銷”話題深入探討,分享經驗

  • 500多家機構現場對接:互聯網、演出商、唱片、經紀、票務等機構參與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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