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印發了《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
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
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
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
這意味著社保費“分徵”局面結束了!
也許你還不明白
這對我們老百姓有什麼影響呢?
根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本人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
一般來說
工資越高
社保的繳費基數也越高
然而在現實情況中
很多企業不會按照
你的月平均工資來繳納社保
舉個例子,雖然你的實際工資每月有10000元,但企業卻按照社保繳費下限5000元來給你申報和繳納社保費。這樣一來,雖然當期你到手的工資會變多,但長遠來看,你的社保權益是受到損害的,至少退休後拿到的養老金會變少。
稅務部門和其他部門相比
徵管能力是目前而言最強的
稅務部門最容易掌握用人單位的經營狀況和工資發放情況,對那些不給員工上社保、不全額上社保的企業最方便做到“精準打擊”。
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徵收以後
你和單位得按照
實際工資10000元交社保
這樣一來,雖然你和企業當期繳納的社保費會變多,拿到手的工資會變少,但長遠來看是划算的,這將大大增加你的社保權益。
新政出臺
大家都有不少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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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保斷繳3個月會清零?
這是對政策的誤讀!
參保人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一檔個人賬戶餘額不會清零。個人賬戶的錢仍在賬戶裡,一分錢也不會少,個人賬戶裡的錢可繼續在門診使用。
醫療保險二檔及三檔採取門診統籌的方式看門診,沒有建立個人賬戶,因此也不存在個人賬戶清零的問題。
放心,不會清零!
醫保個人賬戶餘額不會清零,可繼續用;
醫保繳費年限可以累計計算,以前繳的醫保不會白繳。
2
換工作影響養老保險?
現在跨省換工作挺普遍的,尤其是年輕人,一言不合就辭職,二話不說換城市,但是很多人在換工作時並沒有考慮到社保的問題。
受換城市工作影響最大的
就是養老保險
你可能覺得在不同的城市
退休都無所謂
但是不同城市
領的養老金有很大區別
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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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部分,要參照上一年度社會的平均工資。每個省份的平均工資不一樣,自然有不同。
“個人賬戶養老金”部分,按照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從一個城市到另外一個城市,你的個人養老金可以全部轉走,單位為你繳納的20%養老金卻只可以轉走12%。
新規一旦實施
企業便不能再
不給員工上社保
不全額上社保
大家的社保權益將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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