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在離婚時可能遭遇的問題

全球化的熱潮,在潛移默化中影響了人們的觀念和對不同文化的嚮往。近年來,有許多年輕人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水平,或是想感受國外不同的文化地域環境,亦或是為了更方便取得外國國籍,匆忙的就與外國人、華僑結了婚。而身處異鄉,語言不通和文化之間的差異,在發現外國也並非人間的天堂,心理難免產生很大的落差,加上許多與外國人、華僑並無深厚的感情基礎,於是乎萌發了離婚的念頭,卻不知,涉外婚姻,結婚難,離婚更難。

涉外婚姻,在離婚時可能遭遇的問題

涉外婚姻案件中,常見的問題有:

1. 屬人國與所在國立案受限,管轄問題不能解決

若雙方均屬於外國國籍的,婚姻締結地在國外,由於管轄權方面的原因,我國的法院不予受理的,一旦根據所在國法律,所在國法院也不予受理的話,就可能造成某些當事人無法離婚。

涉外婚姻,在離婚時可能遭遇的問題

2. 國外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或者不簽收國內法院的傳票,造成訴訟時間漫長

若一方當事人仍在國內,一方在國外,因為長期跨洋分居,很多當事人與配偶間的聯繫中斷,不知配偶下落的案件比比皆是。法院採用了各種送達方式都不能通知到另一方當事人的,就會採用公告的方式送達,而離婚案件至少要經過兩次公告,每次公告三個月,導致離婚官司週期漫長,讓人望而生畏。

涉外婚姻,在離婚時可能遭遇的問題

3. 財產調查受限,執行希望渺茫,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難以落實

根據國際私法和國家主權原則,在涉外離婚案件中,涉及不動產的處理要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而動產如存款、股票的查詢,往往又在國外,我國的司法管轄權又不能延伸至國外,律師國外取證也不現實。因此,如果一方惡意轉移、隱匿共同財產,國內一方往往無可奈何,就算好不容易判決支付錢款,而國外一方拒不履行的話,國家間司法協助程序也比較繁雜,很可能造成當事人權益無法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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