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自杀,家属抬棺向宾馆索赔30万,调解后赔7千

今年6月下旬,王某独自入住汤阴县城某宾馆。当晚9时许,宾馆工作人员发现王某在房间割腕自杀,随即报警,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

经勘察,排除了他杀嫌疑。

王某的家属要求宾馆给予30万元赔偿,遭到拒绝,遂召集亲朋好友将装有王某遗体的恒温棺放在宾馆通道内。

宾馆多次与王某的家属协商无果,以妨碍营业为由报警。接警后,因涉案人员众多,公安机关将情况通报至城关镇党委、镇政府。

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冯主任“砍价”式调解后,王某的家属从最初要求的30万元一步步降到1万元。

冯主任又劝说宾馆负责人:“虽然宾馆对王某的死亡没有责任,但王某上有老下有小,他这一去,这个家就塌了。

无论是出于人道主义还是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对王某家属予以适当补偿,可以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消除对立情绪,争取早点解决纠纷、早日开门营业,减少自身损失。”

听了这样一席话,宾馆负责人慢慢转变了态度。一方要1万元,另一方只出5000元,调解又陷入僵局。冯主任再次做双方工作,最后双方同意各退一步,折中取价7000元,并签订调解协议。

当晚,王某的家属将王某遗体从宾馆拉走并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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