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通報2018年6月和上半年全國空氣品質狀況 首次將排名城市範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

生態環境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了2018年6月和上半年(1-6月)空氣質量狀況。

這位負責人介紹,按照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有關要求,生態環境部在原有74個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基礎上,將排名城市範圍擴大至169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成渝地區、長江中游、珠三角等重點區域以及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從本月起,每月發佈空氣質量相對較好的前20個城市和空氣質量相對較差的後20個城市名單,每半年發佈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和相對較差的20個城市名單。

2018年6月,全國338個地級及以上城市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2.8%,同比下降5.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3%;PM10濃度為5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O3濃度為17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0.1%;SO2濃度為1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NO2濃度為2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CO濃度為1.0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

1–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77.2%,同比上升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3%;PM10濃度為7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7%。O3濃度為1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SO2濃度為1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3.8%;NO2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2%;CO濃度為1.6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1%。

2018年6月,169城市中唐山、晉城、太原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從第169名到第150名);海口、黃山、珠海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從第1名到第20名,見附表1)。

2018年1–6月,169城市中臨汾、石家莊、邢臺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差;海口、黃山、拉薩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相對較好(見附表2)。

與去年同期相比,2018年上半年169城市中,衡水、保定、銀川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從第1名到第20名);常州、西寧、嘉興等20個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差(從第169名到第151名,見附表3)。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16.7%,同比下降10.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0%。1–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4.9%,同比上升0.6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3%。

北京市6月優良天數比例為36.7%,同比持平;PM2.5濃度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1–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5.9%,同比上升0.9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2%。

長三角地區41個城市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58.4%,同比下降6.8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1–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69.2%,同比上升3.7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6%。

汾渭平原11個城市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36.8%,同比下降2.0個百分點;PM

2.5濃度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2%。1–6月,平均優良天數比例為48.3%,同比下降1.2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6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2%。

附表1

2018年6月169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6月和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首次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附表2

2018年1-6月169城市空氣質量排名前20位和後20位城市名單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6月和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首次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附表3

2018年1-6月169城市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相對較好20位和較差的20位城市名單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年6月和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 首次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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