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扣分了不去處理,等駕駛證記分周期過後再處理可以嗎?

紫月飛雪1


違章早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一不小心闖兩個紅燈那就是12分,如果扣滿12分那是要回去重造的,很多人都不想回去培訓這一個星期,那麼就會出現各種小聰明,買分賣分的交易就來了,各種違法操作。



當駕照在一個記分週期內被扣滿12分的時候,交警部門是可以扣留駕照的,而且駕駛人員要在15日內到車管所或者交警部門接受相關學習,然後在重新進行考試才能拿回駕駛證。

如果是實習期內就被扣滿12分,那恭喜你,直接吊銷駕照,你可能要重頭來過了。

而問題上所說的能不能把一般的分數在下一個記分週期才扣,其實也是可以的。有過這樣的規定,如果在一個記分週期內你的罰款沒有交清,那麼在這個記分週期的扣分,會轉入到下一個記分週期。


但是這樣的情況,在交警上是不允許這樣操作的,如果扣滿12分,一定要回爐重造,學習交通知識直到考過為止,讓你重新學習一遍,防止重新開車上路時又一直出現違章的現象。

而現在針對買分賣分代扣的現象,新的規定也已經出來,一輛車只能綁定三本駕駛證,其他人的無法進行代扣。雖然規定不能代扣,但這種現象早已經變成了一種主流,周圍有人有駕駛證沒有車,那麼駕駛證的12分就可以拿來代扣了。


之所以會有駕駛證的記分制度,初衷完全是為了減少駕駛機動車輛的違章幾率,但是有些人卻利用這個,從中進行買分賣分,獲取高利潤,這樣的行為是不允許的,絕對禁止的,這樣會讓馬路上出現更多的馬路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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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您這種情況,先拿駕駛證去處理6分,等駕駛證記分週期恢復到12分的時候再去處理剩餘的6分是完全可以的。


現在小車2年一小檢,不管您的車子扣了多少分,只要您的車子在年檢前把違章處理完就沒事。駕駛證每年記分12分,週期為一年,也就是比如您的駕駛證是10份考的,今年你把12分扣了8分,還剩2分,等過了10月份週期已滿,您的駕駛證又有12分可以扣了,這種車子違章12分或超過12分的可以採取這種先扣一部分留一部分等駕駛證記分週期滿一年後再去扣是完全沒問題的。既不影響您的車子年檢也不影響駕駛證分數扣完。

但是要切記駕駛證一次最多扣11分,如果您把12分全部扣完,那就等於您要重新去考駕駛證科目一要去學習理論知識了。所以開車的時候還是儘量少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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