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玩“失踪”不还钱怎么办?怎样才能避免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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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常见的事。大多数人面对朋友的借款求助往往出于人情、碍于面子,即便再不情愿,也会把钱借了。

但“借钱容易还钱难”,拿钱时候满应满许,过几天就还,但还钱往往不尽如人愿,转眼就变卦,往往一拖就是几年,既伤钱又伤情,更有甚者连人都找不到了。

钱数不多,大多债主也就忍了。数额较大,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官司一打,又要很长时间,如果借款人消失找不到了,起诉处理就会更难。


大狗和二旺同村一起长大。

大狗在外打工,二旺则在村里搞起来养殖。

大狗每年回家都会给相亲们带很多新鲜玩意儿,印象中,大狗在外面混得不错,哥俩儿的关系也越走越近。

今年回村,大狗与二旺聊起了自己即将要投资无土栽培技术,并声称能给二旺的养殖带来很大帮助,前提是资金还差一些,只是短期周转,需要二旺帮衬一下!

迫于同村,又是从小长大的哥们儿,而且还会对自己的养殖有帮助,二旺想都没想就将5万块钱借给了大狗,大狗也写下了借条,约定好利息还款日,拿钱走人。

但此后,大狗在支付了2个月利息后,踪影全无,后来所幸电话都停机了。

还款到期后,大狗仍然不见踪影,但二旺又急于用钱,迫于无奈来咨询律师。

因为二旺急用钱,本以为一个简单的欠债纠纷,处理应该很简单。

但借款人消失,这个官司打起来会相对复杂,周期更长。


正常起诉,第一步,法院会将诉讼文书送达对方,无法送达将进行公告送达。

而公告往往需要很两个月之久,那么借款类案件中,如何才能避免这么长的公告送达时间呢?

只需双方在借条中约定送达地址即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规定,当事人在纠纷发生之前约定送达地址的,人民法院可以将该地址作为送达诉讼文书的确认地址。

如果双方在借条里约定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案件进入诉讼程序,法院便可用专递的方式,邮寄至双方约定的送达地址,如当事人拒收或退回该邮件,直接视为已送达!出借人再也不用担心找不到借款人,拖延诉讼期限,债务无法履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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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玩失踪这是执行过程当中经常出现的事情,有的债务人从拿到借款之后就失联了,即使原告起诉直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债务人也不会出现。

被执行人玩失踪,对于债权人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想尽一切办法和手段查找债务人财产状况,诉前或者诉讼过程当中就应当对被告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一旦保全的被告的存款账户、房产、股权等,就不怕被告或者被执行人失踪我们打官司目的不是为了要一纸判决,而是通过打官司要回本属于我们的钱。

被执行人失踪,一般最后可以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如果在借条或者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法院诉讼文书送达地址,通过直接送达或者法院特快专递邮寄送达该约定的送达地址,被告或者同年拒收的或者故意躲避送达,自邮件退回之日即视为已经送达,被告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即使失踪,也不会影响诉讼的正常进行。

被执行人失踪,债权人还可以申请法院采取执行悬赏公告的方式找被执行人,笔者所在地的法院,申请执行人想让法院司法拘留该被执行人,但是无法确定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通过执行悬赏公告的方式,发动群众或者网络共同搜集被执行人的位置,一旦有人确定了被执行人的位置,法院根据该线索司法拘留该被执行人的,将可以获得3000-100000元不等的赏金。

感觉回答不错,请记得点个赞哦☺,如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


法律知道


这种情况过去基本没门,现在可以申请法院执行程序,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老赖还不现身,法律可能就会把他列入黑名单,进行追逃。当然,这有数额标准。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聘请私人律师,当然现在可能是灰色侦探,但他们能量很大,你要把握法律的尺度,也许大有帮助。

还有一个方法,就是看你会用不会用,自媒体或媒体,把老赖进行合法的曝光,也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

OK,仅供参考,把握法律尺度。有时候正义就需要那么一点点砝码,就能惩治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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