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處理明朝貪汙第一大案,凌遲、剝皮、抽腸、夷三族

朱元璋建立明朝,居安思危,深知創業之艱難,念及天下萬民之苦,嚴謹官員貪汙腐敗,特制定《大明律》,官員貪贓枉法者,一貫錢以下,杖刑五十,每五貫錢加一等最,八十貫處以絞刑。監守自盜者,不分首從,一貫以下,杖八十,四十貫處斬刑。

朱元璋定都應天(南京),修建皇宮,殿基石就近採取青石,沒有使用外地的漢白玉,宮殿規模也只有北京故宮的三分之一。
朱元璋處理明朝貪汙第一大案,凌遲、剝皮、抽腸、夷三族

負責修建皇宮的是工部,朱元璋讓一個叫單安仁的人主管工部的將作司,他原來是一個木匠,元末組織鄉民保衛村鎮,後來投降朱元璋。單安仁是一位真正的建築大師,修建宮殿,他親自繪製施工圖樣,在工地督工,遇到疑難的建築問題,他就親自上陣,拿著墨斗畫線,操起斧刨砍削,在他的帶領下,新皇宮如期落成,朱元璋論功行賞,升單安仁為工部尚書(正二品),仍領將作司事。

應天是六朝古都,飽受戰亂,明朝建立後,除皇宮外,朝廷六部的衙門,藩王、公侯府邸,尚書、侍郎官邸,國子監、功臣廟、麒麟閣等都需要大規模建設,工部的建設任務極為繁重。

公元1373年(洪武六年),朱元璋將工部改組,工部原來只下設一個管建築的將作司,改為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司,營繕司主管皇宮、官府、道路橋樑的建設與修繕;虞衡司製造、採辦各種官用器物;都水司主管水利建設;屯田司主管屯田墾種等。

工部設尚書一人(正二品),侍郎二人(正三品)、四司各設郎中一到兩人(正五品),各司還下設員外郎、主事等一到兩人。

因為單安仁為修建皇宮做出的貢獻,單安仁被朱元璋欽點為工部尚書,但是單安仁痴迷於建築,整天都在工地,終年不在衙署辦公,朱元璋為他配備了一名副手,工部左侍郎韓鐸,此人是元朝末年進士,平時不拘言笑,城府很深。

工部右侍郎是李敏,此人一心用在工部事務上,經常外出巡視水利和驛道的建設。而工部尚書單安仁又整天在建築工地研究建築,所以工部大權就落在了左侍郎韓鐸身上,韓鐸任人唯親,不到半年,工部的主要部門全部換成了韓鐸的親信故舊。

明朝初期,官員的俸祿很低,除了開國元勳的俸祿有一千石至五千石,朝廷官員連正一品丞相的俸祿也不到一千石,二三品官員尚書、侍郎只有六七百石,很多官員生活頗為拮据。這時的朱元璋還沒有開始整肅貪腐澄清吏治。

工部掌管全國的營建工程,大量的物資、民力掌握在他們手中,凡是難以抵擋斂財誘惑的官員,則極易產生腐敗。

工部的營繕司管轄京城的建築工程,每天經手幾千兩白銀,調度兩萬多民夫工匠。工部營繕司郎中一個叫丁嗣忠(正五品),他是營繕司權力最大的官員,負責民夫工匠調度;另一位郎中叫翁經正,負責京城各處數萬工匠的伙食;下設的兩名員外郎胡順華和姚能玉分管蘆柴和木炭。這幾位官員都掌握實權。


朱元璋處理明朝貪汙第一大案,凌遲、剝皮、抽腸、夷三族

鄭士元是工部營繕司一名從九品的所丞,是明朝官秩級別最低的小吏,每年的俸祿僅六十貫。鄭士元是一位飽學幹練之士,但是因為不是工部左侍郎韓鐸的人,常年不受重用,只負責京城各工地的安全事務。

有一天,晉王府的建築工地發生事故,一名工匠從高架跌落,後腦著地,生命垂危,鄭士元帶人趕到,發現此人已死。

鄭士元詢問經過,原來是施工時此人突然嘔吐暈眩,導致從高處跌落,為何會嘔吐暈眩,則是因為每天吃的飯菜又臭又酸,飯裡面還有不少沙子。

鄭士元馬上到工地伙房調查,提取了飯菜樣品,米粒顏色發紅,果然有一股酸味,伙房師傅說這是最少三年的壓倉變質陳米,一般都是喂牲口。

鄭士元發現伙房的陳米都是戶部的糧倉提供的,於是鄭士元以工部官員身份去戶部調查,戶部的糧倉管理官員拿出賬本,說這批陳米是工部營繕司的郎中翁經正大人特意調派,共一百八十袋,說是為京城各工地馱運材料的牲口食用的,這種陳米價格低廉,也只有牲口的腸胃才能經受得住。

很顯然郎中翁經正做了手腳,把這批陳米低價買進,再以喂牲口的名義送到各工地,實際上卻是給工匠吃的,卻把國庫好米拿到米市偷偷販賣掉,掙錢私肥。

鄭士元在京城各地的工地還了解到,工部發來的蘆柴和木炭,外面乾燥,裡面潮溼,每困都很重,但是卻難以燃燒,導致伙房燃料短缺,不得不去工地收集廢棄的木料。

這是員外郎胡順華和姚能玉以低價收購潮溼笨重的蘆柴和木炭,派給各工地伙房,私自把好蘆柴和木炭偷偷販賣。

此外,鄭士元還了解到,派遷的民夫工匠,農忙秋收時,想要回家搶收莊稼,還需要給郎中丁嗣忠送五貫錢,才能回家收秋。

明朝的徭役法規定,一頃田出丁夫一人,農閒時供,三十日後遣歸,施行輪換制服徭役。

鄭士元去郎中丁嗣忠的府衙,看到陸續有人進去交錢,換取回鄉證明。鄭士元私下和這些人聊天,將他們的籍貫地址都記錄下來。

鄭士元是進士出身,雖然官小職卑,卻有一股讀書人的正氣,他深恨官員貪汙,打算揭發這些人。


朱元璋處理明朝貪汙第一大案,凌遲、剝皮、抽腸、夷三族

鄭士元秉燭危坐,書案上寫了揭發眾官員的貪腐問題,但是他又撕了,後又重寫,反覆顧忌自己一家老小的安危,鄭士元並不是朝廷任命的風憲官(專門檢舉官員貪汙腐敗),思來想去,他還是決定一定要檢舉這些官員。

鄭士元決定先把舉劾書給工部左侍郎韓鐸,希望他能夠秉公處理,到了侍郎府,在等待接見的時候,鄭士元聽到後堂有管絃絲竹樂曲之聲,疑惑的走到離後堂不遠處,透過低垂的紗窗,看到韓鐸坐在案前,丁嗣忠、翁經正、胡順華、姚能玉等人換坐四周,席前有七八名披著輕紗,幾乎半裸的舞女,正在向官員挑逗獻媚,幾個官員忘乎所以,正在嬉笑逗樂,眾官員醜態百出。

鄭士元急忙退到門房,說自己有急事需要回去處理,下次再來拜見左侍郎,急忙走了。

鄭士元相信,工部這些貪汙官員,在左侍郎韓鐸的庇護下,形成了一個官官相護的貪腐集團。

明朝初期,監察官員的衙門是御史臺,但是偵辦貪汙案件卻是由刑部處理,當時的刑部尚書唐鐸,是一位剛正不阿的朝廷重臣,深得朱元璋信任,鄭士元決定直接向唐鐸舉報。

鄭士元去唐府,唐鐸親自接見,到書房密談,並讓書記做好記錄,唐鐸根據鄭士元的舉報內容,決定對這些貪汙問題進行偵查,然後再決定是否審查官員。

朱元璋給了刑部很大的權力,只要有人舉報並查的真實線索,刑部可拘捕三品以下官員,允許用刑審訊,二品以上官員貪汙需秘密參奏,由皇上批准後交三法司共同審訊。

刑部派出的偵查人員去各地查實,百餘位民夫在繳納了五貫錢之後,營繕司郎中丁嗣忠允許民夫回家收秋,;然後又落實了郎中翁經正用陳米調包戶部供應的好米,把好米投入到米市賣點兩萬多斤;員外郎胡順華和姚能玉分別倒賣好蘆柴二萬八千捆、好木炭八十萬斤。

掌握了這些證據,刑部尚書唐鐸親自向朱元璋建議,命工部左侍郎韓鐸進宮修繕《元史》,斷絕韓鐸和下屬官員的聯繫,然後逮捕郎中丁嗣忠、翁經正,員外郎胡順華、姚能玉。

由於刑部有用刑審問的權力,這些人很快都招供了,並且簽字畫押,經查,丁嗣忠先後賣放民夫回家收秋共二千五百餘人,共得鈔一萬三千餘貫;翁經正剋扣工匠伙食費三千餘貫;胡順華監守自盜蘆柴二萬八千捆,得鈔六千餘貫;姚能玉監守自盜木炭八十萬斤,得鈔一萬六千貫;以上官員貪汙所得均與左侍郎韓鐸私分。
朱元璋處理明朝貪汙第一大案,凌遲、剝皮、抽腸、夷三族

朱元璋上朝,在群臣百官面前,押來了丁嗣忠、翁經正、胡順華、姚能玉等四人,此時,左侍郎韓鐸也在朝,但還矇在鼓裡,不知實情已經查明。

朱元璋讓刑部尚書唐鐸宣讀了四人的貪汙罪狀,讓左侍郎韓鐸自己交代到底私分了下屬官員多少錢,韓鐸在大量人證物證面前,只好交代,先後私分贓款二萬三千貫。

大明律規定,貪汙八十貫既判絞刑,監守自盜四十貫既判斬刑,這些貪官的貪汙數額巨大,已經遠遠超過了規定死刑的界限,朱元璋非常憤怒,這起工部貪汙案是明朝建國以來第一大案,朱元璋為了剎住官員貪汙腐敗之風,威懾想要頂風作案的官員,對這次案犯官員進行了殘酷的處罰。

主犯工部左侍郎韓鐸判處磔刑,凌遲處死,夷三族;工部營繕司郎中丁嗣忠判處磔刑,凌遲處死,夷三族;工部營繕司郎中翁經正判處磔刑,凌遲處死,夷三族。工部營繕司員外郎胡順華梟首剝皮實草,夷三族;工部營繕司員外郎姚能玉判處抽腸刑,夷三族。

工部尚書單安仁退休,賞賜良田三千畝,仍享受工部尚書原職位一半的俸祿;工部右侍郎李敏繼續留任;工部其他官員均連坐免職,流放雲南騰衝。

鄭士元因舉劾本案有功,朱元璋親自召見,褒獎他為正六品監察御史。

刑部尚書唐鐸後來升任兵部尚書,並輔導太子,封太子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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