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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交警大隊組織秩序一中隊民警、輔警在隆昌市三道橋工業園區開展酒駕專項整治行動,擋獲一名二次酒駕人員。
整治行動開展中
當日下午13時55分,一輛號牌為川K295G6的二輪摩托車由隆昌市321國道往隆昌市迎賓大道方向行駛,行駛至隆昌市成渝北路(小地名:三道橋)時被執勤民警查獲,民警當場對該車駕駛員方某某進行呼吸酒精含量檢測,測試結果為21mg/100ml毫克,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經查,方某某於2017年12月20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我大隊處罰過。2018年6月17日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屬於
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還是那句老話: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勿酒後駕車。
來源@隆昌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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