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多部门联动 助力解决执行难

为加快推进内黄县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加大对内黄县法院工作的支持力度,7月16日,内黄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内黄县委办公室 内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出台构建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体制机制,为打造“诚信内黄”,营造向上向善、诚信互助的社会风尚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实施意见》以政府为主导、通过信息共享、社会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如该《实施意见》对失信被执行人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采取限制措施,由县发改委协调县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等相关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作为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活动。该《实施意见》还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任职资格进行限制,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被招录为公务员,限制入党或担任人大代表、入伍服役等。

多部门联动,合力打击失信在内黄县全县范围引起巨大反响,进一步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有效推动了内黄县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内黄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打造坚实的后盾。( 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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