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贩枪:“虚拟世界”里的真实罪恶

网上购物已经成为许多人生活的一部分,不出家门就能买全球,可是一些违法犯罪分子也利用网络干起了非法勾当。近日,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卞某某、张某某等7名网络制枪、贩枪团伙被依法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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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有大专文化江苏人卞某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利用网络非法买卖枪支部件,张某某、梁某某以牟利为目的非法制造枪支配件利用网络出售给卞某某及他人,朱某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通过网络向卞某某购买枪支转卖他人牟利,杨某某通过网络购买小口径火药枪子弹模具后自己在家制造子弹140余颗,并无证持有一支具有致伤力的火药枪支,宗某某通过网络购买制造小口径火药枪子弹模具在家研制子弹并多次向他人出售,谋取非法利益,袁某无证持有向卞某某购买的具有致伤力的枪支并伪造国家机关印章、企业印章。以上7名被告人均互不相识,但在案件中均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大多曾从事机器组装方面的工作或者对枪支感兴趣,以致让自己身陷囹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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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加班办案

随县人民法院根据各被告人非法买卖、制造、持有、贩卖枪支的数量、枪支的性质等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对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五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依法惩治了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保护了公民的人身权利。

检察官在此提醒:我国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控,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法律允许,严禁持有、买卖、运输、使用枪支,不要因为个人的兴趣爱好去触碰法律,一经发现,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字 | 秦 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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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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