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暑期申論每周一練模擬練習題:以人爲本 引領法治事業發展

不知不覺間,一年一度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已不久遠,做為國考申論考試而言,在於日積月累,所以要想在2019國考申論上拿到理想分數,記得每週做做模擬題!

馬克思·韋伯認為:“任何一項事業的背後都存在某種決定該項事業發展方向和命運的精神力量。”請根據你對這句話的理解,結合給定資料,聯繫實際,自選角度,自擬題目,寫一篇議論文。(40分)

要求:

(1)觀點明確,分析具體,條理清楚,語言流暢;

(2)參考給定資料,但不拘泥於給定資料;

(3)總字數1000~1200字。

【參考例文】

以人為本 引領法治事業發展

馬克思·韋伯認為:“任何一項事業的背後都存在某種決定該項事業發展方向和命運的精神力量。”我國法治事業宏大繁複,法治進步“刻度”清晰可見:從廢除收容遣送到廢止勞動教養,從頒佈《物權法》到修訂《環保法》,從庭審直播到執法直播……這些事項無不彰顯了“以人為本”的法治精神,法治人本化讓法治中國更顯“人情味”。

以人為本是法治建設的靈魂。“法治表現為制度,卻生成於精神。”以人為本是法治的精神底蘊,正是這樣的精神底蘊孕育了法治的觀念和思想,而法治的觀念和思想又鑄成了法治秩序。一旦失去以人為本理念對法治的支撐,法治就是空洞的外殼,毫無實際意義可言,甚至可能導致“惡法之治”。先秦法家傾向於嚴刑峻法,寄希望於“以刑去刑”,實現社會大治,但卻無濟於事。漢代以來,德治與法治相結合的社會治理模式成為主流,以民為本、愛民存民之風成就了“文景之治”“開元盛世”。由此可見,只有堅持以人為本,尊重人格、合乎人性、講究人道,才能真正發揮法治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積極作用。

法治建設是以人為本的制度保障。法律確立的底線規範,是一種對人人平等的外在強制約束。簡單釋義“法治”,就是“保護權利、限制權力”。保護權利,就是保護人的權利;限制權力,就是限制權力對人的權利的傷害和侵犯,其目的還是保護人的權利。浙江李某“刷單炒信”獲刑,體現的是法院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決心;山東“於歡案”由判處無期徒刑改為判處有期徒刑5年,展現的是法律保護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的魄力。有了法治建設作為制度後盾,人權才能得到根本保障,以人為本的理念才能真正落實。因此,要想以人為本“不馳於空想”,需有法治建設為之“保駕護航”。

法治建設與以人為本是協調統一的,以人為本猶如燈塔,燈熄就會迷失方向;法治建設如同堤防,堤毀就會失去底線。雖然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現實生活中,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徇私枉法、司法不公的現象仍然存在。法安天下,德潤人心。要發揮法治與人本的雙向作用,讓法治迴歸於人,服務於人,最終在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推動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

在社會轉型發展的今天,社會治理問題越發複雜,堅持以人為本的根本方向,不斷從法治建設中汲取力量,實現內在精神傳承與外在行為治理的統一,推動法治人本化,我們才能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上凝聚共識、掃除障礙,走向社會“善治”。

一類卷〔28~38分,基準分33分〕:能圍繞“以人為本與法治建設”立論,觀點鮮明、準確,見解獨特;能緊密聯繫社會實際,論據充分;結構完整,邏輯嚴密;語言流暢,書寫工整無誤;不少於1000字。

二類卷〔18~28分,基準分23分〕:能圍繞“以人為本與法治建設”立論,觀點明確、合理;能聯繫社會實際,論據較充分;結構完整,層次較清楚;語言通暢,書寫工整無誤;不少於1000字。

三類卷〔8~18分,基準分13分〕:能圍繞“以人為本與法治建設”立論,觀點不夠明確;聯繫社會實際不夠緊密;結構欠完整,條理不夠清楚,語言不夠通順;不少於1000字。

四類卷〔8分以下,凡符合以下任意一項者,均在本等級計分〕:一是觀點完全脫離材料;二是篇幅不足600字;三是不分段落、標點的;四是摘抄原文為主的;五是文面錯誤較多的。

說明:

1.沒有標題,扣2分。

2.每3個錯別字扣1分,最多扣2分。字數1200字以外,每超過50字,扣1分,最多扣3分。少於1000字,每超過50字,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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