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区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上调

丹徒区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上调

丹徒区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上调。

日前,记者从区人社部门获悉,从2018年7月1号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最低发放标准,由原来的852元/人/月调整为923元/人/月,失业人员动态物价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55元/人/月同步调整为60元/人/月。目前,丹徒区已全面施行。

据了解,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含7月)以后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以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下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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