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风采」嫌疑人没户籍没低保,南陵检察办案中得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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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风采」嫌疑人没户籍没低保,南陵检察办案中得知后……

以人性化办案 彰显司法温情

「检察风采」嫌疑人没户籍没低保,南陵检察办案中得知后……

序言

「检察风采」嫌疑人没户籍没低保,南陵检察办案中得知后……

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南陵县公安局发出一份特殊的《检察建议》:“你局以南公(家)诉字[2018]**号起诉意见书移送审查起诉的汪某某盗窃案,我院在审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汪某某曾多次盗窃被司法机关处理,但其至今无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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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汪某某自2011年以来多次因盗窃被判处刑罚,大半时间在监狱内渡过,但卷宗材料反映其至今没有户籍登记,现其年已近七旬且孤身一人,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因无户籍,也未办理最低生活保障,为生活所迫,出狱后只能再次盗窃。南陵县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获知这一情况后,依法追究汪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南陵县公安局依户口管理规定为汪某某办理户籍登记,并积极协助犯罪嫌疑人所在地人民政府为汪某某办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以保证汪某某基本生活所需。

「检察风采」嫌疑人没户籍没低保,南陵检察办案中得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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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盗窃一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其妻子不满其收入情况,一时起意盗窃三部手机,价值共计人民币4000余元,张某某被抓获后羁押于看守所。审查起诉期间,因自小将张某某抚养长大的奶奶去世,其亲属向南陵县检察院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申请,请求对张某某采取取保候审,以圆张某某见奶奶最后一面、送奶奶最后一程的心愿。承办检察官接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张某某无犯罪前科,此次犯罪系初犯,其到案后认罪态度好,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且从考虑生养死葬乃中华民族传统习俗,遂决定同意对张某某变更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了却张某某为对奶奶送行的最后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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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南陵县检察院多种形式柔性化执法、人性化办案,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在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羁押必要性审查、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开展一系列满含司法温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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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保证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的各项诉讼权利。除为符合刑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盲聋哑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辩护人、翻译人员外,对于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其指派援助律师,在惩处犯罪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2015年以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已为各类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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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涉及人身损害类案件,承办检察官经常深入了解被害人家庭情况,公诉科与控申部门紧密联系,对于遭受损害又无法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一定补偿,千方百计帮助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实际困难。近三年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已经为7名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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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一贯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尽量减少刑事判决尤其是羁押刑处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不良影响。近年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已对2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中,南陵县人民检察院一直坚持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不等于纵容的司法理念,充分重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工作,积极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重回正常轨道。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在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的同时,更充分重视对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坚决防止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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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与监所检察部门联合,相互配合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近年来,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一贯坚持柔性化执法、人性化办案,对于已被采取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注意审查其犯罪情节、有无前科劣迹、认罪悔罪态度、是否有再犯罪危险性、是否是未成年人以及案件证据固定情况,对于案件证据固定、主观恶性较小且认罪悔罪、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亦不影响案件审理的情况,同时兼顾考量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对于确实存在患病、家庭变故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依法为其变更强制措施,实现人性化办案,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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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丨吴贻伙

文 字丨徐丽丽

编 辑丨王福兵

投稿邮箱丨[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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