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下来后,被告人一定要上诉吗?

蓝色空间号2018


不。是否上诉,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为什么一定要上诉?

当然,如果对判决不服,多数被告人都会选择上诉。

对于的确有冤情的案件,上诉不仅仅能帮助查明案情,还能今后的申诉工作准备更多的空间。

因为,即便上诉结果依然不理想,比如二审依然维持原判,被告人还是不服,他未来申诉的对象法院首先就是二审法院,如果该申诉请求被驳回,申诉人还可以向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诉。

但是,而如果最开始没有上诉,那生效的就是一审判决,以后申诉的第一对象就是一审法院,即便被驳回,再审提出申诉请求的法院就是上级法院。

这样做的坏处就是申诉对象和一审法院重合,从现实角度而言,要一审法院否定自己法院其他法官的判决很难,连审查立案都很难。

特别是一些没收了巨额财产的案件,很多被告人坐完牢出来后申诉,很多就是为了财产问题申诉。这种案件涉及财产执行问题,审判级别越低,受到地方各种力量影响的可能性就学校。及时上诉,为今后申诉提高审判级别留下空间。比如一审法院是某市某区法院,上诉的话就是某市中院。今后的申诉对象就是某市中院,如果中院驳回申诉请求,还可以向中院的上级法院也就是省高院申诉。但如果没有上诉,将来申诉就是先向一审某区法院,被驳回后向某市中院申请。


金融犯罪刑事辩护曾杰


问题意见

被告人有权决定是否上诉,可以决定上诉,也可以不上诉。

上诉权是被告人一项重要的法定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的司法审判制度,刑事案件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重新予以审判。

上诉权作为一项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在我国,上诉权基本没有限制,被告人甚至可以“无理由”上诉。但如果被告人对一审判决表示服判,就不会上诉,上诉不是必须的。上诉权不是一项强制性的权利。

问题简析

受制于有限的诉讼资源,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上诉以后启动二审程序(复审程序)。二审程序是指初审(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享有启动程序的诉讼主体的审判请求,审判初审(一审)法院作出的未生效的裁判或者其他决定的程序,在我国,也是终审程序。

上诉自由原则,鉴于案件是否得到公正处理,最有发言权的是当事人,特别是是裁判于其利益不利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在一审裁判宣告后自动放弃了上诉,这虽然不排除一审有公正之处,但只要当事人不是被迫放弃,就说明公正目标已经基本实现,法律允许当事人享有自由行使上诉权的权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216条等。

抛砖引玉。


吴竹兵律师


在刑事诉讼中,上诉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他如果认为判决不公,当然可以行使上诉权利,在二审中纠正正义。

那么,如果一审判决合法合理、量刑适当,被告人有上诉的必要吗?这种情况下虽然二审也不可能会减轻量刑,但从某个角度考虑的话还是可以上诉的。

一审判决以后如果不上诉,那么10天上诉期经过以后就判决生效,被告人就从未决犯变成已决犯,需要被正式移送监狱执行刑罚。如果上诉的话,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又是一两个月的时间,被告人仍然是未决犯,暂时还是关在看守所内。也就是说,如果上诉则会多几个月时间关在看守所内,而看守所内不用劳改,生活相对轻松一些。

另外,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上诉不加刑”,因此,即使上诉也没有被加重判刑的风险。况且,在看守所内羁押时间,将来判决生效以后也能折抵刑期。所以,如果想在看守所内多待一段时间,那么就可以选择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冰焰


不一定都要上诉。如果一审宣判结果和自己预想的结果相同,法庭判决使自己心服口服,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都会选择不提起上诉。


如果一审结果宣判以后,和自己事先预料的结果相差甚远,证据不足,表示不服。那么,大多数民众都会选择上诉。


车子194229416


如果是职务犯罪案件,就是冤假错䅁上诉也没用,因为一审法院都经二审法院内审过,再则是纪委移交的䅁件,检察院不敢不起诉,法院也不敢不判有罪呀。上诉有用吗?只能是在看守所多受罪,还是不上诉好,无奈,


回答88


刑事案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觉得量刑重或者认为无罪,可以提岀上诉。如果觉得量刑适当,也可以不上诉,在上诉期间如果公诉机关不抗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需要特别強调的是,二审法院不会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再加重被告人的刑罚,这就是"上诉不加刑原则"。所以被告人可以放弃顾虑,不服一审宣判可以大胆上诉。


SirJanzen


不一定,

上诉与否是被告人的权利,

也就是说他可以选择上诉,也可以选择不上诉。

这取决于他自己,也有案件本身是否存在可上诉的点自己自己的主观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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