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御窑厂遗址守住陶瓷文化“根”与“魂”

立法保护御窑厂遗址守住陶瓷文化“根”与“魂”

立法保护御窑厂遗址 守住陶瓷文化“根”与“魂”

——《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解读

立法保护御窑厂遗址守住陶瓷文化“根”与“魂”

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景德镇在线讯(记者 熊希伦/文 付裕/图)“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四至边界为:东至中华北路道路东侧线及迎祥弄、湖口弄一线,南至珠山中路道路南侧线,西至中山北路道路西侧线,北至斗富弄道路北侧线。”在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景德镇市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对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除此之外,《条例》还对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工作的原则和体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这标志着我市第一部历史文化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正式落地实施,更标志着御窑厂遗址保护管理工作走上法制化管理轨道。

立法保护刻不容缓

御窑厂是元、明、清三代专为宫廷烧造和供奉瓷器的皇家瓷厂,是我国烧造时间最长、规模最大、工艺极为精湛的官办窑厂。在长达700年的时间里“集天下名窑之大成”,是中国瓷文化的杰出代表,更是唯一能全面系统反映官窑陶瓷生产和文化信息的历史遗存,对研究世界陶瓷历史、文化、工艺及窑业体系等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学术艺术价值。

“但由于御窑厂遗址地处我市中心城区,商住人口密集,遗址范围广、面积大、文物多,遗址及其周边环境复杂,所以立法保护显得十分紧迫。”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岚说,同时,我市又正在推进以御窑厂遗址为主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工作,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是体现遗产地重视遗产保护工作和有效实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必备条件;御窑厂遗址的保护工作,也受到了中央和省领导的重视,并多次作出批示。因此,制定该条例又显得非常重要。

立足于御窑厂遗址保护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及御窑厂遗址保护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意义和作用等方面综合考虑,该《条例》成为我市自2015年9月获得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后,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立法程序科学民主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按照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紧扣御窑厂遗址立法保护需要解决的问题,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立法。”肖岚告诉记者,《条例》由市文广新局组织起草,2016年10月20日,经市人民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我市立法条例的规定,分别于2017年3月30日、2017年9月28日进行了审议,2017年11月30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条例》。

据介绍,在《条例》审议过程中,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先后多次进行专题调研,教科文卫委和法制委通过委员会全体会议、法工委通过集中审改会议,对草案逐条进行研究,并重点就草案的适用范围、保护对象等内容多次进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对草案逐条认真审议,充分听取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意见,并及时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系沟通,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最大限度地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最终,按照法定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2018年4月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了《条例》,2018年5月1日正式施行。

立法促进遗址保护

据悉,《条例》共有三十八条,分为四章,包括总则、保护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以保护管理为《条例》的核心,共二十四条。

在《条例》的保护管理内容中,针对御窑厂遗址管理主体、管理职责等方面问题,按照遗址保护规划划定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对遗址实行分层次保护,并规定了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从事的活动都必须按《条例》执行,针对管理职责,从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到遗址保护管理机构,都明确了职责,并建立了监督管理体系。

针对御窑厂出土文物管理等方面问题,《条例》中明确了公安、检察院、法院、海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依法没收文物后,无偿移交给文物行政部门的时间、期限,使文物可以切实得到保护;同时,明确了没收文物的范围为“与御窑厂遗址有关的”文物,便于操作。

针对御窑厂遗址管理难、保护难等问题,《条例》作出详细规定,在御窑厂遗址保护范围内,禁止在文物或者保护设施上涂写、刻划、张贴、攀爬;禁止擅自移动、拆除、损毁保护标志、界桩和其他文物保护设施;禁止违反规定取土、打井、挖建沟渠、深翻土地等改变历史风貌和地形地貌的行为;禁止存放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蚀性等危害遗址安全的物品;禁止违反规定倾倒、堆放垃圾或者排放污水;禁止其他有损遗址保护的行为。

与此同时,《条例》还着眼全局,放眼未来,考虑到每个与御窑厂遗址相关的遗产要素,将瓷土矿坑遗址、行帮会馆旧址、水运码头遗址等都纳入保护范围,参展《条例》执行。

市御窑遗址管理处党支部书记祝松星说:“《条例》的颁布,使御窑厂遗址保护利用工作更加有法可依,必将对御窑厂遗址保护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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