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一95后小伙因非法拘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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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一95后小伙因非法拘禁获刑!

近日,在福清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

刚年满18周岁的小伙杜某

一边用手擦拭着眼角的泪水

一边哽咽着向法官做最后陈述

是什么让小伙杜某在花样年纪选择走上了这样一条犯罪道路?这还要从杜某的干哥哥徐某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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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小伙离家出走加入传销组织

2017年3月份,初中毕业的小伙杜某因在家终日无所事事被父亲责骂后,一怒之下便离家出走。在外闲逛半天的杜某已然饥肠辘辘,灵光一闪,想到自己可以去投靠网上结识的“干哥哥”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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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拨打了徐某的电话,没成想这位干哥十分热情地邀请他到自己住的地方并让他跟自己一起“工作”。杜某正想着要干一番事业证明自己,徐某这一番话正中了杜某的下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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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杜某便正式加入了加入非法传销组织“某工程有限公司”。徐某正是该传销组织中的一处传销窝点的主任。而杜某的任务则是负责协助徐某管理出租房钥匙及防止人员逃跑等。2017年5月,杨某某、韦某、李某被该传销组织成员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诱骗到上述传销窝点内,徐某、杜某等传销组织成员搜走杨某某、韦某、李某身上的手机等物,逼迫其加入该传销组织,并采取反锁房门等方式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防止其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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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4日晚,徐某带杨某某、韦某、李某到外放风时被民警抓获。

执迷不悟逼迫他人加入传销组织

杜某见其干哥被抓,心中曾闪过一丝恐惧。但是无处可去的他,只好转而加入另一个由杨某担任主任传销窝点。平日里,杜某负责通过QQ聊天方式将被害人骗至窝点,协助杨某控制新人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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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份,姜某、吴某陆续被骗至该传销窝点,并被控制在该传销窝点。其间,杜某等传销组织成员在该窝点内做姜某、吴某思想工作,拉拢其交钱入伙,并采取反锁房门等方式逼迫其加入该传销组织。姜某、吴某为有机会逃跑先交钱,但仍被控制在该窝点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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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7日,经人举报,公安人员抓获杜某及其他同案人。

小伙终因非法拘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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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实,杜某在开庭审理中均无异议,且有被害人陈述,同案人供述,杜某的供述,辨认笔录、户籍证明、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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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福清法院查明:杜某在缺乏有效管教的环境下成长,因自身法制意识淡薄,且贪图不劳而获,最终走上犯罪道路。经法庭教育,杜某表示愿意认罪伏法,痛改前非,重新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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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伙同同案人为强迫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害人数5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杜某作案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基本作案过程,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杜某予以从轻处罚。杜某未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法制观念淡薄及贪图不劳而获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观原因;学校、社会、家庭教育的不当,特别是家庭忽视对杜某思想品德的教育,是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客观原因。希望杜某正确对待审判结果,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加强思想品德的培养,努力成为对社会、家庭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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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根据杜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杜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警惕高利诱惑,远离传销

小伙伴们,请恪守本心,不为贪念所动

误入歧途,坠入传销魔窟

不仅会让自己陷入深渊

也会给整个家庭、社会带来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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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体制作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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