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2017年中蜂產業項目助力扶貧

在部分鄉鎮發展蜂產業,奉節財政共補助資金200萬元。

一、申報對象及要求

1.申報建卡貧困養蜂戶的對象為現養中華蜜蜂存量在10群以上的建卡貧困戶,有養蜂能力,蜜源豐富。

2.申報美麗蜂場的對象為現養中華蜜蜂存量在50群以上的養蜂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及養蜂大戶。美麗蜂場要求蜜源豐富,基地整潔,蜂臺(蜂架)規範,蜂箱為標準活框方箱,材質耐淋耐曬,機具衛生,投入品安全,有生產管理記錄,蜂蜜為成熟蜜,蜂產品無質量投訴,場地美化綠化。

3.申報蜂社會化服務組織的對象為有養蜂技術,有生產實習基地,有產品及品牌,能對全縣蜂生產技術進行培訓、指導、服務和蜂產品回收的龍頭企業。

二、建設內容

根據資金情況,全縣打造美麗蜂場15個,其中集中養殖50群以上的10個,100群以上的5個,建卡貧困養蜂戶180戶,培育集養蜂技術培訓、指導、蜂產品回收銷售的社會化服務組織1個。

1.建卡貧困養蜂戶:傳統圓桶蜂箱改造為活框方箱,種蜂更新、蜂具購置等。

2.美麗蜂場:主要建設內容為引進種蜂、蜜源種植、蜂臺(蜂架)建設、蜂場環境美化綠化等。

3.蜂社會化服務組織:對全縣養蜂生產技術進行培訓、指導,對建卡貧困戶圓桶蜂箱改造進行入戶指導等。

三、補助標準

建卡貧困養蜂戶每戶補助不超過0.5萬元;美麗蜂場,100群以上的每場補助不超過10萬元,50—99群的每場補助不超過5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於種蜂引進、蜂箱改造、蜂具購置、蜂臺(蜂架)建設、蜜源種植、場地美化綠化等,根據實際評審結果進行補助;蜂社會化服務組織補助不超過1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於中華蜜蜂新法飼養技術培訓,本項目為建卡貧困養蜂戶傳統圓桶蜂箱改造成方箱活框的技術指導等。

四、申報程序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公示"原則,進行申報評審。

1.建卡貧困養蜂戶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按程序組織申報、評審、公示、實施和驗收。縣農委根據2017年各鄉鎮上報的養蜂存欄量將任務分配到各鄉鎮(附件3),養蜂戶填寫2017年中蜂產業扶貧項目申請表(建卡貧困養蜂戶)(附件1),經村社審核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定,鄉鎮人民政府在分配名額內審核確定發展對象,通過審定後的名單在公示欄公示,無異議後報縣農委畜牧站備案。

2.美麗蜂場由業主填寫《2017年中蜂產業扶貧項目申請表(美麗蜂場或蜂社會化服務組織)》(附件2),明確具體建設內容和規模,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核實現有規模並提出初審意見後原則上推薦1戶報縣農委進行評審,縣農委公示無異議後下達建設任務。

3.蜂社會化服務組織由法人填寫《2017年中蜂產業扶貧項目申請表(美麗蜂場)》(附件2),明確具體建設內容和規模,經縣農委評審後下達建設任務。

五、驗收及資金撥付

項目實行先建後補,驗收合格後撥付補助資金;建卡貧困養蜂戶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統一提交驗收資料到縣農委,縣農委審查通過後統一撥付項目資金到鄉鎮人民政府,再由鄉鎮人民政府直補到戶;美麗蜂場和蜂社會化服務組織由縣農委牽頭,縣財政局、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組成驗收組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公示無異議後業主填寫《奉節縣農業項目撥款申請表》,經鄉鎮簽註意見後到縣農委撥款。

六、時間進度要求

1.建卡貧困養蜂戶由鄉鎮人民政府於5月15日前審定彙總後報縣農委畜牧站備案,7月30日前完成驗收,8月30日前資金撥付到戶。

2.美麗蜂場建設由業主於5月10日前將《2017年中蜂產業扶貧項目申請表》(美麗蜂場)(附件2)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5月15日前審核後報縣農委畜牧站,縣農委5月20日前組織評審,5月25日前下達建設任務,7月30日前完成驗收,8月30日前資金撥付到戶。

3.蜂社會化服務組織於5月15日前報縣農委畜牧站,縣農委5月20前組織評審,5月25日前下達建設任務,7月30日前完成驗收,8月30日前資金撥付到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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