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No.92」朋友圈衆籌成了「乞討」的代名詞

最近網上有一句熱轉的段子:“放高利貸的叫P2P,乞討叫眾籌,統計叫大數據分析,忽悠叫互聯網思維,做耳機的叫穿戴設備,看場子收保護費叫平臺戰略,攪局叫顛覆性創新,借錢給靠譜朋友叫天使投資,不靠譜的投資叫風險投資。

「商業模式No.92」朋友圈眾籌成了“乞討”的代名詞

前段時間有媒體報道,北京某高校學生在朋友圈發佈了一條狀態,稱“iPhone 6s發佈快一個月了,還沒攢夠手機錢,求朋友們紅包打賞,不然就去賣腎了。”朋友圈還配了一張神情委屈的圖和一些哭泣的表情。沒想到,僅僅一晚,她就收到近1700元的微信紅包。對此有人評論將街市上的乞討行為搬到微信上,對象設置為熟人圈,更有前景。

不知何時起,朋友圈的眾籌就成了變相的乞討。朋友圈裡多了籌錢給女朋友買閱讀器,籌錢買iPhone 6s,籌錢買禮物給朋友的眾籌帖子。許多都無回報方式,朋友支持只是以信任作為背書。這樣做的後果只不過是消耗了發起者自身的信用成本。

許多人還把發起的類似的“心願眾籌”群發給各個好友,有些人礙於人情、面子而不得不給予支持。但其實這只是一種熟人間的“道德綁架”,只會讓自己的信用成本消耗得越來越多。是互動還是添堵? 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一個問題。為需求買單偏離眾籌意義,在旁人看來只是利己的行為。

英國《打擊反社會行為法》 :如果乞丐因為乞討而受到處罰就會留下犯罪記錄,而屢次因為乞討受罰者,將被勒令在**局留下指紋。在連續3次受處罰之後,法庭可以對該乞丐實施“社區懲罰”,包括強制戒毒以及參加社區勞動等。面對朋友圈的某些眾籌項目,當然,在大天朝,法律還是支持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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