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簡潔的職場禮儀12

實用簡潔的職場禮儀12

對人用敬稱,對己用謙稱。稱呼是交往的開端,用敬語表達出對人的尊敬,是交往禮儀的基本要求。

在人際交往中,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但下述正規的五種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採用的。

1.稱呼職務。

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工作中以交往對象的行政職務相稱,此類稱呼最為常用,以示身份有別並表達敬意。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一是僅稱行政職務,例如, 董事長 、總經理 、 主任等等。它多用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行政職務前加上姓氏,例如, 李董事 、王經理 、 吳秘書等等。它適用於一般場合。

三是在行政職務前加上姓名,例如, 李明董事長 、王濤經理 、林紅主任 等等。它多見於極為正式的場合。

2.稱呼技術職稱。

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如果在有必要強調對方的技術水準的場合,尤其需要這麼做。

一是僅稱技術職稱,例如, 總工程師 、會計師等等。它適用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技術職稱前加上姓氏,例如, 謝教授 、張律師等等。它多用於一般場合。

三是在技術職稱前加上姓名,例如, 王偉研究員 、何莉工程師等等。它常見於十分正式的場合。

3.學銜性稱呼。

在一些有必要強調科技或知識含量的場合,可以學銜作為稱呼,以示對對方學術水平的認可和對知識的強調。

一是僅稱學銜,例如, 博士 。它多見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學銜前加上姓氏,例如, 張博士。它常用於一般性交往。

三是在學銜前加上姓名,例如, 張萍博士。它僅用於較為正式的場合。

四是在具體化的學銜之後加上姓名,即明確其學銜所屬學科,例如, 經濟學博士鄒凱 、工商管理碩士劉穎 、法學學士趙霞 等等。此種稱呼顯得最為鄭重其事。

4.稱呼職業名稱。

一般來說,若不瞭解交往對象的具體職務、職稱、學銜,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

一是以其職業性稱呼相稱。在一般情況下,常以交往對象的職業稱呼對方。例如,可以稱教員為老師 ,稱醫生為大夫 ,稱駕駛員為司機,稱警察為警官等等。此類稱呼前,一般均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二是以其約定俗成的稱呼相稱。例如,對公司、服務行業的從業人員,人們一般習慣於按其性別不同,分別稱之為小姐或先生 。在這類稱呼前,亦可冠以姓氏或姓名。

5.對親屬的稱呼。

對親屬的稱呼,早已約定俗成。其關鍵是要使用準確,切忌亂用。不過,有時為表示親切,也不一定非得符合標準。例如:兒子對岳父、岳母,兒媳對公公、婆婆,均可稱為爸爸 、媽媽 ,以示自己與對方 不見外 。

6.對朋友、熟人的稱呼。

稱呼朋友、熟人時,既要親切、友善,又要不失敬意。大體上應區分下列三種情況:

一是敬稱。對於有地位、有身份的朋友、熟人或長輩,通常應當採用必要的敬稱。

對長輩或有地位、有身份者,大都可以稱之為 先生 。其前,有時亦可加上姓氏。例如, 吳先生 。

對科技界、教育界、文藝界人士,以及其他在某一領域有一定成就者,往往可稱之為 老師 。同樣,在其前面也可以加上姓氏。例如, 王老師。

對同行中的前輩或社會上的德高望重者,通常可稱之為公或老 。具體做法是在其稱呼前加上對方的姓氏。例如, 馬公 、 夏老 。

二是近親性稱呼。對鄰里、至交,有時亦可採用大爺 、大媽 、大叔 、阿姨 等類似的稱呼。它往往會給人以親切、信任之感。此類稱呼前,還可以加上姓氏。

三是姓名性稱呼。在平輩人之間或長輩稱呼晚輩時,朋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對方姓名。但晚輩卻不宜如此稱呼長輩。

對關係較為密切的同性或晚輩,朋友、熟人之間還可以直呼其名而不稱其姓,例如, 志強 、 小萍等等。但對異性卻一般不宜如此稱呼。

7.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為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先生”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對象也存在差別。   8.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9. 涉外交往中的稱呼。

由於國情、文化、習俗與宗教等方面的差異,在對外交往中所宜採用的稱呼,往往與國內交往中常用的稱呼有所不同。

對人用敬稱,對己用謙稱。稱呼是交往的開端,用敬語表達出對人的尊敬,是交往禮儀的基本要求。

在人際交往中,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但下述正規的五種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採用的。

1.稱呼職務。

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工作中以交往對象的行政職務相稱,此類稱呼最為常用,以示身份有別並表達敬意。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一是僅稱行政職務,例如, 董事長 、總經理 、 主任等等。它多用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行政職務前加上姓氏,例如, 李董事 、王經理 、 吳秘書等等。它適用於一般場合。

三是在行政職務前加上姓名,例如, 李明董事長 、王濤經理 、林紅主任 等等。它多見於極為正式的場合。

  2.稱呼技術職稱。

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如果在有必要強調對方的技術水準的場合,尤其需要這麼做。

一是僅稱技術職稱,例如, 總工程師 、會計師等等。它適用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技術職稱前加上姓氏,例如, 謝教授 、張律師等等。它多用於一般場合。

三是在技術職稱前加上姓名,例如, 王偉研究員 、何莉工程師等等。它常見於十分正式的場合。

3.學銜性稱呼。

在一些有必要強調科技或知識含量的場合,可以學銜作為稱呼,以示對對方學術水平的認可和對知識的強調。

一是僅稱學銜,例如, 博士 。它多見於熟人之間。

二是在學銜前加上姓氏,例如, 張博士。它常用於一般性交往。

三是在學銜前加上姓名,例如, 張萍博士。它僅用於較為正式的場合。

四是在具體化的學銜之後加上姓名,即明確其學銜所屬學科,例如, 經濟學博士鄒凱 、工商管理碩士劉穎 、法學學士趙霞 等等。此種稱呼顯得最為鄭重其事。

4.稱呼職業名稱。

一般來說,若不瞭解交往對象的具體職務、職稱、學銜,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

一是以其職業性稱呼相稱。在一般情況下,常以交往對象的職業稱呼對方。例如,可以稱教員為老師 ,稱醫生為大夫 ,稱駕駛員為司機,稱警察為警官等等。此類稱呼前,一般均可加上姓氏或姓名。

二是以其約定俗成的稱呼相稱。例如,對公司、服務行業的從業人員,人們一般習慣於按其性別不同,分別稱之為小姐或先生 。在這類稱呼前,亦可冠以姓氏或姓名。

5.對親屬的稱呼。

對親屬的稱呼,早已約定俗成。其關鍵是要使用準確,切忌亂用。不過,有時為表示親切,也不一定非得符合標準。例如:兒子對岳父、岳母,兒媳對公公、婆婆,均可稱為爸爸 、媽媽 ,以示自己與對方 不見外 。

6.對朋友、熟人的稱呼。

稱呼朋友、熟人時,既要親切、友善,又要不失敬意。大體上應區分下列三種情況:

一是敬稱。對於有地位、有身份的朋友、熟人或長輩,通常應當採用必要的敬稱。

對長輩或有地位、有身份者,大都可以稱之為 先生 。其前,有時亦可加上姓氏。例如, 吳先生 。

對科技界、教育界、文藝界人士,以及其他在某一領域有一定成就者,往往可稱之為 老師 。同樣,在其前面也可以加上姓氏。例如, 王老師。

對同行中的前輩或社會上的德高望重者,通常可稱之為公或老 。具體做法是在其稱呼前加上對方的姓氏。例如, 馬公 、 夏老 。

二是近親性稱呼。對鄰里、至交,有時亦可採用大爺 、大媽 、大叔 、阿姨 等類似的稱呼。它往往會給人以親切、信任之感。此類稱呼前,還可以加上姓氏。

三是姓名性稱呼。在平輩人之間或長輩稱呼晚輩時,朋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對方姓名。但晚輩卻不宜如此稱呼長輩。

對關係較為密切的同性或晚輩,朋友、熟人之間還可以直呼其名而不稱其姓,例如, 志強 、 小萍等等。但對異性卻一般不宜如此稱呼。

7.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為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先生”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對象也存在差別。

  8.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9. 涉外交往中的稱呼。

由於國情、文化、習俗與宗教等方面的差異,在對外交往中所宜採用的稱呼,往往與國內交往中常用的稱呼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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