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商標案一審判決 加多寶賠償14.4億

白雲山27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廣藥集團近日收到廣東高院關於“王老吉”商標法律糾紛案件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加多寶(中國)、福建加多寶、杭州加多寶、武漢加多寶賠償廣藥集團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共計14.41億元。

此外,公告稱,案件受理費1469萬元由原告廣藥集團和被告廣東加多寶、浙江加多寶等6加多寶公司各負擔一半。

白雲山還在公告中表示,預計此次判決不會對本公司本期或期後利潤產生影響。

廣藥集團2015年3月發給廣藥白雲山的《關於修改“王老吉”系列等商標註入承諾的函》中顯示:待“紅罐裝潢糾紛案”判決生效之日起兩年內,廣藥集團將“王老吉”系列等商標依法轉讓給廣藥白雲山。

而早在2017年8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廣藥集團和加多寶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享“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按照此前承諾,這也就意味著王老吉商標所有權將由廣藥集團轉至廣藥白雲山。(中新經緯APP)

“王老吉”商标案一审判决 加多宝赔偿1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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