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者張玉鵬
必須的!在咱們國家,犯罪成本有點過低了,所以才有了三聚氰胺的三鹿奶粉事件,才有了長生假疫苗事件,無良的企業和商人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選擇了嬰幼兒這個最弱勢的群體下手,天理難容,假設當年三鹿奶粉事件的主要責任人都被處以死刑,試想一下,長生事件還會發生嗎?必須提高法律的威嚴性,不能因為你有錢,就可以判個無期或者有期徒刑,然後減刑假釋,這對千千萬萬受害家庭來說是極大的不公平,也無法對將來的不良商人產生警示作用。所以,我支持判他們死刑,而且不能減刑,最好是立即執行!
不當質檢員好多年
特別的希望高俊芳判死刑!!!公司的其它高管從死緩到無期徒刑挨個的判刑!!!長生公司倒閉破產,所有收入收繳國庫,他們的違法所得全部沒收!還有那些監管部門的領導也要徹查責任,按法律責任該判刑的判刑,該撤職的撤職,該罰款的罰款!我認為,此次假疫苗事件比當年的三鹿奶粉案影響更為惡劣,性質更為嚴重!因為當年的三鹿奶粉,畢竟是給小孩子喝的,家長是有選擇性的,沒有喝三鹿奶粉,就不會慌張。而本次的假疫苗事件,牽扯到全國千千萬萬的孩子和家庭,因為疫苗是強制性的,你沒有選擇,是個新出生的嬰兒就得打疫苗,所以造成了全社會的恐慌,人人自危,家家自危!因為誰知道自己的孩子到底打沒打假疫苗?打了會有什麼副作用?這次影響之惡劣比三鹿奶粉要大的多!!!輻射到社會的各個階層,全部的領域,誰家的孩子不打疫苗???所以,凡此次涉及的假疫苗相關公司和人員一定要除以極刑,否則撫平不了廣大人民群眾那顆受傷的心!願我國從此不再有假貨,願人民都能吃上放心的食品、藥品、奶品!!
2016飛龍在線
我當然希望判長生負責人死刑!!!
人都會犯錯,但是有些錯是不能犯的!!!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何況現在還是少子化社會,一個孩子拯載著一個家庭的希望,然而,為了不值錢的疫苗,致千萬個家庭於不顧,這人的良心得壞到什麼程度?!
三鹿事件造成的傷害不比假疫苗重,但是有幾人死刑。藥品安全比食品安全重要多了,怎樣不能判死刑?!
如果任由藥物造假髮展下去,我中華民族的明天會怎樣?!
一切踩踏社會容忍底線的行為,都應該用最嚴厲的法律制裁他!!!
法律可以不面面俱到,可以有漏洞,但是正義沒有漏洞,當法律條文不足以嚴懲罪大極惡的罪犯時,就讓正義的人民決定他的生死吧!
你願意支持嗎?!留下你寶貴的意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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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嘯九天令
人家出家人不打誑語,作為一名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也不打誑語,就像良心媒體人崔永元之前的節目《實話實說》一樣,我內心完全希望長春長生疫苗案主要負責人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連死緩都不符合我的心理預期!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我們不是不允許人家犯錯,誰都會犯錯,有些錯,可以彌補,“亡羊補牢,猶未晚也”;有些錯,不可原諒,一旦犯下,花多大的氣力和代價也無法彌補。
狂犬疫苗是用來預防狂犬病的,而狂犬病是一種世界性的醫學難題,死亡率百分之百,不過雖不可治,但卻可防,在被動物咬傷抓傷後,只要及時去醫院處理,注射安全合格有效的狂犬疫苗,就完全可以可控這種令人聞風喪膽、比艾滋病還要可怕的疾病。但是一旦疫苗是假疫苗,注射進體內的是一針管沒有用的藥水,那麼後果非常可怕,意味著一個人的生命就有可能會失去!
生命對每個人來說都只有一次,無論我們是貧窮還是富裕,都是家庭不可或缺的,高俊芳不把我們當回事,但是我們的家人在乎我們!在疫苗面前,無論你是窮還是富,誰都不敢保證自己永遠不被狗咬貓抓,也就是說我們在同一條船上,我們必須同舟共濟,保證船不被鑿沉!
所以,高俊芳們罪該萬死,為了錢,他們可以偷工減料,完全不在乎是否會傷害到無辜的孩童,是否傷害到無辜的生命,這樣的人,還留在世上幹啥呢?希望滔滔洶湧的群眾意見能被聽取,希望這個儈子手能被繩之以法,以死謝罪天下!
打虎拍蠅
最近與藥品有關的事件有兩件大事,深刻的影響了我們!
第一件大事是徐崢導演製作及主演的《我不是藥神》,以一個無厘頭搞笑的片名吸引了觀眾,最終以撼動心靈的收尾收穫了大片哭聲,更拷問了社會良知,不得不說徐崢先生已經與搞笑無關,卻深深地刺痛了國人的內心!
第二件大事是長春長生疫苗事件,違規生產數量之多、涉及人口之廣和對民眾的傷害之深都達到了極限,回想2016年山東假疫苗事件,影響餘威還未消散,這次長春長生疫苗更是將如今的醫療體系的遮羞布暴露出來!
也難怪網絡上都是呼籲判長春長生造假的主要負責人死刑的呼聲,甚至要求對這些人判處絞刑!當然試圖通過輿論壓力迫使法律審判是不合理的,司法獨立才是真正杜絕這些造假事件頻頻發生的根本!
長春長生疫苗造假事件的爆料與西安地鐵電纜造假的爆料方式幾乎如出一轍,可悲的是都是內部利潤分配不均引起的離職員工的爆料,試問我們的質量檢查部門或者正常的市場抽查怎麼就發現不了這類規模如此宏大的造假醜聞呢?假如這些造假的部門和單位利潤分配滿足他們的需求,這些事情能引起社會的整體關注嗎?
處理幾個造假的單位負責人不過是針對單一企業或者單一事件的解決,而對應的管理部門的不作為或者職責缺失難道不應該嚴格追究嗎?我相信在長春長生內部,接觸這件事情的人不在少數,在這些問題疫苗進入衛生系統的准入上更有甚者,執國家公器而不作為難道不是嚴重的瀆職嗎?
對於長春長生疫苗造假事件的主要責任人是需要嚴懲不貸的,但這樣的處理力度曾經在16年山東假疫苗事件中也曾實施過,看來效果甚微甚至根本就沒有效果!
所以不能單純的只是控制幾個主要負責人,處以幾百萬的罰款,而是要凍結這些企業近三年來的所有賬務來往,相關審核和管理單位的負責人及接觸工作人員引咎辭職,並開除公職!並考慮建立持續動態的有效的監管體系,以給國人一個交代!
嘟嘟超
特別的希望高俊芳判死刑!!!公司的其它高管從死緩到無期徒刑挨個的判刑!!!長生公司倒閉破產,所有收入收繳國庫,他們的違法所得全部沒收!還有那些監管部門的領導也要徹查責任,按法律責任該判刑的判刑,該撤職的撤職,該罰款的罰款!我認為,此次假疫苗事件比當年的三鹿奶粉案影響更為惡劣,性質更為嚴重!因為當年的三鹿奶粉,畢竟是給小孩子喝的,家長是有選擇性的,沒有喝三鹿奶粉,就不會慌張。而本次的假疫苗事件,牽扯到全國千千萬萬的孩子和家庭,因為疫苗是強制性的,你沒有選擇,是個新出生的嬰兒就得打疫苗,所以造成了全社會的恐慌,人人自危,家家自危!因為誰知道自己的孩子到底打沒打假疫苗?打了會有什麼副作用?這次影響之惡劣比三鹿奶粉要大的多!!!輻射到社會的各個階層,全部的領域,誰家的孩子不打疫苗???所以,凡此次涉及的假疫苗相關公司和人員一定要除以極刑,否則撫平不了廣大人民群眾那顆受傷的心!願我國從此不再有假貨,願人民都能吃上放心的食品、藥品、奶品!!
創建於2018.7.27
人民的公僕之人
長春長生疫苗案負責人判不判死刑,這應該交給法律來裁決。
我覺得任何時候人的生死都應該秉持一定的標準,而不是根據個人的意願。雖然此次疫苗事件導致天怒人怨,但是理性的社會一定要思考發生這樣事件的前因後果。我們不能意氣用事,簡單把當事人一棍子打死了事。要徹查此事,把相應的責任人全部找出來,該殺的殺,該判的判,該免的免,該罰的罰。
習主席針對此事已經做出了重要指示:一查到底,嚴肅問責,依法從嚴處理。確保藥品安全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義不容辭之責,要始終把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放在首位,以猛藥去痾,刮骨療傷的決心,完善我國疫苗管理體制。
李克強總理就疫苗事件作出批示:此次疫苗事件突破了人的道德底線,必須給全國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而且國務院已經派出專家組進駐長春長生進行調查。
長春長生疫苗案絕對是一個典型的案子。首當其衝的是長春長生公司 ,目前被強制調查的人數已經從主要3個負責人,包括董事長高俊芳,增加到15人。以後肯定還會有更多人需要為他們生產造假,銷售劣藥負責。其次是行政和藥品監督部門,如果沒有監督的失責或者不作為抑或是保護傘行為,長春長生疫苗事件也不可能反覆發生,最後演變成涉及幾十萬甚至更多人健康安全問題的事件。從目前消息來看吉林食藥監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崔洪海(正廳級)已經被提起公訴,應該與長春長生疫苗案有干係。再次是相關疫苗流通使用部門,如各地防疫部門也難逃其責,根據報導長春長生狂犬病疫苗有高額回扣,每支疫苗有高達20元的回扣。這也就不奇怪長春長生每年需要高達近6億的運營費。
長春長生疫苗案絕對不僅僅是生產疫苗企業的一個問題,這是一個全產業鏈的問題。需要對整個疫苗行業進行整頓。長春長生,武漢生物,康泰生物等都被報導過疫苗不合格事件。
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多問題疫苗?
疫苗的作用主要是免疫防病,其次是治病。大多時候注射疫苗是相對安全的,最大的問題可能就是形成不了抗體,產生不了免疫力。這就給疫苗生產企業一個空子,我生產的疫苗只要安全,即使效價不夠也不會出大問題,所以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改變生產記錄,生產程序,添加輔料。而某種程度上監督部門也沒有認真監督,最後導致問題演變成如今這態勢。
就算長春長生此次不出事,一定還會有下一個長春長生出現。我們老百姓需要的是一個值得信賴的疫苗。疫苗主要涉及的是我們的下一代,涉及的是國家的未來。疫苗涉及的是兒童但絕對不是兒戲。相關部門一定要按照習主席,李克強總理的指示給人民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殺不殺高俊芳等相關責任人就留給法律去裁決。
我期待此次疫苗事件是一次代表正義的公正審判,並給疫苗管理制度帶來鳳凰涅槃般的重生,讓老百姓重拾對國產疫苗的信心。接種疫苗給我國老百姓健康帶來過非常突出的貢獻,但是疫苗管理的某些沉痾還是要去除。
不要再見下一個長春長生,不要再見下一個高俊芳。
麻醉醫生小康
一個企業的兩個疫苗產品,被曝造假,令人震驚,也非常令人憤慨。真不知道該企業的其它產品,是不是也存在造假行為。
作為普通人都知道疫苗的重要性,作為生產疫苗企業的負責人,不可能不知道。生產假疫苗給人們帶來的危害,也不可能不知道。
狂犬病在人體的潛伏時間,長達二十年。發病率極低,一發病就是致命的,根本無藥可救,只能等待死亡。生產假的狂犬疫苗,無異於間接殺人。
兒童是祖國的未來,也是家庭的希望。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健康的成長。有孩子的家庭都會按照要求,給自己的孩子打疫苗,以確保自己的孩子健康成長。
可是他們給孩子打的是,不合格的疫苗,是劣質疫苗。打了這種疫苗,對疾病的預防,起不到絲毫作用。給孩子的健康,帶來極大的風險。
像這種被金錢迷住了雙眼,眼裡只有金錢,為了攫取財富。不顧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生產假疫苗的企業所有者,管理人員,直接參與者,應當給予嚴厲的懲罰。
依據我國的相關法律,對於生產假疫苗,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案件。其直接責任人,最高是可以判處死刑的。
我們執行死刑的目的,是為了對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懲戒,也是給其他犯罪嫌疑人的震懾。執行死刑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所以,冉兄認為,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於此次事件的責任人,沒收其非法所得。判處死刑,緩期執行。以震懾其他造假企業,使其不敢造假。
冉兄說事
必須的!
因為長生生物假狂犬疫苗和假百白破疫苗事件影響範圍廣。
影響面大。
受害人群和數量龐大!
25萬受害兒童,不太恰當地說跟南京大屠殺的30萬有的一比!
有假疫苗帶來的後續疫情無法估計和確定。
長生假疫苗事件,不僅在國內造成了嚴重的恐慌,和群情激憤全國一片【討伐】之聲的輿情。
就是在國際,也是一個具有相當分量和惡劣影響的醜聞!
為了民族體質。
為了國家興衰。
為了國家未來。
為了淨化市場。
為了規範警醒國家監管。
更為了我們的千千萬萬的孩子們不再被自己人注射假疫苗。
為了樹立標杆。
為了殺一儆百。
為了平抑恐慌輿情和民憤。
為了給千千萬萬個被注射了假疫苗的孩子們一個公道。
所以。
韓剛君、韓剛君、高俊芳必須殺!
沒有任何餘地!
夏侯扯蛋
希望判死刑與應該判什麼刑其實是兩回事。作為公眾,可以出自義憤喊幾聲"死刑死刑"。但我們畢竟還是法制(治)國家,一切罪行都應依法公開透明地宣判,而且還要給當事人有辯護與申訴權。所以,最終還是要由法院審判為準。當然,不可否認,目前的公眾輿論肯定會對法院的審理和判決帶來不小的壓力,並對量刑有明顯影響。不過,正如前幾天說的那樣,建議全國人大盡快出臺相關司法解釋,這才是根本解決這一系列問題和案件的重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