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首創!常州奶爸「護理假」外又多了「共同育兒假」!

共同育兒假

3月28日,《江蘇省婦女權益保障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二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

6月1日起正式實施。從立法徵求意見起就倍受關注的共同育兒假在全國範圍內首次正式入法。不過,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處工作人員介紹,共同育兒假仍為倡導性條款,放不放、放幾天,最終還要看用人單位。

江蘇首創!常州奶爸“護理假”外又多了“共同育兒假”!

(網絡圖)

奶爸“護理假”外又多了“共同育兒假”

為什麼要推共同育兒假?

新爸爸們想休共同育兒假要怎麼請假?

3月28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奶爸們的這一新福利受到媒體記者廣泛關注。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處工作人員介紹,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男方在女方產假期間享有15天的護理假,而共同育兒假是在這15天的護理假之外,又增加的假期。

之所以叫共同育兒假,非常明確主要是為了讓爸爸們分擔家庭責任而設的,倡導男性與妻子一同承擔育兒等家務勞動,這不僅有利於孩子成長和家庭和諧,而且有著重要的社會意義。

雖然鼓勵“不少於5天” 最終還要看單位

2017年6月,該條例在省政府法制辦起草過程中第一次徵求意見時曾提出,男方享受不少於15天的共同育兒假。2017年底,條例提交江蘇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進行初審時,共同育兒假假期時間從“不少於15天”減至“不少於5天”。2018年3月27日,條例提交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二審,共同育兒假從“不少於5天”改成了“一定時間”。3月28日,最終此條款表述為“鼓勵用人單位在女方產假期間安排男方享受不少於5天的共同育兒假。”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行政法處工作人員介紹,在此前的一審及徵求意見過程中,一些企業提出,增加強制性假期會增加企業負擔,所以將“不少於5天”去掉了。但此次二審過程中,不少省人大常委會委員也提出,“設定一個具體的時間既有了一定的導向性,也體現出共同育兒假時間不能太短。”

不過,共同育兒假畢竟是倡導性條款,而非強制性,“倡導有條件的用人單位實施”。能否享受到共同育兒假,還要看用人單位的情況。

江蘇首創!常州奶爸“護理假”外又多了“共同育兒假”!

奶爸們,你們準備好了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