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披着保险外衣的集资骗局

今年“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上海警方披露的一起假借“退保理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大案受到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防范保险非法集资的大讨论。在现实生活中,保险业非法集资活动有什么特点?消费者该如何鉴别非法集资活动?又该如何进行防范呢?

警惕!披着保险外衣的集资骗局

保险集资犯罪伎俩翻新

据警方公布的信息,2015年2月至今,自称“财富管理新引擎”的上海捷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不法手段获得本市多家保险公司的保单信息,随后指使公司业务员冒充上述保险公司客服,采取随机拨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联系上述保险公司投保客户,诱骗客户提前退保,购买该公司非法理财产品,并承诺年化收益率8%至10%不等、保本保息的固定收益。截至案发,捷量公司共吸收8000余名投资者共计3亿余元资金,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从实际的案例来看,近年来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法正在不断翻新升级,而目前涉及保险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两大类:

伎俩一:虚构伪造保单

不法分子利用自身职务及身份便利,或者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向社会公众骗保。

在实际案例中,业内人员实施犯罪,往往利用其为保险公司销售渠道负责人或是业务人员的身份,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直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然后代收所谓“保险费”,骗取投保者钱财。

非保险业内人员实施犯罪也同样以伪造的单证、私刻的保险公司印章以及合同为工具,谎称与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或虚构保险产品对外售卖,部分不法分子还通过许以高额返佣、保险返还金、保费等虚构承诺甚至举行线下虚假内部推介会、分享会等方式进一步实施诱骗。

伎俩二:退保理财骗局

手法一:不法分子利用非法获取的信息电话邀约保险消费者,假冒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请消费者携带保单、身份证、银行卡到指定地点办理“保单分红”手续,并声称无需消费者支付任何费用。待消费者前往后便游说其将保单退保,并将退保资金转购所谓“理财产品”,承诺虚假收益或者高额收益。

手法二:不法分子以“客户售后服务”、“保单收益升级补偿”“送礼”等名义通过短信、信函等方式邀约保险消费者,随后贬低消费者持有的保险产品或假称产品出现问题,强调升级“理财产品”的高收益率并诱导客户办理退保或保单质押贷款购买其销售的“理财产品”。

专家支招如何防范

总的来说,不法分子利欲熏心的非法伎俩虽然各有不同、不断翻新,但部分消费者的警惕缺失以及逐利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犯罪分子创造了可乘之机。

对于保险非法集资的具体防范,友邦保险表示,非法集资活动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作为保险消费者,首先应做到不相信高息“保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不相信任何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项目投资和购买股份等为名目并承诺高额利息或回报的借款行为。其次,不与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保险营销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国泰财产的相关保险专家同时建议,保险消费者防范非法集资可牢记“三查”:牢记收到上述可疑邀约时,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全国统一客服电话或保监会、保险同业公会网站查人员、查产品、查地址,即邀约的业务员是不是保险公司业务员,所售产品是不是保险公司产品,所留地址是不是保险公司下辖机构地址。

此外,对于新型“退保理财骗局”,银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也公开发布了三点提示:

一是要正确认识保险功能:

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发生年老、疾病、伤残、死亡等情况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保险赔偿等。

尽管部分人身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建议保险消费者谨慎退保,以免失去保险保障。

二是勿受高息理财诱惑:

以高收益为卖点的保险理财产品,可能涉嫌集资诈骗,投资者要注意辨别。

三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如遇可疑邀约时,可通过各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客服电话等正式渠道核实,如遇“退保理财”骗局时,建议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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