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死刑」朋友圈刷屏被指網際網路營銷

昨天很多網友的朋友圈被一條:“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 !”的消息刷屏,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烈爭議,大量網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臺表態支持一律死刑。

在各方討論的聲音中,微信公眾號移動互聯網(sjydhlw)拋出了這樣一條言論:你只是幫別人賺錢。通俗點說,這又是一次互聯網營銷罷了。

而這條公眾號內容在經“華人首富”等公眾平臺推出後,每次轉載都取得了極高的點擊量,諸如“人販被抓後的回答讓人震驚!!!請判人販死刑”等原文的“改編體”也多見“10萬+”的點擊量。

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也就是說販賣人口,最高本就可判處死刑。所謂“投票改變法規”有點不知所謂,而靠朋友圈互轉企圖“根治”社會問題的想法也太過不切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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