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遇到行人闖紅燈過斑馬線,卻認爲不禮讓行人?憑什麼?

MrRobert127379525


在沒有信號燈斑馬線路口禮讓行人定位是對的,但是有信號燈斑馬線路口按信號燈通行,本是一個信號燈解決的問題確把行人機動車推上了互相質疑和互相抨擊的局面,社會在不斷髮生變化,道路交通法也是在不斷的修改,但是一直不能解決的問題是,路還是那條路,寬還是那麼寬,然而機動車和電動車不斷的猛然增加,和道路兩旁橫七豎八亂停亂放的車輛,人行道上的行人和電動車有時還有機動車參雜在一起,讓趕路的行人是躲躲躲艱難通行,等不及的行人和電動車便衝進了機動車道,讓正常行駛的機動車安全造成危險的同時也讓機動車苦不堪言,暢通交通和遵守交通法規的前提下,要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落實到位(建天橋,地下通道和帶有斑馬線路口按信號燈等)同時交通法規平等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在口頭上,是真正的落實在違法必究,對於沒有信號燈斑馬線的路口機動車禮讓停車,有信號燈斑馬線路口按信號燈通行,誰的信號誰通行,事故劃分明確,誰的責任誰承擔,法律是平等的沒有強勢弱勢之分,守法者得到法律保護,違法者必須懲罰,享有平等的路權就有平等的禮讓和尊重,行人闖紅燈違法行為不僅給自己帶來危險同時殃及到無辜的機動車,司機正常行駛你說他招惹誰了,禍從天降倒黴賠錢,在質疑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行為的同時,機動車也有僻讓行人不及時或則開車打電話等違規行為,這都是行駛中一大公害,想提高全民素質首先要交通設施跟上社會發展的需要和更完善,同時用法律約束違法行為人的違法行為,不能一味的治理控制機動車罰款扣分來強制交通管理,更不能一味的控制一部分人而放縱一部分人的違法行為,任何人都不能漠視信號燈,漠視信號燈就等於漠視你和他人的生命,生命是寶貴的,自己的生命真的不能靠別人(讓)作為救命稻草,機動車駕駛人是人不是神,行人是神,但你沒有神跑的快,所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是根本,行至在地球上的我們,愛護生命,敬畏生命,,


張嘉寧89261707


機動車在沒有信號燈的斑馬線禮讓行人,本是一種道德和義務,可是在有紅綠燈的路口,此時,紅綠燈已經給機動車和行人都分配了交通行走時間,無論是機動車還是行人,都應當按照信號燈來約束自己過馬路的行為!

而對於闖紅燈是否應當禮讓,我個人認為,“禮讓”是相互的,因為其中的“禮”指的就是“禮貌”,“禮貌的相讓”!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在沒有紅綠燈的斑馬線上,機動車見到行人,應當減速或停車讓行,同時呢,行人在被讓行期間,也應當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加快過馬路的速度,不能像逛市場一樣慢悠悠的,這就是“禮讓”的相互性!

而行人闖紅燈,已經違反交通規則,已經沒有了“禮貌”可言,個人感覺,機動車看到行人停下來,不屬於“禮讓”,只能算是讓行吧。不過如果過度的讓行闖紅燈的行為,在人流量大且行人闖紅燈多的路口,是容易出現機動車“紅燈應當停,綠燈很難行”的情況,就有可能對當時的路口增加交通壓力,對機動車和行人都會造成不便!


千千歲S


機動車應該是禮讓行人尤其是在斑馬線上但是行人更應該自覺地遵守交通規則不要以為在斑馬線上行走就可以忘乎所以,畢竟發生交通事故你是最大的受害者,不要拿生命去當兒戲各行其道才是根本


還是英雄


生命高於一切,即便是他闖紅燈,你本分應首先做的是減速通過。這樣做了你完全可以觀察到闖紅燈的人,有一定的時間採取措施,從而避免重大事件發生的。至於小的刮蹭有強險|保障你就可以從容不迫的去指責那些闖紅燈的雜碎們。


迴歸自然z


其實行人這麼做並不合理,應該受到相應處罰,從另一方面來講,行人是否算弱勢群體?感覺關於斑馬線禮讓行人這一交規存在很大的漏洞,嚴格來說行人也是不能闖斑馬線,就和機動車不能闖紅燈一個道理,而後者由法律來強制執行,前者則只是一個警示性的交規沒有相應處罰,並不合理,所以行人對紅燈意識淡泊,甚至是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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