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突然拳打就餐女童,稱心情不好打個孩子出氣,對此你怎麼看?

天蠍座男孩


照這個情況看來,以後帶孩子出門,豈不是要事先燒香拜佛,保佑平平安安出門去,安安全全回家來。

外賣員

簡直是豈有此理,女童好端端地吃頓飯竟然遭受這罪,這外賣員還專挑弱小的欺負,也是夠無理,夠懦弱。

試問外賣員一句:假如你出門被車撞了,你找司機理論,對方說“我心情不好故意撞你”,你是不是要回一句“現在心情好些了嗎?還沒好就再來一次”。

這個社會競爭力那麼大,誰人不是壓力大,我也壓力大!照這麼說,是不是全社會人都要用這種方式來發洩呢?那我們在這樣子的社會還能生存嗎?

女童父親

意想不到的是,女童父親竟然可以原諒外賣員,只因對方是單親家庭。這位父親心胸實在寬廣,你諒解了別人,卻可能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孩子在這個時候最需要的是父親的挺身而出,父親應該馬上保護好孩子,並憤怒的警告、較量一下外賣員。讓孩子知道,我還有爸爸,爸爸可以保護我,給我足夠的安全感。

我們確實不希望用暴力的手段解決問題,這樣可能會讓事情愈演愈烈,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就不能憤怒,不能反駁。

讓侵害者看到我們的威嚴,讓孩子看到我們的力量,這才是最重要的。


我是膩膩媽,堅持日更育兒問答,希望可以幫助到更多的媽媽。喜歡我的回答,請關注我。

膩膩媽


心情不好就可以打孩子出氣嗎?那大家心情都不好,是不是人人可以揍你一拳?

女童的父親還諒解?孩子不是親生的嗎?下次再有個家世可憐的捅人一刀,是不是也可以諒解?

單親家庭的孩子犯錯就可以不追究嗎?

單親家庭怎麼了?

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就不是正常孩子了嗎?

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就比其他家庭長大的孩子特殊了嗎?

憑啥要特殊對待,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也是人,是人就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

今天心情不好可以打女童,明天心情不好是不是要報復社會?

心情不好,咋不打自己呢?知道打自己疼,就打毫無還手之力的女童,這不是欺凌弱小是什麼?

作為女童的父親,孩子心目中的靠山,就真的像山一樣杵著不動,還原諒傷害自己孩子的兇手,給人家找理由。你想過給孩子造成的心理傷害嗎?你想過這樣孩子以後會沒有安全感嗎?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為什麼這麼多人喜歡為行兇者辯護?“江歌案”也好,“杭州保姆縱火案”也好,都有人為行兇者辯護,為他們那些令人髮指的行為找理由。

難道像小說以及神話中描述的那樣,光明存在於這個世界太久了,所以要讓它消散了嗎?

希望少一點戾氣,多一些正能量!


清心無礙


“心情不好”、“單親家庭”這些都不是無事生非肆意毆打他人的正當理由,一起典型的尋釁滋事案件不應以受害人無條件的諒解而收場!

都市生活的快節奏和現代人對於飲食選擇的多樣性催生了外賣小哥這個職業,說實話雖然目前從事外賣配送工作雖然收入尚可,但是由於外賣行業的特殊性往往配送的高峰期都集中在中午、晚上的用餐高峰期,這也就意味著小哥們需要同時間賽跑。

如果配送的過程稍有延誤,那麼他們內心焦慮可想而知,特定條件下的心理壓力是這個行業當前不得不面臨的現狀。

一個人因為倍感壓力而心情煩躁其是很正常的事情,只要能夠學會妥善的自我調劑,找到合適的宣洩方式那麼這種煩躁的心情是可以排解的。濟南的這名外賣小哥同樣遇到了類似的問題,而他發洩的途徑居然是肆意毆打一個無辜的八歲女童。

不要說女童與這位小哥之間往事無怨、近日無仇,就算孩子有什麼衝撞或者得罪小哥的地方,都說“大人不記小人過”,小哥也不應該和一個孩子見氣!

事發之時,女童正在安靜地就餐,這位濟南的外賣小哥突然上前毫無徵兆地對孩子進行毆打,這種行為屬於典型的無事生非、故意鬧事,其侵害的不僅僅是女童的身體健康,更是對社會秩序的一種公然破壞,幸運的是女童並無大礙。

小哥的行為屬於典型尋釁滋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應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對未成年人尋釁滋事屬於法定的情節較重的情形,按照規定警方應當對此人頂格處罰,即行政拘留十五日並處一千元。然而女童的父親卻對毆打女童的小哥選擇諒解(尋釁滋事正常來說是不允許和解的),其理由從表面上看是因為小哥身處“單親家庭”,但實際上恐怕是害怕對方在今後對孩子不利。

父親的這種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我認為這種諒解在我看來更多的是一種懦弱的表現,同時也間接助長了打人者的囂張氣焰。既然打人沒事,那麼再打上一次又有何妨?!

對於這樣的和解即便當事人接受,我想社會公眾也不應接受,這名打人的小哥我們必須從道義上予以強烈地譴責!



通城丹妹


誰再同情施暴者誰就是畜生!

一個成年人無辜毆打一個安靜吃飯的孩子,這是這個社會嘴可怕最可悲的事情。這使我想起了不久之前發生在上海的殘殺世外小學生的暴力案件,也使我想起發生在陝西的特大殘害學生的案件。那兩起暴力襲擊可以說殘忍至極,讓人不寒而立。其實這起案件只不過是縮小版的暴力襲擊,施暴者的戾氣還沒有讓他變得喪心病狂而已,但已經有了這樣的苗頭。

我認為應該對施暴者採取強制措施,不管家長是否已經原諒,都應該對這種無辜欺負孩子的行為嚴懲,可能家長有所顧慮,擔心一旦堅持對施暴者採取措施,會召開報復,砸玻璃砸車,放學路上劫持孩子……這些不是不可能的。所以家長原諒了對方。但法律不應該成為這種顧慮者的附庸,應該強硬起來,警察應該強硬起來。即使個人已經原諒,為了整個社會的安全,對這種施暴者嚴厲制裁。

也別再扒施暴者悲慘家世,這些都不能成為欺負孩子的理由,誰選擇原諒,妥協,同情,誰就是畜生!


寐語小築


又是一起“我是弱者,我有理”!只是這位弱者令人氣憤至極。

事情真相

7月25日中午,家住濟南的段先生八歲的女兒正在餐廳吃飯,突然遭到外賣員毆打,難道是因為自己家的孩子做錯了什麼事情嗎?

段先生及妻子選擇報警,通過調取監控錄像發現:

一位美團外賣員,在櫃檯等待了一會兒這後,突然走向了一旁正坐在餐桌用餐的小女孩,一拳頭打向了孩子的腰部,事後就匆匆地離去。而這個被打小女孩就是段先生女兒,段先生說,女兒就是默默地吃著飯,也沒有跟外賣小哥說過一句話,對方也不明所以,這位外賣小哥為什麼要打自己女兒。

 


民警將外賣小哥傳喚到派出所詢問,外賣小哥的說“自己就是等餐的時候心情比較煩躁,想找個弱小的對象欺負一下,正好看到段先生女兒一個人在那裡吃飯,就過去打了其腰部一下,出完氣,覺得自己心情好了就離開了。”這種說法讓警察大為吃驚。

然而,段先生得知外賣小夥是“單親家庭後”,選擇得饒人處且饒人,選擇原諒了外賣小哥。

心情不好就可以打人嗎?

人與人之間交往,難免會出現糾紛,人這一生,難免會遇到不順,難免會心情不好。“我心情不好,就要打人”,如果這個理由能夠成立,那每天心情不好的人大有人在,整個社會就亂套了,所以外賣小哥心情不好就打人的行徑即使得到女孩家人的諒解,必然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嚴懲。

單親家庭就是弱者,就應該被原諒嗎?


這一次外賣小哥被原諒的理由是“他是單親家庭”,好吧,單親家庭又一次背鍋了,然而,我有很多朋友也是來自單身家庭,但是她們很優秀,有的人鋼琴十級,有的人考取了博士,有的人……

再退一步說,單親家庭就是弱者嗎?我對段先生的寬宏大量可以豎起大拇指,但對外賣小哥“單親家庭,等待,心情煩躁”的確同情不起來。

「弱者邏輯」,存有「弱者邏輯」的人,通常有一種依賴心理,希望利用弱者的姿態抱著理所應當的心態利用別人達到某種目的。

單看,外賣小哥打八歲小女孩這一事件,明顯是外賣小哥是強者,八歲小女孩是弱者,然而在案發後,不是積極認錯,而是轉身份,成為弱者,獲得同情與諒解,讓人更加氣憤!

先有孩子被大爺在公交車上“欺負”讓座,後有孩子在餐廳吃飯被打,我想問為什麼那麼多人做不到“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我們告訴孩子要警惕壞人,可是這無因之災,孩子可是防不勝防,難道真的需要用“重罰”、“重法”去遏制對孩子的暴行嗎?希望每一位大人都認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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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媽媽的秘密


外賣員突然拳打就餐女童,稱心情不好打個孩子出氣。


奇葩的理由:心情不好就打人?

打個小孩出氣,那小孩就得忍者嗎?小孩的氣在哪裡出?

你為何不去打一個成年人,他更經打,你更能出氣。

你是不敢吧。


奇葩的結局:女童父親選擇諒解打人者,理由是他是單親家庭。

難道單親家庭和非單親家庭的人在法律面前都不平等了?

何時單親家庭的人都要社會來更多的諒解了?


外賣員錯了,打人是違法行為,需要受到法律的懲罰。你有勇氣打人,就應該鼓起勇氣承擔責任吧。

女童家長錯了,你助長了違法者的行為,這樣會給小孩造成心理陰影的。

為何不是處罰,而是調解。

我們不是反對調解,而是應該在施暴者得到法律懲罰的基礎上調解。


這樣的結果倒是反證了外賣員的思維,心理有氣,找個小孩打,打了果然沒事。

不要拽個詞就說“得饒人處且饒人”。

你這不是寬容,是沒有原則。


郭廣吉律師


我敢問這個外賣員,你是“拳打南山敬老院,腳踢北海幼兒園嗎”?

那我心情要是不好可以不可找這個外賣員商量商量?

這實在是無理取鬧,你壓力大可以理解,夏天熱煩躁也是正常現象。孩子沒惹你,離他還挺遠,為什麼就來一記“神拳”。女童在餐廳吃飯,外賣員就看她不順眼了,打了她,我敢說,這種欺軟怕硬的人在彪形大漢面前肯定心情舒暢,起碼裝作如此。同意不?

有時候惡意就是這麼產生,你雖然沒有直接惹到他,但是在他心裡面就惹到了,冤不冤。

事後女童父親對打人者表示原諒,稱對方是單親家庭,得饒人處且饒人。

單親家庭的孩子可能有一定的情感缺失,但是這也不能成為打人的理由啊。只能說女孩的父親是個善良的人,他很溫柔也很體貼,估計小孩也沒受傷,頂多受到了驚嚇。

那麼即使這樣也不該完全原諒他的過程,畢竟這件事不是意外,而是故意的。

看到過三起這樣的新聞了,這是一起,第二起個醉漢在街上挑孩子打,第三起是有孩子不小心碰到一成年人,成年人奮起一腳,提的孩子鼻孔竄血,夠惡毒的。

哪天要是帶著什麼兇器心情不好,想想就可怕,這個外賣員需要好好教育一下了。

(圖片來自北京時間視頻截圖)


大眼大世界


這外賣小夥也太不冷靜了吧!心情不好可以慢慢自我調理,放鬆心情,絕對不能選擇打人的方式來排洩自身不滿情緒 。

你怎麼不選擇一位五大三粗的壯漢打打試試,捱打不是更“舒服”嗎?

小孩家長倒是挺通情達理,選擇諒解打人者,被視為“心情煩躁,單身家庭,得饒人處且饒人!”說明孩子家長是明智的,如果看到自己女兒被人無故打罵,能夠忍受就已經夠沉著冷靜了,還能夠理解,確實應該得到讚揚。

不過,這個外賣小哥應該得到教訓,靠心情的好壞來決定自己的衝動,是太不應該了,應該洗心革面,做一個正面義士。

話又說回來,也不能助長他這種“蠻橫行為”。文明社會做文明人,這個外賣小哥應該得到道德的譴責!



992舒暢


如果沒有懲戒,那麼惡只會愈演愈烈。

如果沒有原則,那麼善只會一文不值。


社會的平穩運行,得益於規則的保障。一個成年人,必須知道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一個成年人必須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至少不能讓自己的情緒波及毫無干係的旁人;如果這個也做不到,那麼就必須讓他為自己的行為擔責。這個世界沒有誰,有任何的藉口可以踐踏他人的合法權益,何況是一個成人對一個孩子。



不管你是什麼職業,不管你來自怎樣的家庭,不管你正經歷著怎樣的苦楚,都不能凌駕於規則之上。心情不好是自己的問題,你可以通過合法合適的方法去宣洩,但是打一個孩子,一個和你之間沒有半點瓜葛的孩子,這無疑是可恥的行徑,是弱者的表現。對於這樣的人,我們如果選擇縱容,那麼無異於默許了他這樣的做法,那麼下一次,誰能保證他不會又類似,甚至更為出格的行為?難道一定要產生了更大的社會危害才值得關注嗎?


對於孩子家長的做法,我也深表厭惡,得饒人處且饒人在這裡是偽善。對方是單親家庭又如何?不要什麼事情都拿原生家庭說事,單親家庭的人都有心理問題嗎?單親家庭的人就可以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在成年人的世界裡只有對和錯,錯了,就必須擔責,就這麼簡單!你可以不去的要求什麼賠償,畢竟孩子應該也沒有受到什麼實質性的傷害,但對於犯錯的人,必須要求他接受懲戒,哪怕只是拘留一天,否則你就是在縱容。而且作為父母,我們始終要站在自己孩子一邊,受害人是孩子,你們無權替孩子去原諒誰,這樣隨意的,廉價的原諒,而且還打著對方是單親家庭的旗號,你讓自己的孩子如何去理解?


不去歧視或者為難任何一個人,但也絕對不允許任何人傷害我們的家人,如果傷害了,就一定要反擊,要讓對方付出代價,我覺得這不是善良不善良的問題,沒有態度和原則的善良只會讓弱者失去保護,只會讓惡人肆無忌憚。


愛陪娃的熊叔


心情不好就去拳打就餐女童,這是什麼行為?自己心情不好打孩子出氣,可惡,赤裸裸的犯罪,對於這種人,要嚴肅處理,絕不同情,即使再心情不好,都沒有理由去打別人,別人不是你的出氣筒,他這是沒有素質,沒有道德,稱之為人都是高抬他了,禽獸不如。

事件描述:7月25日,濟南一女童正在餐廳吃飯,一外賣員突然上前打了她一拳。警方事後詢問打人原因,外賣員稱心情煩躁,打個小孩出氣。經調解,女童父親選擇諒解打人者,“因為他是單親家庭,得饒人處且饒人。

這個外賣員心理疾病嚴重,應該說心理扭曲,雖然被打孩子父親選擇了息事寧人,諒解了這個外賣員,並說“因為他是單親家庭,得饒人處且饒人”,那麼全國有多少單親家庭的孩子,都去心情不好了打別人,還可以被原諒,這是什麼理由,打人者不能將所謂的單親家庭作為被原諒的理由,造成他的單親那是他父母造成的,別人沒必要,也沒義務去原諒這種行為。

得饒人處且饒人,自己孩子被莫名其妙的拳打,叔可忍嬸不可忍,對於這種人,應該建議去看看心理醫生,他有嚴重的心理疾病,而一生氣就拿別人孩子出氣,那就像有些人說的,打人是心情不好,那心情不好乾嘛不打自己呢,打自己被人知道原因,還可以去同情,去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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