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揭明星「陰陽合同」涉偷漏稅 裡面出現「范冰冰」字樣

知名主持人崔永元揭露演員簽訂“大小合同”涉嫌偷漏稅持續發酵,稅務部門介入。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律師稱根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次逃稅會受到行政處罰,多次(三次以上)逃稅被處罰的納稅人,將追究刑事責任。

崔永元揭明星“陰陽合同”涉偷漏稅 裡面出現“范冰冰”字樣

5月28日中午,崔永元在微博披露一份涉及高額片酬的合同,其中出現藝人“范冰冰”字樣,合同內容顯示“甲乙雙方確認聘任關係後,按照本合同規定安排范冰冰於本合同約定聘用期內參加本片的演出工作,甲乙雙方約定本片甲方以轉賬方式支付乙方酬金為共計人民幣壹仟萬元整(現金稅後款)”。

一天後,崔永元公開揭露了演員簽訂“大小合同”的現象,稱小合同顯示片酬千萬,而大合同是五千萬,五千萬系“偷偷摸摸”拿,並稱這一演員在片場只演了4天。

崔永元揭明星“陰陽合同”涉偷漏稅 裡面出現“范冰冰”字樣

三小時後,范冰冰工作室發佈聲明譴責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承認其5月28日發佈的文件確為范冰冰參與的演出合約,未否認千萬片酬及其他細節;同時,范冰冰工作室表示范冰冰未採用“大小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拍攝4天片酬6千萬為謠言,工作室稱已經委託律師事務所依法確證、處理,並保留追究相關主體法律責任的權利。

此後,崔永元在接受採訪時表示“4天片酬6千萬”的明星確有其人,但並非是范冰冰,並向其致歉。他表示“‘大小合同’在娛樂圈不是秘密,但沒人敢說”。

崔永元揭明星“陰陽合同”涉偷漏稅 裡面出現“范冰冰”字樣

6月2日,崔永元在微博披露了另一份“大小合同”,解釋稱“小的是演出200萬,大的是策劃監製748萬加90萬,再拿一麻袋現金,這還不算一線的。”崔永元直指上述行為涉嫌“偷漏稅”,並透露還有“一抽屜合同”。

6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表態,針對近日網上反映有關影視從業人員簽訂“陰陽合同”中的涉稅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此外,國家稅務總局提出將在已經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高風險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分析,加大徵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稅務機關在2017年初已將明星繳稅納入稽查重點工作。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在《2017年稅務稽查重點工作安排》中要求“以股權轉讓等行業和領域為切入點,統一選取30名企業高管、演藝明星,下發地方稅務局,開展個人所得稅及相關聯的企業所得稅檢查。”

崔永元揭明星“陰陽合同”涉偷漏稅 裡面出現“范冰冰”字樣

對於危害稅收徵管行為,《刑法》第二百零一條明確“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對此,律師丁金坤解讀稱,“如果查出利用大小合同逃稅,第一次逃稅是行政處罰,多次(三次以上)逃稅被處罰的,才追究刑事責任,刑事重點打擊多次逃稅者。”此外,他提到“一般而言,大小合同是避稅的違法合同,合同相對方一般不會主動配合,故關鍵在於無錫稅務的調查力度,能否獲取證據,查清真相。”

此次崔永元揭露明星收取高額片酬、及簽訂“大小合同”涉嫌偷漏稅的現象,引發了輿論的集中討論。其中,公眾、監管層、行業參與方對於明星“天價片酬”的關注已經持續多時。

上海文廣集團影視劇中心主任王磊卿在2017年初就提出:“在一些更為倚重流量偶像的IP大劇中,明星片酬在製作成本中佔比甚至升至75%。” 一位熱播劇製片人曾告訴財新記者,“2016年突然一下所有演員都在漲價,漲得特別狠,大家都很敢開價”。

根據福布斯中國發布“2017中國名人榜”的數據,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范冰冰收入高達3億元,位列榜單首位;藝人鹿晗、楊冪分列榜單第二、三位,期間收入分別為2.1億元、2億元。范冰冰已經連續五年蟬聯該榜單之首。

針對居高不下的明星片酬,監管部門、行業協會頻頻出臺措施加以規範。2016年8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要求,堅決遏制天價片酬,聯合大型影視公司抓緊制訂抵制天價片酬的行業自律公約,並且制止片方盲目炒作明星、粉絲、網紅的行為。

2017年9月,四大行業協會聯合發佈的《關於電視劇網絡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要求電視劇、網劇演員片酬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演片酬不得高於劇集成本的28%,其他演員片酬不得低於製作成本的12%。

2018年1月,在全國廣播電視宣傳管理工作會議上,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副局長田進提出,今年將繼續著重解決明星薪酬過高問題,引導各廣播電視機構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節目創意研發和高水平製作上來,用內涵和品質取勝。

2018年4月,騰訊視頻、優酷、愛奇藝(NASDAQ:IQ)三大視頻平臺聯合發佈《關於規範影視秩序及淨化行業風氣的倡議》,提出共同抑制不合理的高片酬現象,在內容製作層面,將演員的片酬比例控制在合理的成本範圍內;在版權採買層面,將進一步優化和豐富評估標準,不明星唯一論。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針對明星片酬過高的規範均未有法律效力,大多為主管部門的行政要求、行業參與方的自我規範,目前來看,抑制明星“天價片酬”的結果難說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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