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划分为2市6区1县的新1线城市,自古有“屈贾之乡”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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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湖南省,湖南省省会,简称长,地处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湘浏盆地西缘,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城市,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商贸中心。

长沙地处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东西长约230公里,南北宽约88公里,全市土地面积1.1819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909.86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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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是楚文明和湘楚文化的发源地,有3000年悠久的历史文化,约有2400年建城史,在春秋战国时期始建城,属楚国。因屈原和贾谊的影响而被称为“屈贾之乡”。长沙又称“楚汉名城”,马王堆汉墓和走马楼简牍等重要文物的出土反映其深厚的楚文化以及湖湘文化底蕴,位于岳麓山下的岳麓书院为湖南文化教育的象征。历史上涌现众多名人,留下众多的历史文化遗迹,成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6年2月23日,长沙市在CCTV“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5年度十大最具幸福感省会城市中名列第一。2016年5月6日,长沙开通了中国首条中低速磁悬浮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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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远古及殷商

长沙历史发展,可追溯到远古时代。据考古判断,在距今15~20万年的旧石器时代,长沙地区即有原始人类活动。新石器时代,已形成氏族及部落。1985年,省市考古工作者在长沙县大托乡大塘村发现了一处远古遗址,其出土的石器和夹沙陶器碎片,相当于距今7000年的大溪文化遗存。当时华夏先?人,已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辛勤开拓。又据1976年在长沙县鹿芝岭和浏阳樟树塘发掘的两个遗址考证,其出土的石制生产工具、渔猎工具及陶制生活用具,相当于距今4500年的龙山文化遗存,当时这里的先民,已进化到原始农业社会,手工制作用具已有明显进步。

殷商之世(公元前约1600年~公元前1046年),长沙属扬越之地,是百越部落的分支,这里的土著文化已有相当发展。并且,中原文化开始传人。据考古专家对长沙地区出土的260余件商周青铜器的分析鉴定,其中有些青铜器上的铭文、族徽、装饰和商周王室的青铜器相同,它们是中原人南下南来的;有些青铜器有明显的地方色彩,它们是本地人铸造的。其中四羊方尊、兽面提梁卣(音v讥,音友)、人面纹鼎、兽面纹铜铙是罕见的精品,足可与中原青铜器媲美。

汉江以南形成数千个部族,部族酋长运用暴力役使外族人民,其中最大的部族“越”兼并众多族属,史称“百越(粤)”。长沙属“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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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中期,商王朝对江汉以南部族进行多次战争,今后长沙地域为中心的古“青阳国”失国。

商代晚期,长沙地域出现青铜冶炼工艺。冶炼铸造的云纹大铙、刮刀、四虎人面方鼎及四羊方尊,均体现越族的文化特色。各部族在今湘江、浏阳河、捞刀河相汇的平原地带开始形成以农、渔、猎为主的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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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770年至公元前256年(春秋战国时期)

公元前616年楚国势力进入江南,对部族多次进行征伐,长沙地域属楚国。

公元前323年楚国商务船队出汉水,经长沙,南向鄙(今永兴县)抵(今广西全州)。

公元前285年楚设黔中郡,长沙地域属黔中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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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79年流放沅湘的楚大夫屈原,忧国忧民,自沉于汨罗江(旧属长沙府)

楚国在今望城县设铜官铸币工场。在今长沙市区修建城邑。(今存古城址在今黄兴路以西,太平街、福胜街以东,坡子街以北,五一西路以南地域内)。

春秋中叶,楚国在南方崛起,至晚期,其势力逐步扩大到沅湘流域。至战国时期,长沙属楚黔中郡,楚国在长沙经营250余年,长沙的经济和文化都有很大的发展。据长沙发掘的楚墓(近3000座)考证:出土文物有青铜器,铁剑、铜剑和其它长兵器,有铁把锄和其它铁器,还有大量陶器、纺织品、皮革制品、漆器、琉璃器、竹篾器、天平法码等。这些随葬品显示:长沙不仅是楚国在南方的军事重镇,而且手工业生产技术已达到较高水平,商品交换亦相当发达。由于铁制生产工具的使用,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史记·越世家》记载:“长沙,楚之粟也”,说明长沙是楚国的重要粮食产地。

楚国时的长沙城邑,已具有初步规模。据考古工作者从五一西路工地发掘的遗址遗物考证,当时城邑范围,大约西至(今)太平街、东至犁头街,南至坡子街,北至春风街、明月池、落棚桥,南北长约850米,东西宽约700米。历史上称长沙为楚汉名城,实非虚美之词。

楚国晚期,屈原被流放于沅湘之野,零丁飘泊,写出了传颂千古的《离骚》、《九章》等名作,由于他极其悲愤忧伤,自沉于汨罗江?的“长沙屈潭”(距长沙北约50余公里)。司马迁的《史记》载有《屈原贾生列传》,这就是历史上称长沙为“屈贾之乡:’的由来。后人还在长沙建有屈子祠以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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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1年至公元前207年(秦朝)

长沙郡为秦初全国36郡之一.长沙自此列入全国行政区划,郡治湘县(今长沙市城南)。

秦王朝设长沙郡尉,统领长沙郡步兵,并出兵略取南越地。

秦·长沙郡:秦王政(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据《资治通鉴》)置三十六郡(《史记·集解》谓“三十六郡者……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长沙郡治临湘县(见《“秦代长沙郡治湘县”考辨》)。当时临湘县包括今长沙、望城、浏阳及宁乡、醴陵、湘潭、株洲等地。临湘县治位于今长沙市城区,郡界约当今湖南湘资两水流域及相邻江西、两广地域,《中国历史地图集》载有临湘、罗、耒阳、郴、零陵等县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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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汉代)

高祖元年(公元前206)二月,项羽分封诸侯,分楚为四,长沙属临江国(《史记·索隐》谓秦二世三年十二月,分楚为四:西楚、衡山、临江、九江也。按此“衡山”非湖南衡山,在安徽境内,衡山国辖皖西、鄂东。秦代以十月为岁首,故列为公元前206年)。高祖五年(前202年)(《史记·高祖本纪第八》)二月甲午(据《资治通鉴》),高祖徙封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据《史记·卷十六秦楚之际月表第四》谓四年正月,分临江为长沙国,吴芮徙(封)为长沙王。《史记‘索隐》谓二月。衡山王吴芮为长沙王。卷十六的《考证》谓“汉五年分临江为长沙国”,“徙衡山王芮王长沙,都临湘”,“汉正月,长沙王……王芮始”。《汉书·高祖纪第--T)>谓“五年二月甲午……”诏日:“故衡山王吴芮……其以长沙、豫章、象郡、桂林、南海王番君芮为长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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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年更立(赵)佗为南越王,自此王三郡。芮唯得长沙,桂林、零陵”,从《汉书》)。汉文帝后元七年(前157),长沙王五传至靖王吴著逝世,无后,废长沙国(见《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第五》)。

汉景帝(前元)元年(前156)复置长沙国,二年(前155)三月甲寅(编者按:公元前后一段时间,西方的太阳历也比较紊乱,故虽有汉历譬时,也不便注公元年月日),庶子刘发为长沙定王(《史记.汉兴以来诸侯年表第五》,《汉书·景帝纪第五》亦有“二年春三月,立……刘发为长沙王”)。七世传八王至孺子婴居摄二年(公元7年)刘舜继长沙王位。二年后,王莽篡汉,越一年(公元9年)废长沙(王)国。

长沙国辖临湘、罗、连道、益阳、下隽、攸、酃、承阳、湘南、昭陵、茶陵、容陵、安成13县,户43470,口225825(《汉书.地理志》)。《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第二十三》载,东汉应劭日:景帝后(元)三年(前141),帝乃增以武陵、零陵、桂阳三郡。此时长沙国大致相当秦时长沙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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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莽(新)始建国元年(公元9年)改长沙国为填(镇)蛮郡,改l临湘县为抚睦县。

西汉时,长沙国受荆州刺史部节制。今长沙市四辖县(市)属临湘及益阳县地域。

光武帝建武元年(公元25年)复置长沙郡,改抚睦县为临湘,仍为郡治,上隶荆州刺史部。建武时,长沙郡辖临湘、攸、茶陵、安成、酃、湘南(侯国)、连道、昭陵、益阳、下隽、罗、容陵、醴陵。桓(帝)灵(帝)时已设有汉昌(今平江)县,献帝建安十四年已有浏阳县(周瑜为南郡太守时,奉邑四县中有浏阳(见《浏阳县名及始建小考》一文))。

东汉末年封建割据。建安十四年(209)刘备领有长沙郡。建安十九年(214)孙权取长沙等三郡。次年,孙刘协议以湘江为界,东属孙权,西属刘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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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20年至公元280年(三国时代)

公元190年长沙太守孙坚响应袁绍率兵赴南阳讨董卓。

公元198年长沙太守张羡叛荆州刺尸刘表,刘表围之,连年不下。张羡病死长沙,复立其子张怿为长沙太守。刘表击败张怿,南收零(陵)、桂(阳)二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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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07年荆州牧刘表命侄儿刘馨与中郎将黄忠共收长沙,统属长沙太守韩玄。

公元208年8月曹操南征刘表,表以荆州降,操遂取长沙等郡。12月孙权、刘备联军败曹军于赤壁后,刘备南征,长沙及武陵、桂阳、零陵等郡皆降。长沙太守韩玄、守奖黄忠转效刘备。刘备以诸葛亮为军师中郎将,督办长沙、桂阳、零陵三郡赋税。

是年,长沙瘟疫流行,太守张仲景精医术,坐公堂为庶民义诊,活人甚众。张仲景使用“蜜煎导方”催泻,是世界上使用药物栓剂的先导。

公元209年析临湘县东部地域置浏阳县。浏阳县名自此始。孙权授周瑜南郡太守,以浏阳、汉昌、州陵诸邑为周瑜俸邑。

公元210年孙权分长沙郡部份地域置汉昌郡,浏阳县隶属汉昌郡。

 公元214年孙权向刘备索还荆州,备不许,孙权遂迳置长沙、桂阳、零陵三郡,襄阳太守荡寇将军关羽尽逐之。孙权遣吕蒙率兵二万,进攻长沙及桂阳、零陵三郡,刘备遣兵御之。

公元215年孙权命昭信中郎将吕岱继续攻占长沙三郡。时曹操兵入汉中,刘备惧失益州,乃与孙权和。分长沙、江夏、桂阳以东属孙权,南郡、零陵,武陵以西属刘备。吕岱兵镇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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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19年11月孙权击败关羽,长沙郡地域尽入孙权。

是年 张仲景卒。有《伤寒论》一书传世。

公元231年吴派张承为长沙西部都尉。置农官以发展农业。吕岱南征有功,拜镇南将军,仍屯长沙。

公元257年吴析长沙郡东部都尉地置湘东郡,西部都尉地置衡阳郡(今望城、宁乡等县)。

置新阳县(今宁乡)和湘西县(故城在岳簏山东南瓦官水下游)。长沙郡仍辖今长沙县、浏阳县等地。

公元268年高僧竺法崇募资修建慧光明寺(簏山寺)。寺宇宏伟壮观,为湖南佛教发源地。

公元265年至公元589年(两晋南北朝)

隋·潭州(长沙郡):文帝开皇九年(589)统一中国,采州县两级制,撤湘州,并郡县,临湘县改名长沙县,废浏阳、醴陵、湘西(一部分)等县(《隋书》不载,系据《唐书·地理志》复置浏阳、醴陵的史实而认定)人长沙县。设潭州及具军事性质的潭州总管府(总管府管以潭州为中心的几个州、炀帝大业初废潭州总管府。此前开皇三年秋七月壬戌——廿六13即583年8月19日,诏封台玫可为湘州刺史)。此时的潭州,地域大于南朝的长沙郡,小于湘州。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州为郡,潭州改名长沙郡。潭州(长沙郡)辖长沙、衡山、益阳、邵阳四县。今长沙、浏阳、望城(北部)属长沙县和(南部)衡山县,宁乡属益阳县。长沙县为州(郡)治所。

  梁、陈·湘州长沙郡及衡阳郡

:(今)长沙市地域仍属长沙、衡阳二郡。湘州地域划小。梁天监六年夏四月乙酉(廿六即507年5月23日)析湘广二州置衡州;天监九年复分湘州置衡州(因《梁书》、《陈书》无地理志,《隋书·地理志》虽追溯到梁陈时,但语焉不详,故湘州的辖郡及长沙、衡阳二郡辖县无考)。

南朝齐·湘州之长沙郡、衡阳郡:长沙郡辖临湘、罗、湘阴、醴陵、浏阳、建宁、吴昌七县,衡阳郡辖临湘西、罗、湘乡、新康、衡山五县(湘南县撤销,部分入湘西等县)。(今)长沙仍为一州二郡治所,今四辖县(市)仍在二郡管辖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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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朝宋·湘州(或荆州长沙郡、衡阳郡):宋武帝永初三年二月丁丑(初四即422年3月12Et),复分荆州十郡(长沙、衡阳、湘东、邵陵、零陵、营阳、桂阳、始兴、始安、临贺)设湘州。长沙郡(因封有长沙王,故《宋书》称长沙内史)辖临湘(侯相)、醴陵(侯相)、浏阳(侯相)、吴昌(侯相)、罗县(侯相)、攸县(侯相)、建宁(子相)以及宋明帝元徵二年(474)十月以前,湘州刺史王僧虔表奏朝廷割益阳、罗、湘西三县所立湘阴县(《宋书.州郡志》误作属湘东郡)。衡阳郡(内史)辖湘西(令)、湘南(男相)、益阳(侯相)、湘乡(男相)、新康(男相)、重安(侯相)、衡山(男相)共七县。衡阳郡治由湘乡迁湘西。两郡(治)夹江拱州。

晋·荆州(后之湘州)之长沙郡、衡阳郡:晋武帝太康元年(280)统一中国,仍采州郡县三级制,长沙郡、衡阳郡属荆州。怀帝永嘉元年八月廿六日(307年10月9日),分荆州七郡及江州一郡置湘州(见《湘州考》一文)。湘州辖长沙、衡阳、邵陵(三国时昭陵,晋时避司马昭名讳,改“昭”为“邵”)、零陵、营阳、湘东、建昌及桂阳八郡。临湘县治仍为长沙郡治及湘州州治。长沙郡辖县有临湘、攸、下隽、醴陵、浏阳、建宁、吴昌(汉时汉昌)、罗、蒲圻、巴陵。衡阳郡辖县有湘乡、重安、湘南、湘西、承阳、衡山、连道、新康(太康元年改新阳为新康)、益阳。今长沙(临湘)、望城(湘江以西属湘西,以东属临湘)、宁乡(新康)、浏阳分属长沙郡和衡阳郡。

东晋成帝咸和四年二月二十日(329年4月5日)湘州并入荆州。安帝义熙八年(412)十二月复分荆州十郡置湘州,义熙十三年(417)省撤湘州。东晋末,湘州不复存在。

公元289年11月晋武帝司马炎封第六子司马义(时年十五)为长沙王,改王国相为内史。

公元302年长沙王司马义杀骄奢擅权的齐王司马炯。晋惠帝封司马义为太尉,都督中外诸军事。

公元303年8月河间王司马禹、成都王司马颖举兵讨伐长沙王司马义。司马义被囚。讨伐军入长沙城大肆抢掠。次年,司马义被河间王司马禹部将张方杀害。

是年,因八王之乱,各地义军纷纷揭竿而起。6月,河南新阳张昌义军击败荆州刺史刘弘。7月,遣其部将陈兰等攻占长沙郡,临湘古城遭到破坏。都护陶侃大破张昌义军于竞陵(湖北天门),晋军复长沙郡。

公元305年长沙市区湘江中游橘洲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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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307年8月析荆州、江州等八郡置湘州、州治临湘。

公元308年晋封司马义之子司马硕为长沙王。

公元311年4月醴陵县令杜韬领导的义军攻占长沙,杀长沙太守崔敷。怀帝命荆州刺史陶侃等镇压起义军,两军战于湘江,互有胜负。

公元315年晋愍帝招降杜韬,杜韬杀晋招降使南海太守王运,并派部将王真出兵武陵以断官军粮运。陶侃遣郑攀与战,义军败退湘州城(今长沙)。陶侃追至,王真降晋,杜韬逃走。

公元329年2月湘州并入荆州。3月陶侃进封为长沙郡公,晚年居岳簏山,种杉结庵,名“杉庵”(旧址在今岳簏书院内)

公元334年陶侃卒,其子陶夏、陶斌各拥兵数万互相抗衡。陶夏至临湘杀陶斌。将军郭开随陶侃之子陶称奔丧长沙,陶称疑郭开有二心,杀郭开,悬头于桅杆,鼓棹渡湘江20余里,观者无不震骇。

公元335年8月长沙洪灾,毁屋无数,溺人甚众,庄稼损失严重。

公元410年2月广州刺史卢循反晋,率农民起义军北越五岭,进兵湖南,占领长沙,复北袭巴陵,杀江州刺史何无忌。同年,卢循被建武将军刘裕击溃,经长沙退广州。

公元412年析荆州之长沙等十郡复置湘州,州治临湘。

公元420年6月太尉中书监刘裕逼晋恭帝司马德文逊位,即皇帝位,国号宋。封其弟刘道怜为长沙王。

公元426年废湘州。长沙郡仍隶荆州。

公元479年奇高帝萧道成封第四子萧晃为长沙王

公元569年陈宣帝封陈叔坚为长沙王(仍任吴郡太守)。至德二年(公元584),封除。

公元581年至公元618年(隋代)

公元589年隋将庞晖南攻湘州,岳阳王湘州刺史陈叔慎置酒会文武僚吏,刑牲结盟,诈献降书与庞晖,晖如约入临湘城,叔慎埋伏兵于大厅,缚庞晖及随从皆斩之,招合士卒五千人坚守。隋遣薛胄为湘州刺史,兵至鹅羊山,叔慎出兵拒之,大败。隋军乘胜入城,生擒十八岁的陈叔慎,斩于汉口。改长沙郡为潭州。改临湘县为长沙县,为长沙县名开始。撤新康县并入益阳县。

公元602年隋文帝颁舍利(佛祖骨灰)于诸州,诏令全国53座名山建舍利塔。岳簏山清风峡南侧舍利塔于同年建成,高3米,花岗石结构,收藏佛祖骨灰(舍利)。塔前碑正面刻“隋舍利塔”,北面刻“共建菩提”(今塔尚存)。

建道林寺于长沙城湘江西岸(今长沙河溁湾镇)。

公元607年炀帝并省诸州,改州为郡,潭州改为长沙郡。撤浏阳、醴陵二县并入长沙县。

公元618年至公元907年(唐代)

唐·潭州(长沙郡):高祖武德元年六月十九13(618年7月1613)改郡为州(据王溥《唐会要》)。三年十一月甲子(初五即620年12月413)长沙入唐版图,改长沙郡为潭州。潭州辖长沙、衡山、醴陵(武德四年分长沙县立)、湘乡(《新唐书·地理志》谓武德四年析衡山县置)、益阳、新康(武德四年析益阳设,七年又并入益阳)等六县。长沙县为州治。

玄宗天宝元年正月廿日(742年3月113),改州为郡(据《唐会要·刺史上》),潭州改为长沙郡。至德元年十二月十五日即757年1月9日改郡为州(据《唐会要》)(《旧唐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谓乾元元年即758年复为潭州,相差一年,时间没有《唐会要》明确,故不取)。天宝时仍辖六县。

宪宗元和年间(806—820)(据《元和郡县图志》),潭州辖长沙、醴陵、浏阳(《新唐书·地理志》:景龙二年(708)析长沙县置)、湘乡、湘潭(《新唐书·地理志》谓元和时湘潭县从衡州改隶潭州;而《新唐书·地理志·衡州衡阳郡》有衡山:上(县),本隶潭州,神龙三年(707)未属,湘潭、衡山两县同为潭州辖县100年左右,绝不是两县曾经互换县名)。《唐会要》载代宗大历四年二月廿四日(769年4月5日)长沙县升紧县,武宗会昌四年(844)十一月,长沙县新升望县。浏阳一直为中下县。

贞观元年三月七日即627年4月1日并省州县,始因关河近便,分为具督察区性质的10道(《唐会要·州县分望道》),潭州属江南道。开元廿一年(733)全国分为15道,潭州属江南西道(此时已具行政区划性质)。潭州还受制于湖南都团练观察使(代宗广德二年即764年置)。后期还受制于软化军节度使、武安军节度使。

附:都督府武德四年(621),置带军事性质的总管府,管潭、衡、永、郴、连、南梁、南云、南营八州。七年二月廿日(624年3月6日)改大总管府为大都督府……不满十州为都督府。玄宗开元元年(713)著令户满2万以上为中都督府——据《唐会要·卷六十八都督府》)。潭州有32272户,设中都督府,督潭、衡、郴、连、永、邵(南梁改)、道(南营改)七州(南云州,武德七年废)。

公元618年萧铣自称梁王,拥兵40万据江陵与李渊抗衡。其部属大司马董景珍出镇长沙,企图降李渊。萧铣遣兵围攻长沙郡,杀董景珍。

公元620年6月唐高祖李渊封皇孙李恪(李世民之子)为长沙王。

公元621年初梁王萧铣自置潭州总管府。复置新康县(今宁乡),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并入益阳县。8月-10月,唐赵郡王李孝恭、行军总管李靖南下征讨梁王萧铣,誓师于铜官。10月萧铣平乱,唐置潭州总管府,管潭、衡、永、郴等八州,州治长沙。是年,唐废前朝的五铢钱。长沙县书法家欧阳询为唐代通行制钱“开元通宝”制词并书。

公元730年李邕为《簏山寺碑》攒文并书。文、书、刻并美,誉为“北海三绝”。寺碑今存岳簏书院。

公元770年春杜甫游岳簏山、道林寺,并作七言古诗《岳簏道林寺行》盛赞长沙风物古迹。4月湖南兵马使叛唐,杀湖南观察使崔浩,据潭州,城中大乱。杜甫乘舟从长沙县沿江上溯,欲去郴州投靠妻舅郴州刺史崔伟。舟行至末阳遇洪峰,杜逐反潭州。冬,杜甫离潭州赴成都,病中作《风疾舟中伏枕书怀三十六韵奉呈湖南亲友》,旋死于客船,时年59岁。

公元780年潭州刺史沈传师长五言诗,对仗工稳,为律诗定型及唐近体诗开拓者之一。旧有沈《次潭州酬唐侍御姚员外游道林岳簏寺》古诗碑藏岳簏山寺,今秩。

公元806年礼部员外郎柳宗元贬为永州司马,道经潭州,作《长沙驿前南楼感旧》五言绝句及七言古诗《湘上渔人》。其中“烟消日出不见人,欸乃一声山水绿”一句为千古绝唱。

监察御史刘禹锡贬为朗州(治今常德市)司马,途径长沙,作诗《赠长沙赞头陀》传世。

公元847年喧宗赦会昌五年毁佛诏令,道林寺僧去太原取回佛经5048卷。

“长沙和尚”景岑重建簏山寺,改名“鹿苑”,但规模大不如以前。

公元849年长沙县刘蜕中进士,为隋初开科取士260余年以来长沙郡第一名进士,时称“破天荒”。

公元855年长沙县铜窑烧制出釉下彩飞鸟瓷壶(先藏湖南省博物馆),釉下彩工艺进入盛期。

公元907年至公元960年(五代十国)

五代十国·楚国(首府)潭州长沙府:后梁太祖开平元年四月辛末(三十日即907年6月13日)、割据长沙的武安军节度使马殷被封为楚王(据《旧五代史》、《九国志》)。后唐明宗天成二年六月丙申(十七日即927年7月18日)(据《旧五代史》、《九国志》),进封马殷为楚国王。马殷“以潭州为长沙府”(据《新五代史》),作为楚国都城。

后汉隐帝乾{右二年七月辛亥(初十日即949年8月6日),马希广奏,“析长沙县东界为龙喜县,从之”(据《旧五代史·汉书四隐帝纪中》。《新五代史·职方考》:汉乾三年马希范置龙喜。而《九国志》载,马希范开运四年五月壬辰即初八日,947年5月30日马希范已死,记载较详,故不从《新五代史》及《五代会要》。

后汉隐帝乾三年十二月甲辰(十一日即951年1月21日),马希萼、马希祟与马希广混战(据《资治通鉴》),潭州(州)城毁。周太祖广顺二年(952)正月,南唐边镐陷长沙(据《旧五代史·周书·太祖纪三》)。十月(《资治通鉴》谓,十四日即952年11月4日。《旧五代史》谓十五日)朗州刘言、王逵领兵人长沙(陆游《南唐书》谓保大十年二月丙申即十四日952年11月3日边镐弃城遁)。

此后,潭州地位变化,朗州(常德)尝为湖南中心(据《资治通鉴》载,广顺二年十二月甲午十二日即952年12月31日,刘言表称潭州残破,乞移使府治朗州。《旧五代史》谓广顺三年正月乙卯初四即953年1月21日武平军兵马留后奏:“潭州兵戈之后,焚破殆尽,乞移使府于武陵”。上从之,升朗州为大都督府,在潭州之上。《资治通鉴》载广顺三年八月乙未十八日即953年9月28日,王逵上表,且请复移使使治潭州。《旧五代史》谓显德元年正月乙酉初十即954年2月15日,潭州依旧为大都督府,在朗州、桂州之上。《资治通鉴》载显德元年四月癸酉卅日即954年6月3日,王逵表复徙使府治朗州。五月甲戌朔即6月4日,王逵自潭州迁于朗州)。五代十国马楚政权以潭州长沙府为湖南的政治中心结束。

公元907年朱晃(朱全忠)称帝,国号梁。马殷遣使修贡,朱晃拜马殷侍中兼中书令,四月封楚王,史称“南楚”。

在新康驿所在地开始修建玉潭镇(今宁乡县城关镇)。名城长沙网S G.w]@+p,PV F V6?"L

公元910年梁太祖朱晃加封马殷“天策上将军”称号。马殷于长沙城修建天策府,自置丞相、学士等官属,并在辖境置武平、靖江等节度使,马殷兼洪、鄂四面行营都统,总制二十余州。

公元923年李存勖灭梁称帝。史称后唐。马殷遣其子修贡京师并上缴梁所授都统印,庄宗李存勖嘉之。

公元925年南楚不征商旅赋税,四方商贾聚集潭州。又自铸铅铁为钱,商旅出境,皆用铅铁钱易货而去,故能以境内所余之物易天下百货,南楚逐以富饶。名城长沙网K#Oy0V9i

公元927年正月,后唐明宗李嗣源封马殷为“楚国王”。马殷建楚国,以潭州城为国都,名“长沙府”,建国承制,立宫殿,置百官,立三庙追谥先祖。

是年,马殷奖励农桑,发展茶业,提倡纺织,并在京师(洛阳)、河南、湖北等地设茶叶中转站,经销茶叶,其利十倍。又鼓励民商外销至蒙古边境,兑换马匹兵器,马殷坐收赋税,岁收入万计,库存从此殷实。

马殷重建道林寺。马殷父子于长沙城北建开福寺,占地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

公元928年马殷于潭州城东20华里处筑提蓄水,取名“龟塘”。

马殷次子希声以母宠得立,招授武安军节度使。

公元930年11月10日马殷卒,马希声嗣位。马殷生前于长沙城郊置疑冢三千余,真冢葬地不明。

公元932年8月20日马希声卒,其弟马希范嗣位,9月招封马希范为武安军节度使。

公元949年7月,马希广奏请析长沙县东境至龙喜县(故城址在今长沙县鹿芝岭),次年(950年)诏准。 是年,朗州节度使马希萼起兵再攻长沙,马希广部将许可琼降。马希萼据长沙,杀其弟马希广,自立为南楚恭孝王。次年九月南唐主李景册封马希萼为楚王。

公元952年3月南唐苛收湖南租赋,湘人失望。赐指挥使孙朗等谋反,夜焚长沙城及边镐府宅。武安军节度使边镐出兵反击,孙朗等败奔朗州。

10月武安军节度使边镐昏懦,朗州节度使刘言反南唐,率节度副使王进逵、都指挥使周行逢等领舟师进袭长沙,边镐弃城逃往金陵。刘言入据长沙,奉表于后周太祖郭威,称长沙兵戈之后,焚毁殆尽,请移潭州治于朗州(常德),诏从之,升朗州为大都督府,位在潭州之上。

是年,长沙乔口巡检司建立。

公元960年至公元1279年(宋代)

宋·荆湖南路潭州:北宋太祖乾德元年(963)二月太祖平湖南,长沙进人宋朝版图。至道三年(997)(据《宋史》、《续资治通鉴》,《元丰九域志》载江南路太平兴国元年(976)分东西路,后并为一路。天禧二年(1018)复分二路,东路府1,州7,军2,县48),分全国为15路,潭州属荆湖南路。荆湖南路辖潭、衡、道、永、邵、郴、全七州和武冈军及桂阳监(南渡后增茶陵军)。南宋高宗绍兴元年(1131)春(据宋《中兴小记》),分荆湖南北路为荆湖东西路,以鄂、岳、潭、衡、永、郴、道七州及桂阳军为东路,二年罢东、西路,仍分南、北路,南路治潭州。潭州为上州。乾德元年(963),降为防御,端拱元年(988),复为军,旧领荆湖南路安抚使。大观元年(1102)升为帅府。建炎元年(1127),复为总管安抚司。绍兴元年(1131),兼东路兵刀钤辖。二年(1132)复为安抚司。

宋初太平兴国(976~985)年问(据《太平寰宇记》),潭州原领六县:长沙、湘潭、益阳、湘乡、醴陵、浏阳,后增攸县(原属衡州)、衡山(原属衡州)、湘阴(原属岳州)、宁乡(新置)。

宋哲宗元丰年间(1078~1085),潭州为上州,治长沙县。长沙(乾德三年——964年,升常丰一一别本作安仁场为县,开宝中省入长沙县,有12乡、桥口镇)、衡山(望县,太宗淳化四年——993年,由衡州割到)、安化(望县,神宗熙宁六年一一1073年置)、醴陵(紧县)、攸(上县)、湘乡(中县)、湘潭(中县)、益阳(中县)、浏阳(中原,4乡——别本作7乡、永兴镇)、湘阴(中县,淳化四年由岳州割到)、宁乡(中县,太平兴国二年,析长沙县地置宁乡县。见《宋设宁乡县考》,5乡、玉潭镇)十一县(据1080年成书的《元丰九域志》)。

徽宗政和(1111~1117)年间除元丰时十一县,还有哲宗元符元年(1098)设的善化县(由长沙县5乡和湘潭2乡析置。为政和时成书的《舆地广记》所未载)。

此后直到南宋末年,潭州辖长沙、善化、衡山、安化、醴陵、攸县、湘乡、湘潭、益阳、浏阳、湘阴、宁乡十二县(据《宋史.地理志》、南宋理宗时(1225~1264)撰《方舆胜览》)。长沙城为一路一州及长沙、善化两县治所。

公元1271年至公元1368年(元代)

元·湖广(潭州)行省潭州(天临)路:元世祖至元十三年春正月丁卯朔(1276年1月18日),元军占长沙,长沙人元朝版图,立安抚司。十四年设潭州行省(鄂州行省并人)。十八年二月戊辰(1281年2月28日),迁潭州行省于鄂州,后称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徙湖南道宜慰司治潭州(路)。

天历二年三月癸亥初九(1329年4月8日),文宗以“潜邸所幸”,潭州路改天临路。潭州(天临)路辖长沙(上县)、善化、衡山(上)、宁乡(上)、安化(下)五县,醴陵(中)、浏阳(中)、攸(中)、湘乡(下)、湘潭(中)、益阳(中)、湘阴(下)七州(皆为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升的州)。长沙、善化两县倚廊,今长沙市及四辖县(市)为长、善、浏、宁四州县地。

元顺帝至正廿四年(吴王朱元璋甲辰年)九月甲申(廿四日即1364年10月19日),《续资治通鉴》谓九月乙酉(廿五日即10月20日),徐达领兵乎陈理至潭州。改天临路为潭州府(据《明史》,嘉靖《长沙府志》谓洪武二年更名潭州府,既无月份,此时才改天临路为府不合情理,不取。《明史纪事本末》谓九月乙未初五即1364年10月9月30日以后,徐达遣唐胜宗分兵取长沙等地)。

公元1368年至公元1644年(明代)

明清长沙、善化两县简介:长沙县?明代长沙县东界浏阳夹石岭,西至宁乡格塘,南至善化和丰坊,北至湘阴青山。下辖7乡(临湘、明道、大贤、万寿、锦绣、雾阳、新阳)3厢(旌节、湘水、清泰),旧编户20(个)里。万历十年(1582)编户为21(个)里。明祟祯十年(1637),将21里编为49都,县城内分为15铺,将临湘乡中的一、二都并为一都,新阳乡一、二、三都并为一个都,并改名河西都,全县编为12都3厢,嘉庆年间又合并为10都,每都下设10甲,甲下设10区、1坊、1厢。10都为尊阳(现金井)、清泰(福临)、锦绣(路口)、万寿(黄花)、淳化(安沙)、大贤(北山)、明道(黄花、北山及市郊一带),临湘(霞凝、铜官)、新康(靖港)、河西(高塘岭)。

善化县,东至浏阳、西至宁乡油草铺、南至湘潭昭峡铺、北至长沙县城和丰坊。明设4乡(永康、忠臣、长乐、兴化)5厢(上、下、文德、上洲等),编为16(个)里。祟祯年间编户为ii里,城厢设14铺。清顺治年问开始划为10都,六、七都在湘江之西,一、八都在湘江东,二、三、四、五都滨临浏阳河。城厢设14铺。铺、都下设保、甲,嘉庆十九年(1814)每户安上门牌。一都为黎土乇、洞井、豹子岭一带,二都为干杉、仙人市、凉塘一带,三都为干杉、仙人市东南大部,四都为梅花、五美及干杉部分,五都为朱家桥、河里、五美一部分,六都为坪塘、九江等地,七都为望城坡、白箬、卯田、碑头市等地大致以靳江河与六都为界,八都为大土乇、南土乇、跳马、石门、暮云、石燕铺、关刀铺等地,九都为跳马及株洲云田、龙头铺一带,十都为浏阳柏加及株洲县樟树黄塘一带。长善两县在府城沿万寿街、万福街、石乐私巷、息机园、皇仓街、永丰仓、大西门正街交界;在农村大致沿319国道为界。

明·湖广(承宣布政使司)长沙府:明太祖洪武五年(1372)六月(《明书·本纪一》谓甲辰八月取夷陵及潭州)潭州府更名长沙府。长沙府辖长沙、善化(洪武十年——1377年省入长沙,十三年五月复置)、湘阴、湘潭、浏阳(洪武二年降为县)、醴陵、宁乡、益阳、湘乡、攸、安化11县及茶陵州。上隶于湖广布政使司。

湖南省划分为2市6区1县的新1线城市,自古有“屈贾之乡”之称

公元1644年至公元1911年(清代)

清湖广(后期湖南)省长沙府:世祖顺治四年四月己卯初八(1647年5月12日),高士俊领清军克长沙,长沙纳入清朝版图。清承明制仍设长沙府,辖十二州县。康熙三年(1664)湖广省设右布政使司、湖南按察使司于长沙,偏沅巡抚(光绪《湖南通志》谓偏沅巡抚半年驻贵州I施秉县偏桥镇,半年驻辰州(今芷江),初设于明万历廿七年一一1599年。天启二年——1622年后,或置后罢,祟祯二年一一1627年,成为定设。《大清一统志》谓明万历廿八年始设偏沅巡抚)移驻长沙。雍正元年(1723)改湖广右布政使司为湖南布政使司。雍正二年改偏沅巡抚为湖南巡抚,仍属湖广总督管。长沙府城自此为湖南省省会。

长沙府上面还有具监察职能的、兼理民政事务与地域性的盐法长宝道(康熙三年设驿盐粮储道、分巡下湖南道皆驻长沙(六年裁)、驻宝庆的分守下湖南道(六年撤)。雍正十二年改设粮储道和驿盐道。乾隆四十四年设粮储道和盐法道)。

长沙府具冲、繁、难性质,不仅为巡抚治,亦为布政、提学、提法3司,巡警、劝业、盐法、长宝4道治所。长沙、善化皆为具冲、繁、难性质的县,浏阳为繁、疲、难县,宁乡为冲县。

光绪卅四年省城警务公所,下分东、南、西、北、外南、外北、水陆洲7警务区。

公元1912年至公元1949年(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时期长沙府直辖地、长沙县暨城区、长沙市

一、长沙府直辖地(1912.4~1913.9)

“湖南省改并各县名称一览表载:长沙县原为长沙、善化县,1913年9月改定。其说明为旧长沙府附廊首县。为1912年4月并县归府,嗣遵令裁府改县”(见1948年《湖南省志.地理志》稿,1920年7月17日抄报资料)。

1912年,由军政府执行特别议会颁行《湖南府厅州县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二项:“凡与府同城之一县或两县,均并于府”。4月(据《中国近代政区沿革表》P134),即由原长沙府附廓的长沙、善化两县临时两议会议决,合并于府(据1920年9月7日《大公报》载),成为民初长沙府直辖地(相当于清代直隶州和现今市管县体制的市区。当时如杭州、贵阳、保定实行的都是这一体制。湖南还有衡州府。衡州府直辖清代的衡阳、清泉——今衡南一一两县。1913年省议会、国会选举分区情况,载于1912年8月《政府公报·法律门》,湖南民国选举共5区,第一选区为原中路长沙、岳州两府,列“长沙府——旧长沙、善化两县)……”,部分西路与南路包括衡州、永州、宝庆三府为第二选区,列有“衡州府”(旧衡阳、清泉两县)。

1913年1月,中央划一现行各县地方行政官厅组织,要求改府为县。各地裁府留县时间不一,民初长沙府存在一年多(《湖南政报》26册载1913年1月13日有长沙行政厅或长沙府行政厅。48册载3月29日,财政司令长沙府知事遵照示谕商民,禁运谷米出口。《政报》载1913年有长沙府霞凝乡。4月有长沙府知事,6月有长沙府临湘镇等)。长沙府直辖地包括(今)长沙市区和长沙、望城两县(包括1959年元月划归株洲市的龙头铺等三个公社)。

湖南省划分为2市6区1县的新1线城市,自古有“屈贾之乡”之称

二、长沙县暨城区(1913~1933)

按全国统一部署,1913年9月,长沙“裁府留县”(据《中国近现代政区沿革表》),长沙府直辖地改为长沙县。1914年6月2日,北京政府划湖南为湘江、衡阳、武陵、辰沅四道,长沙县属湘江道(即原长宝道地域,1916年,裁撤武陵道,将其中11县划归湘江道)。这时为省、道、县三级制(同时,中央对全国县级以上重复地名作统一更改,如山西宁乡县于1914年1月改为中阳县)。

1914年废都甲,设乡镇。长沙县辖万寿、尊阳、清泰、霞凝、云母、五美、龙喜7乡,明道、锦绣、淳化、大贤、临湘、新康、河西、麓山、伏龙、九峰、嵩山11镇(1920年8月,设长沙市政厅,年底改设市政公所,市政厅“有统辖全市,执行市政(工程一一编者加))之权”。

1920年9月30日,入驻湖南的桂军督军发出通令,谓遵民初制度,复行省、县两级制,道被取消(另谓1922年1月废湘江道,市政公所属省建设厅,长沙城行政由长沙县管辖),长沙正式成为省会(1941年经湖南省政府会议通过,咨请内政部转呈行政院核准,长沙、善化及衡阳、清泉分设县治。行政院以“长沙、衡阳两县人口面积较诸其他各县并非过多过大”,且“交通便利,治理并无不便,且值此战时,尤不必多所更张,顷饬内政部转咨湘省省府,从缓办理”(见1948年《湖南省志·地理志》稿转引自中央社重庆15日电:“长、善、衡、清分治,内政部转咨缓办”)。

1920年省会警察厅设东、南、西、北、外南、外北、外东、商埠8个警察署(区),26个警察所。城区各警察分署所辖主要街巷为:东区:宝南街、落星田、肇嘉坪、浏阳门正街、都正街、东长街、藩正街、藩后街、顺星桥、走马楼、水月林、斗姥阁前街、刘忠壮祠、小吴门正街、八角亭、马王街、定王台、塘港里、伍家井、理问街、东牌楼、柑子园、东茅巷等。

南区:文庙、铜铺街、下黎家坡、南正街、樊西巷、路边井、学院街、织机街、鸡公坡、黄道门、司门口、大古道巷、登隆街、洪家井、衣铺街、红牌楼、福源巷、青石街、育婴街、苏家巷等。

西区:西长街、福星街、坡子街、小西门正街、大西门正街、太平街、怡长街、三泰街、藩城堤、高井街、永丰仓、西牌楼、福胜街、紫荆街、活源桥、朝阳巷等。

北区:桃源旧里、戥子桥、司马里、种福源、学宫街、长春街、荷花路、贡院街、寿星街、通泰街、五堆子、六堆子、又一村、文星桥、赐闲湖、潮宗街、巡道街、水风井、羊风拐角、局关祠、左局街、泰安里、营盘街、北正街、清泰街、辕门上、西园等。

外东区:铁路旁、校场坪、五十标、汤公庙、落蛾子、老协部、炮队街、识字岭等。

外南区:惜阴街、妙高峰、书院坪、白沙井、老龙潭、礼贤街、社坛街、当铺巷、灵官渡、雨厂坪、燕子岭等。

外北区:油铺街、熙宁街、文昌阁、留芳岭、麻园岭、长春巷、彭家井、湘春街等。

商埠区:半湘街、小西门外、大西门外、天符庙、碧湾街、朗公庙、水陆洲、傅家洲等。

1930年(7月27日,中国工农红军第三军团攻人长沙。8月3日,成立长沙市苏维埃政府,8月5日红军撤出长沙。

年底,长沙城分设东、南、西、北、外东特、商埠6个区,街团,街团下辖甲、牌、联(结),5家为1联,2联为1牌,10牌为1甲(当时全国没有统一的市组织法,没有规定市以下组织机构名称,这是全国仅有的组织形式),共有人口346664人。

东区辖11街团:端角福新团、七团息存所、东胜东团、官园团、东胜西团、白衣团、宝南团、正东团、乐道团、清晏团、小宝南团。

外东特区辖8街团:永安一团、永安二团、楚义东团、楚义西团、静安团、安民团、三义团、里仁团。

南区辖47街团:文星团、十五团息存所、古道团、良善团、黄道团、上永安团、永安团、智字团、敦仁团、志齐团、中永安团、唐平团、魁胜团、卫湘团、新安团、永清团(团公所地址朗公街2号)、保安团、乐嘉团、保卫团、永清团(团公所地址鸡公坡27号,原引资料街团多有重名——编者)、屏南团、升庆团、忠恕团、集贤团、清安团、仁字团、三合团、自义团、康乐团、中和团、保兴团、金沙团、永远团、凯乐团、安福团、保星团、吉祥团、里仁团、镇湘团、楚湘团、隍卫团、卫忠团(社坛祠9号)、保靖团(青龙庙24号)、保靖一团(王爷殿100号)、清湘团、保南团、卫忠团(鳌山庙4号)。

西区辖48街团:竹林团、保安团(下太平街50号)、永丰团、上西团、正西团、永兴团、奏凯团、拱吉照团、吉福团、茨山团、振兴团、濯锦汤林团、德兴团、义勇团、三阳团、长清团(堤下街1号)、永清团(李家菜园39号)、福星团、如意团、道正团、吉祥团、紫荆团、清福团(中山西路二圣庙)、同心团、福善团、福荫团、永安团、福星团、连升团、同德团、五圣团、总佛团、长清团(无公所)、皇仓团、三阳团、左保卫团、保官团、庆安团、祥庆团、保安团(坡子街86号)、东保卫团、右保卫团、永静团、保泰团、万安团、义安团、端角福星团、清福团(仓后街35号)。

北区辖29街团:新镇团、静镇团、东拱辰团、乐善团、常平团、得胜团、储嘉团、安太团、长春团、福凝团、西拱辰团、高升团、永清团(龙王宫1号)、永成团、西竹团、庆云团、邦盛团、慕义团、防卫团、潮宗团、清泰团、寿敦团、成城团、上清泰团、积义东团、积义西团、新河团、永清团(无公所)、安靖团。

商埠区辖13街团:保湘团、防卫团、三元团、普安团、万安团、上好义团、中好义团、正好义团、上慕义图、币慕义团、上清美团、下清美团、纯美团。J

1931年5月,裁商埠区并入西区。1932年12月31日,东、南、西、北、外东五区有386526人。

三、长沙市(1933~1949)

1933年8月11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行政院同意3月湖南省政府委员会通过的议案,7月报行政院,长沙设“省辖市”,市县分治。长沙是全国第14个设为行政区划的市,也是第7个设市的省会(10月1日正式成立市政府)。全市面积48.5平方公里。市区范围:湘江东岸,北自落刀嘴,经新河码头铁桥绕东,沿浏阳河岸至湖迹渡,经王家园、徐家湾、杨家山、阿弥岭、鸭婆岭、王家冲至石马铺,折向西经石嘴、丁家嘴、新开铺、柏家河至猴子石止;湘江西岸由南从廖家垸子绕西,经广东山、张家坝至黄土坝,向北绕至张家冲、曹家塘、尖峰山、小冲垸子至荷叶塘复折向东,经野鸡坡出银盆岭至大同岭。

1934年,市区扩大,北自捞刀河15起,……渡江后至渔湾市,经小望城坡至王家湾(今左家垅附近),沿岳麓山脚至双塘坳(今银盆岭以西)至湘江西岸与捞刀河隔江相对。市区总面积68.4平方公里(含湘江水域8.6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约5.48平方公罩。

(一)区坊保甲制。

1933年11月3日,市政府决议废除团总(街团)制。1934年4月29日,市政府划全市为4个区,按东、南、西、北顺序命名一、二、三、四区,每区分4坊,每坊设2~4保,40~60户为一甲(1935年开始编组)。第一区成立于1934年6月1日,设理问街35号,辖14保,414甲,21181户,164061人,10.2平方公里;第二区成立于6月1日,设朗公街朗公庙,辖15保,475甲,26840户,164968人,17.68平方公里;第三区成立于6月15日,设福庆街福庆祠,辖15保,339甲,17869户,122795人,19.13平方公里;第四区成立于6月25日,设湘春路烈士祠,辖16保,330甲,17557户,102167人,13平方公里。1935年10月,市设四区,16坊、60保,1558甲,83447户,553991人,60.06平方公里(据1936年6月《长沙市政汇刊》)。

(二)镇(乡)保甲制

1938年8月11日(一说1937),长沙市政区坊保甲4级制改为镇(乡)保甲三级制。原第一区分为端履镇、南阳镇;第二区分为黄道镇、礼贤镇、天心镇;第三区分为太平镇、黄兴镇;第四区为兴汉镇;市郊设文艺(原一区的第四坊)、金盆(二区第四坊)、岳麓(三区第四坊)、会春(四区的三、四坊)四乡。“文夕大火”后,缩编为城南、城北两镇(一说恢复城南、城北两个区公所);市郊改编为文艺、会春两乡(由长沙县管辖。1939年2月,省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长沙市政府于2月底裁撤,由省会警察局增设行政科与技术室兼理市政,原市辖镇(乡)保甲划归长沙县政府管辖)。

1939年原市属8镇4乡改为城东、城南、城西、城北4镇和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乡。1941年以后,市区4镇之外又新置城中镇。1942年3月10日市区有8镇乡。梁霖任市长时——(1942年6~12月有9镇:城东镇驻落星田、城南镇驻鳌山庙、城西镇驻史家巷、城北镇驻教育会坪、城中镇驻火药局、文艺镇驻工程要塞、金盆镇驻白沙岭、岳麓镇驻荣湾市、会春镇驻福寿桥。6月13日有城中镇队副免职的记载,市档16号卷载,1943年6月有城中镇,6月11日有城西镇的记载。1942年1月1日,市政府在河西恢复成立),后撤销城中镇。

1944年6月,长沙沦陷于日军之手。日伪政府仍划镇(乡)、保、甲三级。市上属1944年12月19日设立的伪长岳省(湖南境内另有衡永郴省、潭宝省)。

(三)区保甲制

1945年12月,市设城东(驻东牌楼)、城南(驻社坛街)、城西(驻如意街)、城北(驻党部东街)、文艺(驻汤公庙)、金盆(驻白马庙)、岳麓(驻渫湾市)、会春(驻文昌阁)8区,辖76保,1256甲。1946年4月11日,全市有8区,76保,1184甲,451378人。1947年至1948年9月底,有83保,1843甲,71861户,40余万人。

民国初,(今)长沙(四)辖县属湘江道,撤道后,直隶于省。1938年属湖南省第一行政督察区,1940年,宁乡县属第五行政督察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一、不管县时期(1949.8—1958)

1949年8月,长沙和平解放,辖8区:城东区驻蔡锷中路,辖9保,201甲,47015人;城南区驻晏家塘,辖14保,445甲,88485人;城西区驻坡子街,辖11保,374甲,60375人;城北区驻民主东街,辖11保,198甲,59666人;文艺区驻新军路,辖8保,163甲,47492人;金盆区驻麻园湾,辖7保,151甲,28612人;岳麓区驻二里半,辖14保,148甲,32033人;会春区驻彭家井,辖8保,158甲,35150人;合计辖82保,1838甲,399028人。市区总面积11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25万亩,建成区面积约6.7平方公里。建域比为1:16.7(1950年3月30日,设郊区办事处,领导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四区。6月10日,撤销郊区办事处,成立郊区工作委员会,统一警管区和行政区域管区事务)。

1950年8月,明令废除保甲制度。至11月底,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或委)36个(公安派出所所长任居委会主任),2816个居民(小)组(按《长沙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城区按街坊道路20~30户组织居民组;按公安派出所辖区成立居民委员会,下辖40~80个居民小组)。

1951年5月,划长沙县辖莲湖、自然、新农、东屯、藕塘、新化、涝湖、朝镇、岳华9乡归郊区管辖。市区面积扩大至177.07平方公里。1952年市郊调整为24乡4街。

1952年5月至11月,城区(开展民主建政工作)设立33个街道(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办事处)。1953年1月,长沙市设立水上区(据省人民政府1953年府民行字2766/5486号文批准)。

1953年8月,会春区文昌阁居委会及唐家巷、德雅村南部划入城北区。文艺区东大路居委会一部分分别划人城东区、城南区。金盆区麻园湾居委会西部划人城南区。郊区调整为25乡1镇。城北区增加上大垅、文昌阁两街道。

1955年10月,内四区建306居委会,2909居民组,总人口616425人。城东、城南、城西、城北区更名为东、南、西、北区(按:没查到文件,至60年代文件档案和人委印鉴,还有带“城”字的)。建成区面积扩展至12.88平方公里。

1956年5月,撤销市郊的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个区(公所),将其辖乡并为7乡(文艺、金盆、雨花、岳南、岳北、会春、洪山)1镇(荣湾镇),(另设长沙农场)。同年撤水上区(市人委1956年密秘字第382号文批准,后并入水陆洲街道)。

1957年内四区辖26街道(东区6、南区5、西区8、北区7),275居委会,2766居民组,郊区辖7乡1镇,44村。

1958年9月,农村执行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撤销乡镇,建立人民公社。郊区建万年红公社(驻祗园庵,辖原文艺乡、会春乡、洪山乡)、东风公社(驻雨花亭,辖原雨花乡、金盆乡)、岳麓公社(驻牌楼口,辖原岳南乡、岳北乡),18大队。城区辖4区,25街道,233居委会,2731居民组。25街道计:东区辖府后街、文艺路、韭菜园、都正街、东茅街、东站路6街道;南区辖裕南街、天心阁、新兴路、南长北路、南大路5街道;西区辖西园、福星街、如意街、坡子街、西长街、半湘街、学院街、水陆洲8街道;北区辖民主东街、文昌阁、炮队坪、上大垅、三公里、北站路6街道。

二、管县时期(1959~1993)

1958年12月24日,中共湖南省委作出调整县市行政区划若干问题的决定,原属湘潭专区的长沙县、望城县划归长沙市管辖。

长沙市拟长、望两县合并,1959年1月16日,湖南省复文谓,长沙市委:你们“关于拟将长沙、望城两县并为一县,以便于领导的请示”悉,省委同意你们的意见,将长沙县和望城县合并为一个县,称长沙县。1959年1月26日,省人委会办秘字第40号:“长沙县、望城县合并为一个县,称长沙县,抄送内务部”。1959年3月22日,国务院第86次全体会议决定:“撤销望城县,其行政区域并入长沙县”。3月31日,国内曾字83号文批准,长沙县从湘潭专区划出,改属长沙市领导。

1959年1月16日,中共湖南省委以总字第512号文批准,“长沙县的云田、蝶屏、龙头铺3个人民公社划归株洲市管辖”。2月,中共湖南省委决定,撤销长沙市郊区,辖区的黄土岭、新开铺划归南区;其余辖区并人长沙县。4月上旬,长沙县将原230个大队,1963个生产队划为426个大队,2054年生产队。长沙市辖25街道5镇26个公社、227居委会,2489居民组,377637户,1978307人,总面积3842.13平方公里,耕地171.76万亩,建成区20.93平方公里。建域比为1:186。

1960年1月26日,东风、万年红、岳麓公社从长沙县划出。东风公社改名为雨花亭公社,归南区领导,万年红公社分为五里牌和伍黑路两公社,分别为东区和北区领导。3月31日,设立岳麓区,以岳麓公社的行政区域为岳麓区的行政区域(省人民委员会1960年3月31日会民字141号文批准)。

1960年4月,实行城市人民公社体制,市辖5区改置为5个人民公社。东区为天心阁人民公社,辖解放路、府后街、中心点、东大路、长治路及五里牌分社(原万年红公社文艺乡部分);南区为妙高峰人民公社,辖上游、新兴、书院坪、白沙、南沙、东塘、桥头及雨花亭分社(原东风人民公社的雨花亭、金盆岭两乡);西区为先锋人民公社(1958年8月,首先在西区试行城市人民公社,区人委一度改称先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辖如意街、西长街、西园、八角亭、学院街、半湘街、水陆洲分社;北区为清水塘人民公社、辖上大垅、炮队坪、三公里、红色及伍黑路分社(万年红公社会春乡地域),综合农场(原洪山乡地域);岳麓区为岳麓人民公社。

1961年长沙县调整社队规模,人民公社由23个调为75个,464大队调为1029个,2338生产队调为14722个。9月,撤销城市人民公社,恢复东、南、西、北、岳麓区和所辖街道。

1962年1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67号文件决定),“恢复长沙市郊区”。除辖原郊区地域外,并将岳麓区的天顶、望岳及长沙县所辖近郊8个人民公社和柴梨镇划归郊区。11月,将从长沙县划人郊区的8个人民公社(朗梨、黎土乇、高塘、长冲、望仙桥、大土乇、南土乇、洞井)及架梨镇和天顶、望岳划归长沙县。

1974年1月6日,湖南省革委会湘革办函(1974)2号文批准,撤销岳麓区,其行政区域并人西区。1975年3月22日,正式并人西区。

1977年12月21日(国务院国发1977年165号文批准),设立望城县,以长沙县的部分行政区划为望城县的行政区划,县址设高塘岭(1978年11月28日,省革委会革办函[1978]242号文批准设置镇的建制称城关镇)。(1977年11月25日,湖南省委报告,同意恢复望城县建置,将长沙县分为长沙、望城两县,两县仍按1959年合并前的区域,望城县辖7区,35公社,4镇。)

1978年12月29日(国务院国发1979年282号文批准),长沙县辖黎土乇、洞井、大土乇3个人民公社和望城县辖望岳人民公社划粤郊区。年底,长沙市辖5区2县,16县辖区,84公社6镇,29街道,1132大队,308居委会,3604居民组,11321生产队,面积为3754.4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2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为53平方公里,建域比为1:70.8,562653户,2323731人。

1983年2月8日(国务院国函字[83]12号文批准),撤销湘潭地区后的浏阳县,益阳地区的宁乡县,撤销岳阳地区后的湘阴县划归长沙市管辖。随即进行了交接。7月13日(国务院国函字[83]137号文批准),湖南恢复岳阳地区,将长沙市管辖的湘阴县划归恢复的岳阳地区(见专记:(1983年长沙市接管湘阴县钩沉》)。年底,长沙市辖5区4县,39县辖区,32街道107乡116公社14镇,389居委会1539村1495大队,4520居民组18847村民组20564生产队。1983年起,着手改变“政社合一”建制。1984年2月,长沙市辖四县一郊的人民公社先后改为一般与人民公社同名的乡(镇)。市辖39个县辖区,32街道15镇224乡,445居委会3017村,45811居民组39224村民组。1985年建成区面积57·18平方公里,建域比为1:206。

湖南省划分为2市6区1县的新1线城市,自古有“屈贾之乡”之称

1993年1月,浏阳撤县改市。1995年7月辖县(市)撤区并乡建镇,长沙市辖5区3县1市,38街道67镇53乡,648居委会3091村。

1996年,辖区区划调整,撤销郊区,设立芙蓉、天心、岳麓、开福、雨花5区。

2002年底,长沙市辖5区3县1市,54街道79镇39乡,568居委会2727村。

2007年,长沙市辖5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4个县(市):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各区、县(市)共辖83个镇,比2006年增加3个,2007年共31个乡,53个街道。各镇、乡和街道共辖村1258个,社区566个,与2006年相同。

2001年10月1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沙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芙蓉区藩正街迁至岳麓区岳麓大道。

2007年,长沙市辖5个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4个县(市):长沙县、望城县、宁乡县、浏阳市。各区、县(市)共辖83个镇,比2006年增加3个,2007年共31个乡,53个街道。各镇、乡和街道共辖村1258个,社区566个,与2006年相同。

2008年,望城县坪塘、含浦、莲花、雨敞坪四镇划归岳麓区,雷锋镇由望城县委托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同年八月长沙县榔梨镇韶光社区居委会正式划归芙蓉区东岸乡管辖。至此长沙市城区面积由573平方千米变为975平方千米。

2011年7月,望城撤县改区,成为长沙市城区,长沙市城区由975平方千米增至1938平方千米。

2015年1月14日,长沙县暮云街道、南托街道划入天心区,长沙县跳马镇划入雨花区。 至此,长沙市城区面积增加至2185平方千米。[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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