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振興要發展什麼樣的農業

鄉村振興要發展什麼樣的農業


朱啟臻

現今社會人人都談鄉村振興的問題,但是誤區很多,對鄉村知之甚少。鄉村振興要產業興旺,首先需要明白髮展什麼樣的農業。

有兩種意義的農業,一種是國家力量來保障支持的、具有公眾產品性質的農業。國家的農業責任是追求農業安全。農業安全有個定義,即在一個國家內部,所有人在任何時候,都買得到、也買得足夠的農產品。所以國家對農業的要求是數量充足、價格低廉、質量有保證。所以才有了“菜籃子”、“米袋子”工程,當農產品短缺時,政府會動員一切力量、不惜代價,或進口、或刺激生產以增加供給。所以,我們總是聽到“做大做強”的口號,總是號召要增產。因為,只有這樣,農業安全才有保障。

但是,從農民角度看,這樣的農業並不能給農民帶來理想的收益,農民種地是為了增收,越是增產往往越是不增收,所以有了“穀賤傷農”。從農民角度看,還有另外一種農業,即農民可以增加收入的農業。一是特色農業,特色農業不是那種可以普遍推廣複製的農業,而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只有這個地方可以生產,質量最好、成本最低、風險最小。其他地方不具備這樣的生產條件,這就是特色。除了地方特色,還有文化特色和農民特色。都是特色農業的重要內容。二是要發展融合農業,包括產業鏈的延伸,也就是大家熟知的一二三產的融合。也包括農業和鄉村功能的擴展,農業和鄉村除了具有生產功能外,還具有生態、生活、文化、教育、景觀等功能,這些功能為觀光、休閒、體驗、度假等鄉村新業態提供了條件。特色和融合農業都是政府在農業供給側改革方面提倡和鼓勵的農業類型,是能給農民帶來直接收益的農業。這樣的農業,不是要做大祖強,而是要強調小而美,小而精、精而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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