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人社局召开新津县公务员 工伤保险政策培训会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公务员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成人社发【2018】17号)文件,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新津县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以及编制内工勤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切实维护公务员工伤保险权益。7月4日,新津县人社局召开了全县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伤保险政策培训会。

培训会上就单位如何参保登记和缴费,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后的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工伤保险条例》出台以来,仅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参加了工伤保险,随着成人社发【2018】17号文件的出台,又一重要的社会群体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实现工伤保险保障制度全覆盖。

新津县人社局召开新津县公务员 工伤保险政策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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