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績效考核爲「指揮棒」 保質保量推進執行工作

為進一步提高執行工作質效,確保如期實現“基本解決執行難”目標。今年以來,吉首市人民法院堅持以績效考核為“指揮棒”,不斷深化執行工作責任制,切實將崗位目標、公正高效履職與量化實績、重點獎懲掛鉤,在制度保障上積極引導、規範、激勵、配套該院執行工作。

堅持從實際出發,精準施策。嚴格按照最高法部署制定的整改方案與清理清單,對照第三方評估考核指標,圍繞“四個基本”的總體目標,緊盯“三個90%、一個80%以及全省100%”的目標任務,在實際執結率、執行標的到位率、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終本案件合格率等執行管理工作上下功夫,明確細化案件管理流程,注重強化核心指標,切實增強執行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

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狠抓執行工作薄弱環節,依法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進一步規範執行行為,從根本上防範消極執行、選擇性執行、亂執行等行為,緊抓法定執限內結案率、長期未結案件清理情況、平均執行時間、裁判文書上網率等重要指標,明確設定了十個月以上長期案件處理流程、執行案件時間考評範圍、案件信息錄入節點管理、案卷歸檔、案件評查等具體的工作標準。既實行了全盤統籌,又保質保量推進了執行工作。

堅持棄虛務實,分類管理。為防止考核內容寬泛、指標空虛等突出問題,具體分類了該院院領導、執行局辦案人員、輔助人員的績效考核,確保了考核指標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明確了院領導與執行幹警辦理案件數、外出執行辦案規範措施、執行輔助工作任務、執行辦案人員對輔助人員進行綜合考評等崗位責任制。突出績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也在目標上達到了因事設崗、因崗定責的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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