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亞迪攤大事了

野生老司機請假去瀟灑了(沒錯就是你想的那種瀟灑),原本每週一給大家帶來的一週車訊,就這樣交到了帶班司機的手中,可是我也不知道他是怎麼找到這麼多有意思的新聞,當我上網蒐集新聞的時候,發現有一件事刷爆了汽車圈,今天就給大家講講這件事!帶班司機雖然姿勢不夠豐富,但是開起車來還是穩穩的,滴滴!

比亞迪攤大事了

近兩年的新聞往往是開局一張圖,那些國家不讓說的新聞到最後往往是不了了之或者是含糊其辭最後石沉大海,國家不管的事則會經歷各種反轉,各方勢力爭個你死我活,憑本事洗白。

比亞迪攤大事了

這一次我們要講的則是最近大熱的比亞迪廣告門事件,廣告行業甲方乙方的關係再一次公開激化。直接涉及到廣告費用11個億。

甲方率先表態

6月13日,比亞迪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有單位或個人偽造該公司司印章、冒用該公司名義開展廣告宣傳類合作業務。這家公司還稱,犯罪嫌疑人冒用該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與該公司無關,請受害單位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該聲明並沒有引起太多關注,直到7月14日,比亞迪又在其官方新浪微博上,發佈了《關於李娟等人冒用比亞迪名義開展相關業務的聲明》。其中提及的重點為,一個叫做李娟的人,和一個名為上海雨鴻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雨鴻”)的公司,使用假冒的公司域名郵箱以及偽造的比亞迪公章,並以比亞迪排除機構的名義,與多家單位與機構展開廣告宣傳類合作。

比亞迪攤大事了

比亞迪稱,在發現上述行為之後,已經向警方報警,李娟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並且對於這些行為,“比亞迪均不知情,也與比亞迪無關”。

乙方給予還擊

隨後,一家叫做“上海競智廣告”的機構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人BY臉,天下無D!》的文章,重點對比亞迪稱聲的“毫不知情,與己無關”作出回應。

競智廣告列舉了過去3年內為比亞迪所做的全國試駕會、戶外硬廣投放、影星萊昂納多的簽約等活動,還提供了合同與現場照片等等,指出“所有區域做的活動,應該都是需要大區經理,各4S店經銷商負責人來參加活動,總部批准,才能落實的。”以及,在比亞迪與阿森納的合作之中,比亞迪總部品牌公關部部長李巍在現場,與阿森納方面簽署了戰略協議。

“一個老賴的誕生。”文章中這樣形容比亞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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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分析

競智廣告的文章發出之後,立即引起了廣告行業的討論。比亞迪方面統一對外回應稱,公司已經報警,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所有信息以官方公告為準。而競智廣告目前沒有再做進一步說明。比亞迪的官方微博已經刪除了與阿森納相關的全部信息,而阿森納則在新浪微博上發佈聲明稱,“我們正在調查事件現況,針對此次事件,俱樂部將不再發表更多評論。”

比亞迪攤大事了

事實上,競智廣告並不是捲入比亞迪廣告事件的唯一代理公司。

一位接近事件的從業者對界面新聞稱,“這次事件關聯的企業非常多。李娟是以比亞迪華東區大總的名義發單,競智可能是其中最大的一個項目應標商。”而根據《財經天下》的報道,涉及的企業可能多達30多家,涉及欠款11億元。

根據廣告行業對於“外派機構”的理解,在這個具體案件中,不少廣告公司認為上海雨鴻是比亞迪的廣告代理商,從比亞迪獲得廣告投放需求之後,再通過招標的方式找其他機構具體執行。

上述不願具名者向界面新聞提供了其中一個關聯代理公司的內部文件。文件顯示的是比亞迪在華東地區投放的戶外廣告、軌道交通靜態廣告、商圈廣告和品牌體驗會等項目。具其介紹,這份文件便是2018年5月31日比亞迪總部與李娟確認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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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顯示的簽字人為“牟曉萌”,與競智廣告公開文件中比亞迪方面簽字的確認人相同。在2010年的公開報道《比亞迪汽車積極響應鳳凰網“酒駕入刑”倡議》內,牟曉萌出現在“比亞迪汽車部分員工簽名”中。

“投放戶外的執行要有一個關鍵的文件,這個文件是需要品牌方、商標方提供授權,同意戶外廣告投放。”上述人士稱,“如果沒有品牌方同意,廣告投不出去,特別是高鐵與機場廣告。這是工商局的規定。”

目前對於此事仍然沒有一個明確的定論,各種猜測也出現在社交網絡上。

而從更根本上,這場看起來荒誕的鬧劇看更像是甲乙方合作信任的崩塌。

事實上,廣告公關行業墊付款的合作模式相當普遍。一位在本土代理公司服務某國際電子品牌的項目負責人告訴界面新聞,在甲方確定合作及乙方提供的報價後,一般會郵件確認,然後雙方走合同。

這時,也就默認為項目已經啟動,乙方會先墊付項目所有產生的費用。這個費用不會超過之前報價的數額。隨後客戶會進行回款,在回款情況則看雙方協定而定,幾個月到幾年的回款時間都存在。

“而回款方式也不一樣,有些客戶習慣在項目開始後,在不同階段回款30%或50%,項目結束再支付尾款。”另一位在國際4A廣告公司工作曾服務某大型餐飲品牌的負責人說。如果甲方在協定的期限內沒有支付款項,公司法務會通過法律程序發出律師函等方式追款。

但是這些都是較為專業的大型機構。對於一些本土小型廣告公司而言,他們或許沒有太大的話語權。

本土小型公司為了維護大客戶關係,承接更多的項目通常都會同意墊付款項。而汽車企業通常一場試駕活動所需的費用就涉及幾十萬元,所以服務汽車客戶的代理公司通常需要墊付的金額更高。如果客戶不能按時回款,公司資金鍊條則及其脆弱。

這已經是廣告行業今年第二起影響較大、涉及甲乙方利益的公開紛爭。6月,21家獨立創意公司聯合要求在品牌主招標過程中,支付比稿費用。隨後,廣告行業則再次討論甲方在邀請代理公司比稿過程中,存在騙稿的行為等等。當然,甲方也發出聲音指出比稿費用的可執行程度很低。

這些紛爭的背後是甲方乙方話語權的不對等,以及行為的不規範。如今的廣告行業,需要的不僅僅是非凡的創意,還有更加純粹的相互尊重與信任。

針對持續發酵的廣告門事件,今日比亞迪(002594.SZ)做出回應:該集團高級副總裁兼北美分公司總裁李柯微信回應稱遭陷害、比亞迪官方微博發佈“告知函”及其董事會發布《關於媒體報道的澄清公告》,對此事做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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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稱,李柯今日發聲表示“遭騙子陷害”,並聲明,李娟、陳振宇及部分廣告公司屬“欺騙行為”。原文如下:“此事實在讓我憤怒,遠在美國矜矜(兢兢)業業埋頭苦幹時,竟然莫名其妙的被騙子陷害了!警方一定要把什麼陳振宇,宋博,李娟以及背後有貓膩的廣告公司一併抓出來,狠狠嚴懲這樣的欺騙行為!否則天理難容!”

比亞迪攤大事了

此外,今日早間的董事會公告對此事做出4點澄清:

1、李娟及網傳的“陳振宇”非比亞迪在職或離職員工,也不是比亞迪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比亞迪從未授權上述人員以比亞迪名義從事經營活動、代表比亞迪簽署合同。

2、比亞迪及子公司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印章並未出借給李娟或遺失,李娟以比亞迪及上海比亞迪電動車有限公司名義對外簽署的合同所用印章系偽造。

3、李娟冒用比亞迪員工身份、使用偽造印章對外簽署合同,已涉嫌犯罪,比亞迪已就上述事項向警方報案,警方已介入調查,目前李娟已被警方採取強制措施。

4、李娟的上述行為損害了相關方的利益,也給比亞迪的聲譽帶來較大傷害。比亞迪作為受害方,將與各方一起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比亞迪攤大事了

同時,比亞迪官方微博告知函表示,願意與相關公司保持積極溝通,將根據警方對於相關事實和金額的核查認定,與相關公司共同商討合理的解決方案,並由該集團採購處總經理負責預約接待。

司機點評

事已至此,甲乙雙方已經進行幾波互懟,但是事情的真相併沒有浮出水面,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雙方都將自己擱置於受害者的一方。

甲方覺得自己很冤,比如這個事件中,大家質疑的是,做了這麼多活動,你比亞迪能不知道嗎?其實,有些時候,不知道也是正常的。廠家市場部、公關部、大區、經銷商都會組織一些落地活動,誰又知道哪些活動是哪個部門負責的呢?

再比如,低價中標。這也是目前整個行業的“毒瘤”。

供應商很無辜,廠家採購部制定的遊戲規則就是“價低者得”,為了拿下項目,不少供應商採用了

惡意低價的策略,賠本賺吆喝,然後在執行的過程中不斷壓低成本,往往最後呈現的效果與預期的相去甚遠。業務部門很惱火,供應商也很生氣:“就那點預算,你咋不上天呢?!”

難怪有人說,低價中標的後果就是——餓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甲方!

你看,都是輸家,沒有贏家。

“比亞迪廣告門”事件,只是這個行業一些潛規則的集中曝光而已,未來,隨著這個行業利潤越來越低,一些企業生存越來越困難,類似的情況還有可能繼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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