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通行證17天未過審批,本無需省委書記批示|新京報快評

文 | 舒聖祥

河北省超限運輸通行證很難辦,貨物從保定運至西安,沿線的河南等最多一兩天就完成2次審批,而河北到第17天仍未審批通過——近日,“大貨車主給河北省委王東峰書記的一封公開信”在網絡流傳。河北省委書記王東峰對此作出批示並提出明確要求後,河北省交通運輸廳立即行動,為涉事車主辦好了通行證。河北省交通廳公路管理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則被責令作出深刻檢查,嚴肅批評教育。

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採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駛公路。因此,給大件運輸車輛辦理通行證既是公路管理機構的權力,也是公路管理機構的責任。

按規定,總質量超過100000千克,同時又是跨省運輸的,辦理時間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17天仍未通過審批,在時長上並不算違規。只不過,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相比周邊地區一兩天的審批速度,17天已經慢了好幾倍,自然顯得十分漫長。大家審批速度都提高了,你還是老樣子慢悠悠,落後的就不只是一點半點。

在河北省委書記王東峰批示之後,當地相關部門很快就辦好了通行證,同時也對相關單位及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作為地方主政官員積極回應網友訴求、網民關切,有關部門則正視問題及時改進,這值得肯定。但這同時也表明,大件運輸車輛通行證本來是可以很快就辦好的,關鍵是相關部門責任意識要濃一點,服務意識要強一點,服務水平要高一點。

運輸通行證17天未過審批,本無需省委書記批示|新京報快評

▲“大貨車主給河北省委王東峰書記的一封公開信”部分截圖。

“超限運輸通行證難辦”、“17天仍未通過審批”,暴露出相關人員仍舊將“審批”看作是一種權力,而非一種服務。這在不少地方都是長期存在的痼疾。而高度集中的審批權,在缺乏監督制衡的情況下,很容易異化為權力尋租的工具。

公開信裡也提到:大件車到了河北就找帶車黃牛,又快又省錢,辦證費時間還不一定能辦下來。久而久之,大件車通過河北就幾乎都不辦證了。倘若這種說法屬實,那麼這些帶車黃牛都是誰?又是誰給他們提供了賺黑錢的權力和機會?是否與被處理的相關單位及責任人存在利益勾連?在公開信裡,我們找不到相關信息。對此是否有繼續追查的必要?100噸以上的超限證,四川、甘肅、寧夏等省份每年辦證近千個,河北此前居然幾乎沒辦過,原因也需要查究。

隨著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入,更多地方開始意識到,優化營商環境就是提高核心競爭力。河北省委書記親自批示網友反映的通行證審批難問題,也體現了這點。說到底,各地之間的競爭,落實到政府層面,比的已經不是簡單的政策優惠力度,而是營商環境的全面比拼。這就需要各地方、部門強化服務意識,做到有求則應、無事不擾,努力實現審批事項最少、辦事效率最高、政務環境最優。

回應通行證審批難引發的輿情,需要快速辦好的,不只是寫信車主一個人的通行證;需要提高服務水平的,也不只是大件運輸通行證的審批。對此不能總等“領導批示”,“領導批示”本質上也是對盡職盡責和高效辦事的督促。

□ 舒聖祥(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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