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外交部長」,替罪羊李鴻章簽訂過的條約

李鴻章是晚清重臣,名臣,是洋務派的代表人物,鎮壓過農民起義,創建過近代化的工廠,一手組建了北洋水師,也代表過當時的清政府和列強簽訂了一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李鴻章是一位值得尊敬,有氣節,有格局的英雄,正所謂生前身後名,功過是非全憑後人評說。

晚清“外交部長”,替罪羊李鴻章簽訂過的條約

李鴻章並非是逐漸沉沒的滿清這條大船上的隨波逐流者,而是一個試圖掌舵的變革者。李鴻章雖然代表清政府和列強簽訂過一系列喪權辱國的條約,但是他不媚外,可以從容坦然的為中國爭取利益,與列強周旋的態度是值得肯定的。

晚清“外交部長”,替罪羊李鴻章簽訂過的條約

  1. 1876年9月中英《煙臺條約》:中國向英國償款銀20萬兩;英國人在華的治外法權(即外國人在中國犯法,中國人無權審判);增開宜昌、蕪湖、溫州、北海四處為通商口岸、准許英商船在沿江的大通、安慶、湖口、沙市等處停泊起卸貨物且免收洋貨厘金、新舊通商口岸尚未劃定租界者都要“劃定界址”。
  2. 1885年4月中日《天津條約》:是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法、俄、美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3. 1885《中法新約》:奇怪的是這個條約簽訂的背景是清政府戰勝法軍,但是迫於壓力下籤訂的一個喪權辱國條約。主要內容為清政府承認法國與越南訂立的條約;在中越邊界保勝以上和諒山以北指定兩處為通商地點,允許法國商人在此居住並設領事;降低中國雲南、廣西同越南邊界的進出口稅率;日後中國修築鐵路應向法國商辦;法軍退出臺灣、澎湖。
  4. 1895年4月中日《馬關條約》:主要內容為中國割讓遼東半島(後因三國干涉還遼而未能得逞)、臺灣島及其附屬各島嶼、澎湖列島給日本,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中國還增開沙市、重慶、蘇州、杭州為商埠,並允許日本在中國的通商口岸投資辦廠。
  5. 1895年《中日遼南條約》:日本交還遼東半島;清政府償付日本庫平銀三千萬兩作為“酬報”;交款後三個月內日本從遼東撤兵。實際為俄、德、法三國干涉日本割讓遼東半島的一次敲詐行為。
  6. 1896中德《膠澳租借條約》:將青島“租借”德國99年。自此,青島淪為德國的殖民地。
  7. 1896年6月《中俄密約》:沙俄利用中國在中日甲午戰爭中戰敗的困境﹐藉口“共同防禦”日本,誘迫清政府允許在東北修建鐵路,使得東北淪為沙俄的勢力範圍。
  8. 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條約》:這是一個赤裸裸的掠奪性條約,就是臭名昭著的割讓香港給英國。
晚清“外交部長”,替罪羊李鴻章簽訂過的條約

屈辱的辛丑條約

9.1901年9月八國聯軍侵華的《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1、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詳情為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3、清政府保證抵制人民參加反帝運動;4清政府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臺,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紮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該條約標誌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給人民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晚清“外交部長”,替罪羊李鴻章簽訂過的條約

一個國家沒有強大的實力作保障,是沒有發言權的,外交是不見硝煙的戰場,李鴻章這位70多還作為外交主力的老人,為貧弱的晚清留下了最後一滴淚。簽訂完《辛丑條約》,李鴻章回來後大口大口地吐血,最終病逝,享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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