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認爲高俊芳會被判什麼樣的刑罰?

望黃昏夕陽無限好


全國老百姓的心聲:“斃她千萬遍”“古代十大酷刑用她身上不足為過!” 受疫苗危害的群眾都在緊緊盯著高俊芳,看她會遭什麼報應。一個無節操地損害國家疫苗質量信用的畜牲,終於讓全民話題一致“殺! ” 大家深知造假藥等於謀財害命,等於投毒!



嬰幼兒是國之根本,孩子沒有未來,何談國家未來!高俊芳不死會一直刺激千千萬萬正義者的心靈,如果高俊芳不判死刑,那些毒販子,人販子不服!各種假冒偽劣商人更加變本加厲!


高俊芳手段卑鄙,用美色利用所長張家銘,步步高昇最後自買自賣“借雞生蛋”變國企為家族企業,從年薪6萬到身價67億生產銷售劣質藥品,產品毛利率達91.59%'被稱為“疫苗女王”,“吸血的女魔鬼”,她的惡行危害公共安全罪,行賄罪,翫忽職守罪,等數罪集於一身!

高俊芳和兒媳 高俊芳兒媳 定製勞斯萊斯——粉紅色

從2004年起至今,高俊芳一手操控中國疫苗已經出現9次重大問題,這都是人命關天的,去年11月,長生生物有25萬支百白破問題疫苗,流出市場,注射到了中國孩子的體內,而最後的處理意見是,罰款344萬元,其他186支剩餘疫苗沒收,從國民,從孩子,老百姓身上榨取的67億,想用344萬買25萬多孩子的命,真不要臉! 靠昧心錢發家,其心可誅,造假藥喪盡天良!請大家一直關注點贊轉發直到看到結果。



高俊芳家財雄厚,兒媳炫富

對於這方面的死刑。分析一個先例 其中最為轟動一時的,當屬11年前被執行死刑的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其正是在藥品監管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致使許多不應換髮文號或應予撤銷批准文號的藥品獲得了文號,其中6種藥品竟然是假藥。雖然只受賄了600萬,但是最終以受賄,翫忽職守兩罪並罰,一審判處死刑!

按照法院內部慣例,只有民憤極大,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案件,會很快判決死刑!表明下決心治理藥品行業存在的問題,否則老百姓怨聲載道!



高俊芳被抓後的醜態

“人民利益高於一切”如果判高俊芳死緩,請給她一根救命稻草,讓她檢舉揭發犯罪同夥且被查屬實。否則立即執行以免後患!


這個掙著國人的暴利,卻置生命於不顧的禽獸在中國醫藥界橫行,實在是天理難容。

 有個內部老員工表示:沒想到自己研究了一輩子的狂犬病疫苗,當孩子被貓撓了,還要擔心疫苗的安全問題。

 2017年中國狂犬病疫苗批簽發數據顯示,長生生物的狂犬病疫苗約佔全國銷量的1/4。一名退休員工告訴市界,身邊親人朋友打的狂犬疫苗全部源於長生生物。狂犬病的死亡率幾乎為100%。長春長生的一名工作30年的退休員工也擔心之前打的疫苗會不會有問題。狂犬病的潛伏期十年之多,給打過狂犬疫苗的患者帶來恐慌!

2013年一些媒體報道,乙肝疫苗致13名嬰兒死亡,儘管相關部門公佈了每一個嬰兒死因,一年內乙肝疫苗在我國接種率下降30% 而未接乙肝疫苗的危害性30年以後才能顯現出來,不接種的容易患上乙型肝炎,肝硬化,肝癌!高俊芳的假疫苗導致人民大眾對疫苗信心的缺失,可怕的是多數人已拒絕接種,造成的後果使國家和社會難以承受!

藥品和老百姓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經過一系列問題,當前人民對藥品市場的反應強烈,特別是假藥劣質藥品,市場監管混亂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 高俊芳藥品價格高昂(利潤空間大)她一方面掏空老百姓的腰包,一方面讓老百姓飽受假疫苗,假藥之苦。為了一己私利,不顧人民死活。用心險惡!毒辣心腸已經曝於光中。

刑法規定: 生產、銷售假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修正案》19中執行死刑案件,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發生重大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危害國家刑法都有可能會執行死刑。 不對高俊芳處以死刑不足以威懾和教育有犯罪企圖者!


靜靜觀天下


假疫苗事件發生以後,長生生物被帶走了高俊芳等15名高管。

這幾天,喪盡天良造假疫苗的高俊芳被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25萬支假疫苗進入山東孩子體內,她的罪是死有餘辜。其公司的主要領導人也應受到法律制裁!

據說,她是靠這兩個男人起家的。

第一個是韓某某,是一家防疫站的普通員工。韓某曾拿出近2000萬,購買了30 %的長生股權,然後轉讓給高俊芳,使高俊芳成為長生的控制者。

第二個是杜某,他曾購買了高俊芳公司的0.68 %的股權,後來轉給了高俊芳的丈夫。

這以後,高俊芳便成為該公與的絕對控制者。

有人說,這兩個人為什麼要幫助高俊芳。我想,色利二字便是全部答案。

高俊芳罪孽深重,死罪難逃。。至少可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刑法》第115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5萬多支假疫苗進入孩子體內,這是什麼樣的後果?幾萬個孩子的身體受到摧殘,無數的家庭無法計算的人從此擔驚受怕。因此,高俊芳的假疫苗雖然沒有立取人之性命,但其罪惡遠遠大於殺一二個人。

製作問題疫苗的罪犯一個也不能放過,該公司的高管,都應從快從重定罪!判處高俊芳死刑,應是民心所向!

然而,判高俊芳死刑的概率實際上有多大呢?我個人認為,高俊芳很可能就判個有期徒刑10到15年,最多無期。

耐心等待吧!也許,民眾的呼聲會讓高俊芳案判得從快從重!


陀叔拍案


如果高俊芳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相信這種結果一定眾望所歸,皆大歡喜的事情。


那大家為什麼都希望高俊芳被判處死刑?最根本的原因是高俊芳做的事情涉及到了我們每個人內心最脆弱的部分,也是民怨最大的那就是嬰幼兒。嬰幼兒是國之根本,我們總是說少年強則國強,如果我們所有的嬰幼兒都因為假疫苗而受到傷害,那討論少年強則國強根本就是紙上談兵,空中樓閣。

而高俊芳如果處以死刑的定格處罰,那對以後類似高俊芳們會起到一個很好的震懾作用,徹底打消他們的投機心理,讓他們在類似生產銷售疫苗中的各個環節中能夠按照規章制度嚴格執行,而不敢有其他的非分之想。這對社會的和諧,以及行業都會有一個良好的引導作用。


詩詞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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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會用不同的視野去剖析社會的本質

隨著長春長生的疫苗事件的爆發,讓我們做父母的在擔憂的同時,也對此次事件的直接責任人“高俊芳”產生了深深的討厭以及憎恨。

從各大網友的評論中可以看出來,人們對這個賺“昧心錢”女人的痛恨,孩子是我們的希望,祖國的的未來,但是她卻為了一己之私,賺著這行昧心錢,難道她的良心就沒有感到不安麼?難道她就真的能睡得那麼安穩麼?她也有子女,她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就沒有想想孩子對父母的重要性麼?


事件曝光之後,我們的領導人非常的關注這個問題,而作俑者高俊芳也被及時的抓捕了起來,不過相信大家對抓捕這個女人已經提不起多大的興趣了,而是都在高度關注著她將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之前的三鹿奶粉事件才出現了沒幾年,這次又是嚴重的疫苗事件,高俊芳,女,1954年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高級經濟師,高級會計師,碩士學位。任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董事、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總監等多個職務。

前三鹿奶粉董事長的宣判: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三鹿前董事長田文華被判處無期徒刑,三鹿集團高層管理人員王玉良、杭志奇、吳聚生則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5年、8年及5年。三鹿集團作為單位被告,犯了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被判處罰款人民幣4937餘萬元。


不過對於這位身價51億的富豪怎麼宣判還需要法律來定奪,當媽的違法亂紀,當媳婦的炫富一塌糊塗,唉,如何是好啊?最後還得我們老百姓自己為她們買單,我們花著錢,孩子卻沒有得到保障,我們有何之錯?

讀者們相信對這個女人肯定是痛恨至極,大家有不同的看法可以在文章下面吐槽


追風自由人


高俊芳一定會被法律嚴懲的。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長生疫苗案的罪犯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的!

督察組已經介入對此不合格疫苗案進行徹查,並帶走了多名高級管理人員,高俊芳也被帶走了,相信隨著案子的徹查,徹查結論和結果出來後,相關責任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雖然高俊芳被帶走調查了,但是這個結果肯定是大家都不願看到的結果。可能有幾十萬個打了不合格疫苗的孩子,有可能會受到一定的傷害,那麼這些孩子們的家長該是多麼痛苦,誰又能理解他們,誰又能為他們認真負責,減輕他們和孩子的痛苦?

至於負責人高俊芳,已經被帶走了,如果查實了她所有的罪證,如果她真是這麼一個以傷害幾十萬孩子、傷害幾十萬家庭、生產不合格疫苗的嫌疑犯,等待她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而且更多的還有眾多老百姓的唾棄和詛咒!


反思

1、疫苗案相關責任人一定要根據法律進行嚴懲。

所謂殺雞給猴看,一定要讓想生產不合格產品牟利的不法企業負責人害怕,一定要讓不合格疫苗生產者付出慘痛代價,這樣才能從根源上讓企業不敢生產不合格產品,也從根源上杜絕不合格產品銷售牟利。

2、強化監管和監督。從這個疫苗案可以看出,不合格疫苗流向了山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這裡更加需要反思的是如何能夠有效監管醫藥生產和流通關節,強化監督管理,還要建立責任追究制度,時刻為了祖國的花朵的安全全面細緻考慮,努力讓祖國的花朵再不受到一絲不合格產品的傷害。

3、要強化監督,不僅要嚴格監督醫藥產品生產企業,還要嚴密監督與孩子吃穿住行有關的產業,讓孩子的生存空間更加安全,讓孩子用品更加安全。

為了國家和民族的的昌盛發展,一定不能再讓祖國的花朵再受到一絲傷害!

希望通過加強監督管理,強化生產和流通環節的嚴密細緻監管,讓以後買到的食品更加安全,藥品疫苗等更加安全,衣服玩具更加安全!

也希望我們的監督管理更加有效,更加細緻嚴密,不僅讓消費者更加放心,也讓孩子不再受到一丁點的傷害,讓家長能更加放心和安心!

罪犯一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的!


睿思天下


很多人邀請我回答關於高俊芳的問題,因為回答這類問題的兄弟已經很多,不缺我一個,我不想泛泛而談。這裡說幾點自己的真實想法,由於此案背後的東西,比想象的多很多,我只能簡單提幾個思路。

(1)高俊芳案引起民怨沸騰,因為關係到孩子。

我們中國人對孩子的感情,全世界第一,別的任何事情都可以忍,但孩子的事不能忍,關於這一點,大家可以參考三鹿奶粉事件。

(2)高俊芳代表了一類人,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人物。

高俊芳的發家史說明,她從一個普通人,以難以想象的速度,變成大富豪,是那個時代的特點造成的,像她這種人,數量並不少,因此她不是代表一個人,而是一群人。

(3)高俊芳處以何種刑罰,將影響到一群人的選擇。

我的猜想,高俊芳之所以沒有移民,是她的身份限制了她那樣做,現在高俊芳案發,引起一群人的恐慌,假如處置不當,就會引發大量資本逃離,對社會的傷害很大。

(4)資本都是吸血的,如果不給資本套上龍頭,資本就會突破人類的底線,什麼醜事都能幹出來。

我認為,通過這起案件,應當起到震懾資本的作用,讓那群人在賺錢的時候,維持最基本的道德底線,否則,此類事件絕不會是最後一起。

【所以你看,此案背後的東西,比表面上覆雜很多,一邊是民怨,另一邊是恐慌,你站在不同的角度上,看到的東西完全不一樣。】

最後我說說自己對於高俊芳是否應當死刑的個人觀點——

1952年,劉青山,張子善被判死刑,在那個年代,他們同樣代表了一群人,但他們引起的民怨太大,若不嚴厲懲處,就會讓民眾失望,所以這兩個人掉了腦袋。

所以我認為,高俊芳應當被判死刑!

同時沒收全部財產!


99隨便


看看以前的製假案例都是怎麼判的?


山東濟南龐紅衛非法經營疫苗被判19年有期徒刑。

三鹿集團董事長田文華被判無期徒刑。後被減刑。另有2名主犯張玉累、耿金平被判執行死刑。

再看長春長生公司的造假案。2016年曾生產製售過不合格疫苗“百白破”。今年又故技重演,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公安機關己立案偵察,包括董事長高俊芳在內的16人己被拘捕,據說調查己經取得重大進展,一旦調查結果公佈,等待高俊芳在內的一批犯罪嫌疑人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對高俊芳的判決,自有法律的公正審判,網民只是對判決結果進行猜測。個人認為,長生公司己經突破做人的道德底線,知法犯法,而且在國家明令禁止,嚴厲打擊的藥品製售上敢做手腳,實屬頂煙而上,罪大惡極,必將受到嚴厲的懲處,所幸的是,這些批次的劣藥沒有流入社會,並被封存。根據以往製售假藥的判處結果,估計高俊芳判不了死刑,最少2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打開車窗看景色


長春長生疫苗案震驚全國,這不僅僅是因為案件涉案範圍廣、金額大,更是因為假疫苗嚴重危及嬰幼兒的生命健康安全,危害我們的下一代。長春長生公司高管,如高俊芳等人,枉顧人命,枉法妄為,應當負刑事責任,受刑事處罰

那針對長春長生公司高管要判處什麼刑罰?

根據長春新區公安最新消息,長春新區公安分局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高某芳等18名犯罪嫌疑人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公安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對高俊芳等人提請逮捕,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最終會以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處罰,最終處罰如何,以法院判決為準

根據《刑法》規定,生產、銷售劣藥,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也有可能涉及到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這一刑罰規定,生產者···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如果法院認定,假疫苗屬於假藥的話,按照法律規定,生產、銷售假藥的···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從以上法律規定上看,法院對高俊芳等長春長生公司高管,可能判處死刑。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自作惡不可活,昧良心的錢不能掙掙了早晚是要攤事的。吃鐵沫子拉稱託,這都是把壞事積攢大了,終究要受到法律制裁的。高俊芳就是這樣的人,長生製藥製造假的免疫疫苗,就是本身就已經很有錢了,可是他懶得查熱然還想。靠著投機取巧坑人害己的禍害別人,來掙秘良心的錢。就是這樣的做事方法,把那麼多的疫苗都銷往了山東。不知道要有多少的孩子們上當受騙,打上這種疫苗,孩子們造成多大的傷害?孩子們就是那個一個歡樂的童年。就打那麼一次免疫疫苗。可是還是假的,這讓孩子們沒有免疫能力,使自己呢?幼小的身體隨時都有被病毒感染了可能。所以說這件事情發生,必須要對這個人進行嚴懲。關閉她的企業,把這個公司的高管人員也都要抓起來。然後把這些禍害人的東西都判刑。



伊春美食美客


在我看來,假疫苗事件要比當年的某奶粉事件後果嚴重的多,性質也惡劣的多,而作為當家人的高俊芳更應當受到嚴懲。

雖然我和大家的意見和期望一致,希望作為長生首要責任人的高俊芳以死謝罪,告慰那些為此承擔了巨大風險的受害者。但我認為這恐怕只是我們的一廂情願而已。

死刑?根本不可能死刑的。

高俊芳的最後結果,估計不會是死刑,最可能的刑期會是無期,但最終是否執行下去我們在心裡還要打個問號。類似事件我們參考一下當年的某奶粉是怎樣處理的,董事長兼總經理田文華2008年被逮捕,並被無期徒刑,後來減刑至有期徒刑18年,而田和家人現也正在等待保外就醫。

高俊芳案件的判決,不會馬上出結果,應該會有一段時間的審理期,我認為無期的可能性很大。但這個事情最終會過去,慢慢的被遺忘,也許數年之後我們再回過頭來看這件事情時,已經足夠的心平氣和了,那個時候高俊芳會不會像之前的田文華那樣減刑呢?也很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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