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少做這一步,200萬的抵押貸款「打水漂」

男子少做这一步,200万的抵押贷款“打水漂”

男子經不住高息的誘惑,借款200萬元給他人。借條上有保證人簽字,多套房產也作為抵押,但是他卻難收回借款。點擊音頻收聽《律師檔案》——高息的誘惑

案情回放

杜偉是一個來自農村的青年,2006年大學畢業後,他沒有選擇在公司上班,而是選擇了在成都創業。他與兩個好朋友在成都開了一個連鎖麵館,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麵館小有名氣,自己也買了房,開上高級轎車,生活過得舒適愜意。2015年經過朋友介紹,杜偉認識了一個叫李家其的公司老闆。李家其在成都搞建築承包,掛靠一些大的建築公司,承接了很多工程,賺了不少錢。

一次,李家其以工程墊款很多,週轉資金不夠,提出向杜偉借款300萬元。

李家其

杜總,哎呀,現在做點工程真難呀!業主動不動就要求墊款幾百上千萬的,我現在資金都壓在正在施工的工程上,工程款沒有結到手,暫時資金很緊張。哎,杜總你這些年掙了不少錢,能不能融點資金?

我們做點小生意,掙啥錢喲!李總,你們才是大老闆,借錢嘛要向那些大老闆借賽,我沒得閒錢喲!

杜偉

李家其

杜總,你莫謙虛,我曉得你的生意好得很,1、2千萬沒得問題噻。我這個人借錢向來講信用,不得讓別人白幫忙的哦

我實在拿不出來錢!

杜偉

杜總,我和你是朋友,和李總也是多年的朋友,他生意做得大,缺點資金很正常,你反正資金需求小些,借點給他嘛,大家相互支持哈,以後你需要資金的時候,我們也幫你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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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偉朋友王忠

李家其

杜總,我說了不得讓你白幫忙,我給你年息40%,這個利息算高了嘛,現在哪找得到怎麼高收益的生意了。主要是我急需點週轉,最多3-4個月就可以還給你。

這麼高呀……我考慮一下,和老婆商量下~

杜偉

隨後,杜偉便撥通了老婆的電話。老婆在電話裡表示,這個利息還是可以,反正現在一家人也不急需用錢,就讓杜偉自己看著辦,不過,杜偉的老婆提醒他,要找個人做擔保人。

李總,你還是要用東西比如房子、車子呀什麼的做抵押。

沒得問題,杜總,我把我的別墅還有其他房子的房產證都給你拿到,用做抵押。

我都可以給你提供擔保,到時我在借條上籤個字。

杜偉朋友王忠

三人談妥後,杜偉也著手將手裡的資金收集起來,集中到了自己的一張銀行卡上,約定在2015年5月10日辦理借款手續。

男子少做这一步,200万的抵押贷款“打水漂”

按照約定,李家其帶著自己的幾本房產證如約而至,李家其向杜偉出具了200萬元的借條,借條中約定了借款利息年息40%,借款期限為半年,2015年11月9日到期,並明確註明李家其將位於成都近郊的一套價值800萬元的別墅還有其他房子抵押給杜偉。最後,他們的朋友王忠在借條上擔保人一欄簽上了名字。借條寫好後,三人來到銀行,杜偉從自己銀行卡中專款200萬元到李家其的銀行卡中,杜偉也把全部房產證拿到了自己手中,三人都滿意的離開了。

後來發生的事讓杜偉始料不及。到2016年2月,李家其都沒有償還杜偉的這200萬元。杜偉發現情況越來越部不對勁,李家其雖然做工程,但並沒有像他自己說的那樣有很多工程。

杜偉決定委託律師調一下李家其的信用情況。

律師

杜偉,我調查了一下李家其的信用情況,他在法院有幾十件訴訟案件,他的房子被很多法院輪候查封了,就連沒有付工程款也被法院凍結了。

怎麼會這樣?那我起訴他,要求抵押房子,要求王忠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李家其雖然將他的別墅和其他房產的產權證交給了你,但並沒有到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他的抵押是無效的。這些房子不能請求法院拍賣,優先償還你的借款。

那王忠的擔保總有效,我找他還。

王忠的擔保也因為沒有約定擔保期限,而且你又沒有在借款到期後6個月內起訴李家其和王忠,王忠的擔保也超過期限。

“啊!”,杜偉眼前一黑,差點暈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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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嘉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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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華楚律師事務所 律師徐敏

案件解讀

民間借貸是否合法?

根據我國民法總則的規定,公民之間是可以進行借貸的。民間公民之間的借貸行為受法律保護。但是,企業或者個人以高息為幼兒,向不特定人進行借款,超過一定金額和人數是非法的,可能涉嫌觸犯《刑法》,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因此,這類借貸行為是非法的,不受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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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其承諾給杜偉每年40%利息回報

是否受法律保護?

本案中,李家其承諾給予杜偉40%的年利回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根據我國《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貸的司法解釋的規定,民間借貸利息不得超過24%,如果超過24%,沒有超過36%,借款人自願支付,且已經支付的利息,法律予以認可和支持。但是,超過36%的部分是無論如何也不受法律保護,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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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時“用房產抵押”

在法律中是什麼意思?

抵押就是債務人或者抵押人將不動產抵押給債權人,如果債務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償還債務,抵押權人(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房產進行拍賣,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償還債權人的債務。包括利息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例如訴訟費、保全費、利息等等。

李家其承諾將別墅和其他房子抵押給杜偉,但是為什麼杜偉請求法院拍賣李家其房產,並優先償還他的借款時,卻得不到法院支持?

這是因為:房產抵押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形式要件就是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取得房屋的《他項權證》。如果沒有辦理登記手續那麼抵押不生效,以該房屋拍賣後優先受償的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李家其將全部的房產證交給杜偉也是沒有用處的。

王忠為李家其借杜偉200萬元提供了擔保,杜偉是否可以要求王忠償還該筆借款?

本案中,法院也不會支持杜偉要求王忠償還該借款的請求。

這是因為:正常情況下,如果保證人為某一筆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的話,在保證期限內債權人可以要求保證人代債務人償還債務。但是,本案中,他們三人在借條中沒有寫明保證期限是多長,那麼根據擔保法的規定這種情況就視為沒有保證期限,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限,如果在債務到期後6個月內債權人沒有起訴債務人或者保證人,那麼,保證人的保證責任就免除。

具體到本案中,李家其借款是2015年5月,借款期限為6個月,他們有沒有約定保證期限,所以在債務到期後也是2015年11月9日份之前,杜偉必須起訴李家其胡和王忠,超過11月9日,那麼王忠就不承擔還款責任了。

什麼是“保證人提供保證”?

保證人是指與債權人約定,為主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一方當事人,就是民間所謂的“保人”。

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擔保的區別為: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共同的連帶責任的保證。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與保證人履行債務,也可以單獨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

本案中,杜偉的權益應如何得到保護?

本案房產押沒有無效,王忠又不承擔保證責任,並不意味著李家其就可以不承擔還款責任。杜偉還是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判決李家其還款。判決生效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李家其有財產,法院可以將這些財產用來償還杜偉的債務。但是這要看李家其的履行能力,如果李家其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那麼杜偉要想收回這200萬元的借款難度是相當大的。同時,杜偉也可以是申請法院將李家其列入失信人員,限制其一些高消費行為,這樣來促使李家其償還債務。

律師建議

四川華楚律師事務所徐敏律師建議:首先,對於債務人來說應當嚴格按照約定誠實履行債務,否則,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強制執行仍然不履行債務,講給債務的個人信用、生活帶來很大影響,甚至可能面臨司法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債權人來說,不要被一些高息所誘惑,隨意出借大額現金。

如果要出借的話應當考慮一定的擔保措施。這些擔保措施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定辦理,否則可能無效,為債務人逃避債務提供了條件。在提供民間借貸時最好是請專業的律師提供幫助,這樣才能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主管:成都市司法局

總編:傅澤濤 主編:張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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