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以後,4樣東西歸屬男方,女人要「留一手」!

新婚姻法的出臺引得女性安全感全失,特別是對於離婚的財產分割做了詳細規定,如果女人離婚,很有可能分不到什麼財產。現在女性都想一直保持獨立,就算婚後也要保持經濟獨立,想必今後會有更多的女性以事業為上。婚姻法偏袒男方嗎?離婚以後,這4樣東西依然歸屬男方,女方無權分割,所以女人在婚姻中一定要為自己“留一手”。

離婚以後,4樣東西歸屬男方,女人要“留一手”!

  • 一、男方買的房子

很多女性結婚都要求男方必須有房有車,很多男人也往往在婚前就自己全款買了房子。婚姻法中說明,男人婚前買的房子屬於男人的私人財產,女方無權進行分割。至於如果是一起貸款買房,若男方家裡付的首付,房子也很有可能被判給男方。

離婚以後,4樣東西歸屬男方,女人要“留一手”!

  • 二、男方工傷賠款

一些男人的工作是高危行業,有些時候避免不了意外,摔傷或者更嚴重,公司都會賠給男方工傷補償。而如果有女人想要趁這時候離婚,工傷補償卻並不屬於二人共同財產,女人離婚是分不到這筆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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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男方私人物品

兩人離婚後,共同財產都要清算,今年新婚姻法說明男方的私人物品不屬於共同財產。比如說男方自己買的車、西裝等等物件,女方都無權拿走。這一點也很好地保障了男人的利益,讓女方不至於貪圖錢財到這些東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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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男方父母遺囑贈予男方的房子

兩個人結婚後,可能會碰上父母的喪事。而男方父母若不小心去世,留下的遺囑如果明確規定房產贈予男方,女性是無權分割男方父母房子的。

這幾年離婚率見長,有關財產分割的問題也讓法院頭疼。現在婚姻法做出明確規定,想必男人也不用再擔心自己的財產受到侵犯了。只是女性的利益好像變少了,因此很多女性在看到法律後,表示恐婚和不婚。這婚還是可以結的,只是女性結婚識人要清,若真是好人,也不會太過狠心。而女人也要記得經濟不要太過依賴男方,靠自己才最踏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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