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海報裡的人笑得有多開心,

我就哭得有多慘烈。”

「我不是药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電影《我不是藥神》上映1周,好評無數,那句經典臺詞更是直戳人心:“這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這病你治不過來的。”

「我不是药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命與藥的關係,竟然這麼赤裸裸。這是無病之人很難體會到的切膚之痛。

電影外的原型“陸勇”,也在時隔多年後,隨著這部電影再度進入人們的視野。

「我不是药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藥神”原型——陸勇

作為一傢俬企老闆,陸勇本來家境殷實,但在2002年他被確診為“慢粒細胞白血病”後,一切都變了。

從此,瑞士製藥公司生產的“格列衛”成了他的必備藥。而這種藥雖然療效好,價格卻十分昂貴,一盒就要23500元,還只能吃一個月。對於需要常年服用的白血病群體來說,無疑是天價。

後來,一次偶然的機會,陸勇發現印度有一種仿製藥,療效一樣,價格卻要便宜很多,一盒才三四千塊。於是,他在自己服用的同時,也把這個消息告訴了病友,並且幫助病友從印度代購仿製藥。

漸漸地,不僅找他買藥的病友越來越多,印度藥廠也看準了中國市場,找陸勇作“代理”。2013年,為方便給印度匯款,陸勇還從網上買了3張用他人身份信息開設的信用卡,並將其中一張卡交給印度公司作為收款賬戶,成為國內病友們與印度製藥公司進行購買藥品和轉賬的渠道。

但也因為代購仿製藥,沒過幾個月,陸勇因涉嫌“妨礙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被公安機關逮捕。

而在當時,陸勇已經是國內“慢粒細胞白血病”病友圈中的“名人”,被大家稱為“藥神”。在他被拘留後,上千名白血病病友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他免予刑事處罰。

於是,陸勇到底有沒有罪?一時間引起社會廣泛爭議。

一方面,對於陸勇幫忙代購藥品的病人們來說,陸勇是他們萬分感激的人,幫助他們吃到價格低廉的抗癌藥,以延續自己的生命;另一方面,對於公正的法律來說,陸勇的行為確實破壞了我國對於信用卡和進口藥品的管理辦法。

最終的結果是,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向法院請求撤回起訴,陸勇獲釋。

其中,釋法說理書提到:

「我不是药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陸勇對白血病病友群體提供的幫助是無償的。在國內市場合法的抗癌藥品昂貴的情況下,陸勇的行為客觀上惠及了白血病患者。儘管違反了國家對信用卡的管理秩序,但是他的行為的實際危害程度,相對於白血病群體的生命權和健康權而言,是難以相提並論的。

如果不顧及後者而片面地將陸勇在主觀、客觀上都惠及白血病患者的行為認定為犯罪,顯然有悖於司法為民的價值觀,決定不予以起訴。

「我不是药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以下是對“陸勇案”辯護律師張青松的獨家專訪,這起案件給我們留下了無限思考。

專訪節選

問題:有想到“陸勇案”會被拍成電影《我不是藥神》嗎?

張青松:當時是沒有想到的,實際上每一個刑事案件,都可以拍成電影,因為它反映了最基本的人性。我也是最近幾天在網上老是看到有人發,才知道這部電影是以陸勇為原型的。

問題:作為辦理該案的辯護律師,您認為這部電影能被拍成電影並被大家熱議的關鍵是什麼?

張青松:首先,是因為這部電影確實拍得不錯。

其次,這個案件能夠反映的問題非常多,這些在電影中也展現的比較全面,比如關於人性的善惡問題、弱勢群體的特殊保護問題、法與情如何協調如何理解的問題等等。

另外,從藥品管理制度的角度講,也給政府提出了一些非常重要的課題,也基本滿足了公眾對政府有很高期望的心理需求。

所以這部電影引起熱議,我認為這個案件的題材選擇是一個重要因素。

問題:您眼中的陸勇,是一個怎樣的人?

張青松:從外表看,他就是一個普通人,但你跟他交流之後就會發現,他也是一個很善良的人。

在風華正茂的年齡得了這麼嚴重的疾病,他的遭遇讓人同情;再加上他對病友如此有同情心,願意伸出溫暖的手去幫助他們而不求任何報酬,這又很令人感動。所以,對這樣的人,就會有一種衝動想要去幫助他。

問題:代理案件的過程中,您與陸勇共同經歷過哪些印象深刻的故事?

張青松:這個案子當時受到很多媒體的關注,在他被捕後,很多白血病人也來信來電想要幫他,他當時的行為,得到了很多人的同情。後來檢察院作出不起訴的決定,陸勇也非常感激檢察院。

問題:無罪辯護關涉“罪”與“非罪”,也是刑事辯護中最難的辯護形態,是什麼原因讓您選擇了無罪辯護?

張青松:其實像這種案件,陸勇本人以及他背後這樣一群白血病人的遭遇,很容易讓律師產生一種衝動:這樣的人應該是無罪的,因為他做的是善事。

但是,我們常說“法律無情”,不能因為你的主觀願望是善,就應當逃脫法律的制裁。所以,一方面我希望他是無罪的,但另一方面也擔心無罪辯護有可能會導致對陸勇更不利的結果。這種糾結,就是來自我內心的壓力。

問題:檢察院最終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您當時是怎樣的一種感受?

張青松:一方面肯定是長出了一口氣,因為我希望的無罪結果終於出現了。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是覺得沒有真正的司法官員,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刑事辯護,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律師

實際上,這個案件出現這樣的結果,我覺得要給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點贊,因為他們履行了作為一個檢察官或者一個檢察機關客觀公正的義務。

而且在案件的審查過程中,他們還舉行了一次聽證程序,以偵查人員為控方,以辯護人員為辯方,檢察機關居中裁判,認真聽取雙方意見,還邀請了很多人去旁聽。這不僅使案件的處理結果變得開明透徹,更讓人感受到法律人所追求的‘法庭是展示正義的地方’。我認為這樣一種措施,確實彰顯了司法機關在辦理刑事案件當中的“司法為民”,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問題:您認為陸勇被免於起訴這個個案的意義是什麼?對刑事司法和法治進程有哪些推動作用?

張青松:首先,我們要清楚地認識到,任何一個案件能否得到公正的結論,取決於控辯審三方全力的配合,而不是某一方單獨的力量。如果我們每一方都這麼去理解,其實也就是我們法律人一再追求的法律共同體的真正形成,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能夠起到各自的作用。但

作為律師,我認為案件中起最大作用的還是裁判者,是他們的決心、他們的勇氣和他們自己內心的善良,換來了最公正的裁決。

其次,從依法治國和推動法治建設的角度講,通過個案能夠讓公眾瞭解到司法的公正性。而隨著司法公正性的逐漸增加,司法權威在人民群眾當中才能樹立,也只有樹立了司法權威,司法解決紛爭的作用才能實現,才能使這個社會變得更為理性。

一個社會理性的最後防線就是司法程序,如果司法程序不能做到完全理性,不能夠依法辦事,這個社會就容易產生混亂。

問題:在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釋法說理書中,有這麼一段話:“如果認定陸某某的行為構成犯罪,將背離刑事司法應有的價值觀。”您認為什麼是“刑事司法應有的價值觀”?

張青松:從一個國家的角度來討論這個問題,“司法為民”就是刑事司法核心的價值觀。

“陸勇案”很重要的一點,是揭示了什麼是司法的本質:懲惡揚善。如果一個善良的行為,受到了法律的懲罰而不是保護,那就說明不是法律出了問題,就是對法律的理解出了問題。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當法律人內心充滿了善良,那麼他對法條的理解,就永遠是正確的。

所以,司法的價值就是,當你處罰一個人的時候,不讓公眾感到心涼,當你保護一個人的時候,能讓公眾感到溫暖。也只有這樣,司法的權威才會逐漸提升,司法公信力才會逐漸擴大,依法治國的目標才會實現。

「我不是药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我不是药神」”善良就是最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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