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因住院处工作需要,拟招聘收款员若干名,编制为临时工,主要内容为窗口对外收款。
一、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品德端正,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二级学院),必须已经取得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者不接受报名;
4、专业要求:财务管理或财经类相关专业;
5、具备收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有夜班时可以配合科室工作调整作息时间;
二、待遇:
1、工资 2、加班、夜班费 3、五险
三、报名办法:
1.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携带齐全下列材料:已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请自行下载:应聘报名表.doc)、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部现场报名(须将所有材料都准备齐全,现场报名)。
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
2.对符合我院用人要求的应聘者,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人事部另行通知。
3.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08月01日上午11:00。
4.温馨提示:
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dyy.cn是我院发布招聘启事的唯一官方网站,所有招聘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在招聘过程中从不收取任何费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从未授权或委托第三方(含其他任何机构、个人)进行招聘活动。望应聘者提高警惕,慎防受骗。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1:30 13:00-16:30
报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新民大街71号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人事部(门诊楼8楼)
具体详情
收款员招聘启事
点击链接下载:
应聘报名表.doc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调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面向四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参照《吉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原则及方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以优化政务大厅工作人员队伍结构。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本次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工作岗位全部为审批服务岗位,男女不限。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选调。
1.四平市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男要求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要求身高158厘米以上;
4.语言表达能力强,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5.上一年年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在最近3年公开选调中,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后无故放弃或违反考试纪律处于禁考期的;
(三)本次选调工作中涉及工作年限、年龄、文化程度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8年7月25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7月31日—8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二)报名地点:
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三)报名要求: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下载《四平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然后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经市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核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由报考本人送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选调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选调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签字盖章确认。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部过程,对报考者隐瞒个人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选调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
具体领取准考证时间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五、考试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本次招考如报名人数不超过26人,按实际报考人数直接进入面试;如果报名人数超过26人,则需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
六、考察
由选调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业绩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认真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告。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选调。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接受培训后上岗工作。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在原单位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入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九、政策咨询电话
0434-3651005 0434-3266398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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