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看鹤壁两县三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又有哪些新动作?

浚县:组织纪检干部立“军令状”签“承诺书”

「扫黑除恶」看鹤壁两县三区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又有哪些新动作?

立“军令状”签“承诺书”

“不参与、不组织任何涉黑涉恶性质的活动,不做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袒护、不放纵任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不打听案情,不为涉黑涉恶人员说情、打招呼,不干扰办理涉黑涉恶案件……”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善作善成,7月9日,浚县纪委监察委组织全县12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作出以上承诺。

“承诺”涵盖了严守纪律规矩、净化社交圈、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依纪依法办案、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职尽责等6方面要求。“承诺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让纪检监察干部自我加压, 严格践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浚县纪委监察委)


淇县:对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持续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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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持续监督检查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淇县纪委监察委自7月3日成立2个监督检查组,持续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重点: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情况,深入本单位所管辖的行业和领域开展大排查情况,检查是否存在隐瞒问题线索不报等情况。

监督检查采取查阅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及相关资料,深入基层一线调查走访等方式开展。

截至目前,已对30个单位党委(党组)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限期整改。(淇县纪委监察委)


淇滨区:四项措施 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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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措施 凝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7月9日,淇滨区纪委监察委印发《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建立问题线索排查、双向移送、快查快结督办和纪法衔接协同办案机制,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明确排查重点,深挖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公安机关围绕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违法案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线索;公检法机关对已侦结的案件开展“回头看”,深挖背后的不作为、乱作为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违规为黑恶分子入党或当选基层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提供帮助等问题线索。

规范双向移送,严防线索流失。严格实行问题线索台账式管理,区纪检监察机关、区扫黑除恶办、区公安分局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1个责任科室和1名具体责任人,负责问题线索的汇总、管理、移交等工作,严防问题线索流失。

从严督办问效,力促快查快结。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对相互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研判处置。实行问题线索相互通报、督办书面反馈查办结果等机制,力促相互移送问题线索快查快结。

顺畅纪法衔接,凝聚办案合力。区分不同情形,对普通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公安机关批捕环节及时中止党员权利;在审判机关审判结束做出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及时给予相应党纪政务处分。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与腐败问题深度交织,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可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推进,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淇滨区纪委监察委)


山城区:开展扫黑除恶“大宣传、大走访、大排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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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大宣传、大走访、大排查”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持续深化和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7月7日至8日,山城区纪委监察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公检法机关等单位,共抽调110余名工作人员,分成10个工作组,由区级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到鹿楼乡元泉社区开展扫黑除恶“大宣传、大走访、大排查”活动。

工作组人员深入到元泉社区农户家中进行实地走访摸排,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填写扫黑除恶线索排查表,进行“过筛子、地毯式”摸排,确保走访宣传全覆盖、线索摸排无遗漏。同时,发放印有举报电话的宣传页,不断拓宽群众监督举报途径,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要利剑震慑、重拳打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彻查‘关系网’、‘保护伞’,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用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山城区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山城区纪委监察委)


鹤山区:发现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起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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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起7人

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鹤山区纪委监察委立足职责定位,成立专职核查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惩治公职人员涉黑涉恶犯罪,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由区监察委委员任组长,抽调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强的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专职核查组,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

对区政法机关正在查办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交织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专职核查组同步介入,确保及时发现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区政法机关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专职核查组与区政法机关共同会商,对案件卷宗逐件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专职核查组发现的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室优先处置,严查快办。

截至目前,共发现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参与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起7人,已立案5人,正在初核2人。(鹤山区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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