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業快訊」7月18日全國裝配式建築動態

貴州

貴陽10月1日起 棚改安置項目“裝配式”建造

“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建築規模2萬平方米以上的棚戶區改造安置項目(貨幣化安置除外)等應採用裝配式建造。”來自貴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的最新消息,貴陽市出臺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快發展裝配式建築,力爭在2025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

「行業快訊」7月18日全國裝配式建築動態

貴陽最大的棚戶區煤礦村

裝裝配式建築是由預製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築,稱為裝配式建築,有節能、環保、工期短的特點。根據貴陽市制定的工作目標,貴陽市將積極爭創國家級裝配式建築示範城市,並支持重點推進區申報省級裝配式建築示範區(市、縣),培育國家級、省級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及產業基地,鼓勵企業建立裝配式建築研發中心。具體將環城高速圍合範圍以內,以及清鎮市、息烽縣、修文縣、開陽縣城市規劃區列為貴陽市裝配式建築重點推進區,其他區域作為積極推進區。

從2018年10月1日起,全市建築規模2萬平方米以上的棚戶區改造安置項目(貨幣化安置除外),以及公共建築和政府投資的辦公建築、學校、醫院等適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建設項目,應採用裝配式建造;對以土地招拍掛方式取得地上建築規模10萬平方米以上的新建項目,不少於建築規模30%的建築積極採用裝配式建造,其中,裝配式建築專項發展規劃中明確區域及相應建築規模的新建項目,應按規劃要求採用裝配式建造;鼓勵橋樑、管廊、軌道、人行天橋等市政設施積極採用裝配式建造技術。

「行業快訊」7月18日全國裝配式建築動態

貴陽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區(市、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在每年度政府投資項目、棚戶區改造、大型住宅小區、安置房建設及示範小城鎮、特色小鎮、美麗鄉村、移民安置、農村住房連片改造等工程建設中,應結合裝配式建築技術特點,選取1至2個項目作為試點項目。

根據安排,貴陽市將成立貴陽市裝配式建築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解決裝配式建築發展過程中的重大事項和問題,探索建立裝配式建築工作推進機制。領導小組下設立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開展並定期組織召開聯席會議,對裝配式建築項目進行認定。

「行業快訊」7月18日全國裝配式建築動態

到2020年,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15%,重點推進地區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20%;力爭在2025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達到40%以上,建成裝配式建築生產基地5個以上,其中佈局上下游產業鏈聯動建築產業化基地2個,年產能滿足800萬平方米裝配式建築構件需求。

【遼寧】

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

「行業快訊」7月18日全國裝配式建築動態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東灣新區、遼河口生態經濟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遼政辦發〔2017〕93號)精神,推動建造方式創新,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在我市新建建築中的比例,經市政府七屆第73次常務會議討論研究同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中央城市工作會議精神,以建設國際化中等發達城市為目標,按照“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根據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發展要求,以加快建築業轉型發展為主線,以體制機制創新為動力,以行業結構調整為突破口,緊緊圍繞實現建築業發展壯大主題,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積極培育裝配式建築市場主體,打造適合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新監管體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推動的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的發揮政府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作用,建立多部門協同推進工作機制,營造適合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市場環境,促進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推動裝配式建築有序發展。

2.堅持產業支撐、創新驅動的原則。優化產業佈局,整合產業鏈條,培育涵蓋生產、設計、施工一體化的龍頭企業,推動裝配式建築產業專業化、集成化、規模化發展。加快技術和管理方式創新,推動建築業和科研機構協同創新,注重產業發展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與綠色建築聯動發展。

3.堅持規範管理、提高質量的原則。總結借鑑國內外先進管理經驗,逐步建立涵蓋建築設計、生產、招標、施工、檢測、監理、驗收、維護等全過程監管,完善與裝配式建築相適應的質量監管體系,全面提高建造水平和工程質量。

4.堅持試點示範、逐步推廣的原則。以政府投資項目引領帶動裝配式建築向市場化發展,加快試點示範項目建設,促進試點示範區域率先發展,推動全市裝配式建築穩步有序發展。

(三)發展目標

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和現代木結構等建築,裝配式建築佔新建建築面積比例逐年提高;大力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城市中心區域原則上全部推行新建住宅全裝修,並逐年提高成品住宅比例。

到2018年末,各縣區(經濟區)至少有1個裝配式試點示範項目;到2019年末,全市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5%以上;到2020年末,全市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10%以上;到2025年末,全市裝配式建築面積佔新建建築面積的比例力爭達到30%以上。

二、重點任務

(一)合理制定發展規劃

各縣區(經濟區)要根據本意見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適合本地區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的規劃、計劃,合理確定發展目標,分解各項任務指標,明確重點任務、保障措施及扶持政策。積極開展試點示範活動,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確保裝配式建築發展按全市總體目標有序推進。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發改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二)培育市場主體

支持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園區)建設,引導相關配套企業入駐。重點做好關鍵技術和產品生產企業的引進工作,加大對裝備製造、建築機械、鋼結構、建築部品、整體衛浴等方面具有優勢企業的招商引資力度。積極引進國內裝配式建築優勢企業,吸收推廣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帶動本市相關建築業企業發展。培育一批適合裝配式建築發展,掌握核心技術的集設計、生產、施工於一體的大型建築業企業,加快建築產業轉型升級。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諮詢、監理、檢測等中介服務機構,完善監管機制。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經合局、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充分發揮試點示範引領作用

按照“由少到多、由簡單到複雜、由單項到集成”的步驟,積極推進裝配式建築試點示範。以政府投資項目引領帶動裝配式建築向市場化發展,城市規劃區範圍內以國有投資為主的公共建築、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改造等項目,原則要採用裝配式技術建設。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選用裝配式技術建設。在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易地扶貧搬遷、美麗鄉村等建設中,結合我市實際,有序推進裝配式農房建設。政府投資新建的大跨度、大空間公共建築,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階段優先選用裝配式技術。市政橋樑、軌道交通、交通樞紐、公交站臺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在方案設計比選中優先選用裝配式技術。鼓勵社會投資項目採取裝配式建築技術建設,並逐年提高裝配式建築比例。將主城區(雙臺子區、興隆臺區、大窪區)確定為我市重點示範地區,重點推進、以點帶面、分批實施。鼓勵鋼結構、裝配式混凝土及其部品配套企業建設裝配式建築現代化示範基地(園區)。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築示範項目建設,加快形成裝配式建築產業體系,建立健全適應裝配式建築發展的監管體系。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經信委、市國土資源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四)提升裝配化施工水平

大力發展與裝配式施工相適應的施工安裝成套技術、安全防護技術、質量控制技術,推廣先進適用的運輸吊裝、安全防護、質量檢驗等設備機具。建立完善裝配式施工工法、工程組織管理制度,加強構件部品進場、施工安裝質量管控,建立文檔、影像資料等工程質量追溯機制。創新施工組織方式,推行綠色施工,採用結構工程與分部分項工程協同施工新模式,提升施工效率。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質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五)加強信息化管理

推進建築信息模型(以下簡稱“BIM”)技術應用與裝配式建築管理模式的融合,實現規劃、勘察、設計、生產、施工、裝修、造價、運行維護等建築全生命週期內各階段數據共享、協同應用。通過BIM技術應用,達到精細化設計、系統化管理、產業鏈整合、大數據積澱,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提升建設管理水平,促進城市產業升級。凡本市投資額1億元以上或單體建築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裝配式建築均應採用BIM技術。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六)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

裝配式建築項目原則上要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一般採取“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或“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工程總承包企業要對工程質量、安全、進度、造價負總責。設計、施工、開發、生產企業可單獨或組成聯合體承接裝配式建築總承包項目。鼓勵外埠企業在盤承攬裝配式建設項目時與本地有一定能力的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組成聯合體。交通行業要推行設計施工總承包模式,國有投資為主的項目要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住建部門要會同公管部門開展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加強對工程總承包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工程總承包供給質量和能力,加快培育發展一批具有工程管理、開發、設計、施工、生產、採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管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七)規範招投標活動

裝配式建築可按照技術複雜類工程項目進行招標,2020年末前,裝配式建築可以依法採用公開招標或者邀請招標方式選擇工程總承包企業。評標辦法可以採用綜合評估法,評審可根據項目特點相應增加裝配式建築項目技術實施方案、構件生產能力以及裝配式建築業績等評審因素。評標時可採取兩階段評標法,即先開技術標,再開商務標等。評標專家庫要充實裝配式建築評標專家,不斷提高裝配式建築評標水平。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公管辦,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八)推進一體化裝修

大力推進建築全裝修,實行裝配式建築裝飾、裝修與主體結構、機電設備協同施工,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裝修集成部件,促進整體廚房、整體衛浴、預製裝配式輕質隔牆等部品和設備管線集成化技術應用,推廣“菜單式”全裝修,滿足消費者個性化需求。自2018年起,城市中心規劃區域內所有新建住宅項目全部推行全裝修。住建部門要出臺推進新建住宅全裝修工作政策措施,對新建住宅全裝修設計、施工等流程實施有效監管。各縣區(經濟區)要加強新建項目的管理,確保新建項目實行全裝修,並逐年提高全裝修比例。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九)確保質量安全

創新完善與裝配式建築相適應的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管機制,建立健全部品部件生產、檢驗檢測、裝配施工及驗收全過程質量保證體系,開展裝配式建築性能和部品部件評價。落實裝配式建築各方面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生產單位要建立部品部件檢驗機制,對工程項目構件推行建設、監理駐廠監造制度;設計單位要嚴格設計審核校驗,實行全過程服務;施工單位要加強部品部件進場、施工安裝、灌裝連接、密封防水等關鍵部位工序質量安全控制和檢驗檢測,提高部品部件裝配施工連接質量和建築安全性能;監理單位要提升裝配式建築監理能力,嚴格履行監理職責。強化監管責任,制定裝配式建築施工圖文件審查、質量安全監督要點,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杜絕在裝配式施工現場生產部品部件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行為。在建築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公示質量安全責任主體和主要責任人。加強行業監管,明確符合裝配式建築特點的施工圖審查要求,建立全過程質量追溯制度,加大抽查抽測力度,嚴肅查處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質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開展多層次、包含各個環節的裝配式人才培訓,為全面推進裝配式建築提供人力資源保障。提高行業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經營管理人員管理能力和技術水平。著力培育規模化、專業化產業工人,培養與裝配式建築相適應的產業工人隊伍。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一)推廣綠色建材

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築中的應用比例。開發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築材料,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工作。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應用。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強制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築材料,確保安全、綠色、環保。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住建委、市科技局、市國土資源局、市經信委,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十二)推行標準化設計

項目策劃定位、設計任務委託等階段,要明確標準化功能空間、通用部品等技術要求。設計單位要提高裝配式建築設計能力,加強專業協同,實行建築結構、機電設備、部品(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一體化設計,推廣模數化、標準化設計方式,優先選用通用部品(件)。樹立裝配式建築工業化設計新理念,滿足工廠化生產、裝配式建造要求。

責任單位: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質監局,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立項扶持。發改部門在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文件中要明確裝配式建築相關要求;利用相關專項資金扶持裝配式建築產業項目;對集中連片建設的裝配式建築項目積極申請國家或省級獎勵資金支持。

(二)財政扶持。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可根據自身財力狀況,設立裝配式建築工程建設扶持專項資金,研究制定專項資金獎勵辦法,並監督專項資金和獎勵資金使用情況。專項資金用於每年扶持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園區)及試點示範項目建設,每年預算安排一定獎勵資金,對具有示範效應的產業化工程項目予以資金補助;對採用裝配式技術建設項目的地下建築(不含地下商業面積)和建築底層架空層,不計入基礎設施配套費建築面積。

(三)用地扶持。國土部門要優先支持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園區)和試點示範項目用地,對主動採用裝配式建造且裝配率達到30%的商品住房項目優先保障用地;在每年建設用地供地面積中,落實一定比例的裝配式建築面積,並逐年提高比例;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明確裝配式建築的建造比例及裝配率、全裝修面積比例、容積率獎勵等內容;對採用裝配式技術建造的項目,在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前提下,允許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相關推進裝配式建築的規範性文件。

(四)規劃扶持。規劃部門要根據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在出具土地出讓規劃條件時,明確裝配式建築項目應達到的比例;對裝配式建築比例達到30%以上的開發建設項目,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可根據項目規模不同,允許不超過規劃總面積的5%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制定出臺裝配式建築容積率差別核算等規劃意見,按省政府要求,逐年提高裝配式建築面積佔規劃建築面積的比例。

(五)住建扶持。住建部門對滿足裝配式建築要求的商品房項目,在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情況下,可申請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可將裝配式預製構件投資計入工程建設總投資額,納入進度衡量;裝配式建築項目可實行主體結構分段驗收;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開發建設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金以施工成本扣除預製構件成本作為基數計取;定期發佈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技術推廣目錄,引導開發企業、設計與施工單位選用推廣目錄中的產品和技術。

(六)科技扶持。科技部門要在我市相關科技創新發展專項資金中,重點在裝配式建築鋼結構、預製構件、預製牆體等產品研發,人才培訓推廣,重點實驗室設立等方面予以資金支持;優先推薦符合條件的擁有成套裝配式建築技術體系的優秀裝配式建築企業和大型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積極爭取其他扶持政策,協助企業參與科技進步評優、評先。

(七)稅收扶持。稅務部門對符合政策條件的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園區)、裝配式建築項目要予以稅收優惠;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裝配式成品房發生的實際裝修成本可按規定在稅前扣除;對生產預製夾芯保溫牆等符合新型牆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優惠政策。

(八)金融扶持。金融機構要加大對裝配式建築產業的信貸支持力度,拓寬抵質押物的種類和範圍;鼓勵符合條件的裝配式建築生產企業採取各類融資方式,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對採用裝配式建築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及購買裝配式住宅的購房者,鼓勵各類金融機構予以優惠,在裝配式建築應用的各個環節提供優質的金融服務;使用按揭貸款購買全裝修商品住宅的,房價款計取基數包含裝修費用。

(九)招標扶持。公管部門對具有專利或成套裝配式建築技術體系的企業,同等條件下予以投標優先權;2020年末前,政府投融資依法必須招標的裝配式建築項目或各地的試點示範項目,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聯合體投標的要與當地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生產企業簽訂合作協議;採用裝配式建築的工程項目減半收取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

(十)城市管理扶持。城市管理部門對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預製裝配化率達到30%以上且全裝修的工程項目,免繳建築垃圾排放費。

(十一)社會保障扶持。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的開發建設項目,社會保障費以工程總造價扣除預製構件成本作為基數計取;可減半徵收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十二)公積金扶持。公積金管理部門對購買採用裝配式建築技術建設的商品住宅、全裝修商品住宅的個人,在不超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的前提下,單筆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總房款的20%。

(十三)產業扶持。經信部門要指導、協助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園區)建設工作;配合協助引進具有設計、研發、生產、施工等有投資實力的企業進駐產業基地(園區);研究推動裝配式建築產業鏈發展;利用工業發展有關專項資金扶持建築產業現代化項目建設。

(十四)質量體系扶持。質監部門要對建築產業化部品、構件生產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督促、協助企業建立和完善質量保證體系。

(十五)招商扶持。招商部門對隨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園區)建設的相關配套企業,予以招商政策支持。

(十六)運輸扶持。公安和交通部門對運輸超大、超寬的預製構件、鋼結構構件、鋼筋加工製品等運輸車輛,在物流運輸、交通暢通方面予以支持。

(十七)人才扶持。住建部門要加強裝配式建築的人才培養,組織開展技術人員、監管人員的學習培訓活動,為裝配式建築發展提供人才保障;人社部門要安排專項人才培訓經費,指導住建部門制定裝配式建築人才培養計劃,定期開展裝配式人才培訓;教育部門要指導有關院校開設裝配式建築相關課程,加強裝配式人才儲備。

(十八)技術指導扶持。由市住建委牽頭,會同市發改、質監、經信、科技、財政、國土、規劃、稅務、金融、公管等部門以及相關科研院所、企業、高等院校的專家成立專家委員會,在我市裝配式建築相關政策建議、諮詢、項目評審、技術論證、性能認定等方面進行技術把關和服務指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盤錦市裝配式建築推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項工作的統一領導,研究制定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及相關配套扶持政策,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推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監督責任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委,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明確任務分工並組織實施;負責項目評價、技術論證、性能認定等方面的技術指導和服務。各縣區政府、經濟區管委會作為責任主體,要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成立專門工作機構,研究制定本地區裝配式建築發展規劃、扶持政策、具體實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本轄區裝配式建築產業基地(園區)建設;確定試點示範項目。市直各相關部門要依據各自工作職責全面做好推進裝配式建築各項工作。

(二)建立考核制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將推進裝配式建築的建設目標任務量化分解到各縣區、經濟區,確保目標明確。市政府將裝配式建築發展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定期通報各縣區、經濟區推進情況和市直各部門政策落實情況,併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各縣區、經濟區也要建立裝配式建築全過程監督、考核、獎懲工作機制。

(三)做好宣傳引導。加大裝配式建築宣傳力度,建立政府、媒體、企業與公眾相結合的宣傳機制,通過多種形式深入宣傳發展裝配式建築的經濟效益,以及裝配式建築在提升建築品質、促進節能減排等方面的優勢,提高全社會對裝配式建築的認知度和認可度,努力營造各方共同支持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氛圍,引導消費者購買裝配式建築住宅,培育裝配式建築有效市場,促進裝配式建築相關產業和市場發展。

【甘肅】

甘肅省大力推進裝配式建築發展 以蘭州為中心佈局建設3個相關產業園區

「行業快訊」7月18日全國裝配式建築動態

中國甘肅網7月18日訊 據蘭州日報報道(記者 楊文豪) 近日,由中國建築業協會、甘肅省建築業聯合會主辦,中建七局、中建七局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協辦的裝配式建築應用經驗交流會在蘭舉辦,邀請中國建築業協會會長王鐵宏、中建科技集團董事長葉浩文等國內知名度高、有影響力和具有豐富經驗的裝配式建築專家,對國內外裝配式建築發展路徑進行分享與交流,探討我甘肅省裝配式建築發展之路。

據瞭解,裝配式建築是改造方式的重大變革,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的重要舉措,是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踐行新發展理念的主要方面。近年來,甘肅省圍繞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改革,以變革建造方式為出發點、以裝配式建築為切入點、以鋼結構住宅為突破點、以產業基地建設為支撐點、以項目建設為落腳點,不斷探索和完善甘肅建築業轉型升級的思路和內涵,在發展裝配式建築方面做出了有益嘗試。

在實踐中,甘肅省裝配式建築發展的政策體系不斷完善,明確了裝配式建築發展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和保障措施。同時,項目建設有序推進,敦煌文博會三大場館均採用裝配式鋼結構方式建造,甘肅建投成立了西北鋼結構設計研發中心。在此基礎上,產業基地逐步建立,以蘭州為中心,在蘭州新區、榆中夏官營、天水秦州區佈局建設3個裝配式建築產業園區。其中,蘭州新區裝配式建築產業園區,已建成投產西北最大的鋼結構生產線。

本次經驗交流會的協辦方,中國建築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總工程師黃延錚介紹:“綠色建築是一種我們追求的人居發展理念,裝配式建築是一種可以實現這種‘理念’的很好的建築形式,而建築產業化是製造裝配式建築,實現綠色建築理念的最佳手段。本次經驗交流會的舉辦,對於甘肅綠色建築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北京】

北京要求裝配式建築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行業快訊」7月18日全國裝配式建築動態

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3部門印發《關於加強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工程設計施工質量全過程管控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進一步落實質量主體責任,強化關鍵環節管控,加強設計與施工有效銜接,全面提升北京市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工程質量水平。

《通知》要求,北京市裝配式建築項目原則上應採用工程總承包模式,建設單位應將項目的設計、施工、採購一併進行發包,並與工程總承包單位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禁止工程總承包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禁止工程總承包單位通過掛靠方式,以其他單位名義承攬工程。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工程總承包單位應具有與工程建設規模和複雜程度相適應的項目設計管理、採購管理、施工組織管理等專業技術能力和綜合管理能力。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建設規模和技術要求設立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機構,設置設計、施工、技術、質量、安全、造價、設備和材料等主要管理部門及崗位,配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及相應管理人員,全面負責設計、施工、採購的綜合協調和統籌安排。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建設工程的設計、施工、採購、質量、安全等負責。

《通知》指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由政府投資的裝配式混凝土建築項目應全過程應用BIM技術。工程總承包單位或未實行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設計單位應建立包括建築、結構、內裝、給排水、暖通空調、電氣設備、消防等多專業信息的設計BIM模型,併為後續的深化設計、構件生產、施工裝配等階段提供必要的設計信息。施工圖設計應以交付全裝修建築產品為目標,滿足建築主體和全裝修施工需要。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施工圖深化設計工作,應根據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對混凝土預製構件裝配、鏈接節點、施工吊裝、臨時支撐與固定、混凝土預製構件生產、預留預埋,以及構件脫模、翻轉、吊裝、堆放等進行深化設計。建築專家委員會成員應不少於專家組人數的3/5,結構設計、施工、預製混凝土構件生產(混凝土製品)專業的專家各不少於1名。

《通知》強調,按照“誰採購、誰負責”的原則,採購單位應當對採購的預製混凝土構件質量負總責。工程總承包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對鋼筋隱蔽驗收、混凝土生產、混凝土澆築、原材料檢測、出廠質量驗收等關鍵環節進行駐廠監造、旁站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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