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嶺:縣委政法委八項措施支持基本解決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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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貴州省法院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信息網

近日,貴州省安順市關嶺縣委政法委出臺《關於進一步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的規定》,充分發揮政法委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作用,全力支持關嶺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

一是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從政治、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基本解決執行難的重大意義,把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決執行難作為推進誠信關嶺、打造法治關嶺建設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加強領導,協調各方,適時召開全縣執行工作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二是有效發揮“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工作格局,形成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的強大合力;各部門、單位支持法院執行工作情況、依法協助執行等情況納入年度政法綜治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

三是加大對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人、財、物保障力度,支持人民法院持續開展涉脫貧攻堅案件、涉黨政機關執行積案清理活動、涉民生案件執行專項活動,加大執行信訪類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化解工作力度。

四是建立公檢法專門協助機制,全縣涉及執行聯動其他相關部門在查詢、扣押、凍結、扣劃、權屬登記,限制被執行人投資、融資、置產、招投標、出境和高消費等方面,積極支持、協助、配合法院相關工作。各部門確定1名分管負責人和聯絡員,具體負責執行聯動聯絡工作。

五是充分發動社區(村)網格員參與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基層組織接到人民法院函請後,應及時安排網格員對日常採集的人、地、物、事、組織等基礎信息協助進行甑別,提供被執行人住址、經常居住地、行蹤、去向和土地使用權、房屋、交通工具等基本情況;在被執行人不配合執行的情況下,為人民法院的執行行為提供現場證明並協助疏導被執行人對抗情緒;積極協助動員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開展法律釋明和法律宣傳等工作。

六是廣泛宣傳基本解決執行難的政策精神、攻堅執行難的成效,形成強大的宣傳聲勢和輿論攻勢。向全社會宣講介紹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難”和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執行不能”的區別,引導社會公眾理性認識“執行難”,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基本解決執行難帶來的效果,理解支持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七是全縣各級各部門要自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嚴禁違法干預法院執行工作,對違規干預案件如實記錄,及時報告(通報)、堅決查處、嚴肅問責,為執行工作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八是全縣任何有法定協助執行義務的機關、單位和個人,要依法支持、協助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不得推諉不辦,阻礙執行;要進一步落實“失信公職人員(機關單位)抄告制度”,涉及失信個人的,抄告縣紀委縣監委和縣委組織部及其所在單位;涉及失信機關法人的,抄告其上級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拒不履行協助義務的,法院可向紀檢監察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提出相應司法建議,依法追究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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