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咸宁市一村一社区获表彰

香城都市报报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王贞元 黄敬)近日,国家司法部、国家民政部印发表彰决定,全国803个村(社区)被表彰为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咸宁市嘉鱼县潘家湾镇四邑村、咸安区永安办事处阳光社区榜上有名。

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咸宁市一村一社区获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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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咸宁市各地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力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邑村紧扣“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法治”的主题,大力开展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市新农村建设的标杆,先后被评为“全省宜居村庄”、咸宁市十大美丽村庄之一。

阳光社区以法治宣传为先导,以居民自治为抓手,以平安文明为着力点,不断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先后荣获“全省社区志愿者先进单位”、“全省文明示范社区”、“全省充分就业社区”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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