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輩留遺囑被毀惹官司,不惑之年立遺囑爲了更好的傳承

父輩留遺囑被毀惹官司,不惑之年立遺囑為了更好的傳承

圖片說明(圖片來自網絡):中華遺囑庫上海登記中心主任黃海波介紹,根據《繼承法》,父母去世前如果沒有立遺囑的,百年後這些房產的繼承首先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但假如王先生髮生意外,在沒有立遺囑的前提下,可以繼承他遺產的是他母親、妻子和兒子,他們三人是平分。而他母親與弟弟共同生活,她可能會將分的的財產給弟弟。

記者 郭靜 通訊員 陳瑾 陳順意

李先生是上海人,剛過不惑之年。他與妻子王女士結婚後,育有一名男孩,今年剛滿15歲。李先生平常的工作就是與妻子共同經營著家族中幾間公司,他們夫妻倆名下還有數十套房產,日子過得“風生水起”,無憂而富足。但兩年前李先生遇到一間“糟心”的事情。由於他的父親意外去世,導致家中保管的遺囑被毀,苦打兩年官司後,法院的宣判結果是遺囑無效……通過這件“糟心”的是事情,讓李先生意識到財產保護和分配的重要性,於是,他們來到了位於上海市長寧區虹古路377弄25號的中華遺囑庫上海登記中心進行諮詢。

親兄弟因財分配不均產生嫌隙,導致遺囑被毀失去法律效力

據瞭解,李先生出生在一個家境優渥的家庭,父親名下有數家公司,主要由李先生經營打理,家族資產龐大。為避免自己百年後,家人因為財產分配起紛爭,父親在世時在律師見證下曾經立下遺囑,並存放在家中的保險櫃內。

兩年前,李先生的父親過世了。當律師按照程序從家中保險櫃中取出父親遺囑,宣讀時,意外發生了,因為不滿財產分配,李先生的弟媳一把奪下律師手中遺囑,並順手拿起放在桌上的打火機點燃。大家都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嚇呆了。

李先生見狀趕緊奪下正在燃燒的遺囑紙,但還是為時晚矣!父親的遺囑被燒掉了一大半。之後李先生的弟弟以遺囑被毀無法辨認為由將李先生告上了法庭。耗時兩年的遺產官司最終以法院宣判結果遺囑無效,只能按法定繼承宣告結束。

由於遺囑保管不善引起的家庭糾紛,給原本和睦的家庭帶來了毀滅性的打擊,無疑還給親情拷上了枷鎖。直到現在提起這場官司,李先生仍然泣不成聲,他很難理解為何血脈親情在利益面前變得如此不堪一擊。

吸取家族糾紛的前車之鑑,應爭取將財產風險降到最低

“因為有了上面的前車之鑑,希望我們夫妻倆能一起在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將所有財產由兒子繼承,繼承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並特別強調要將遺囑保管在中華遺囑庫。”李先生說,“為了遺囑的事情,夫妻倆沒少爭執。我妻子因為我們兄弟倆的官司,已經心力憔悴了,她害怕自己家以後也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太恐怖了,親兄弟為了錢打得不可開交,官司結束了,親情也沒了,現在兄弟倆見面跟仇人一樣。”王女士說,“我們兩口子就一個兒子,財產以後都是他的。”

李先生告訴中華遺囑庫上海登記中心主任黃海波,他的家庭結構很簡單,他父親去世,母親健在,還有一個弟弟,而王女士是獨生子女,目前父母均健在,兩個人只有一個孩子,也沒有再生育的打算。

黃海波聽了李先生的情況介紹後,告訴李先生,根據《繼承法》,父母去世前如果沒有立遺囑的,百年後這些房產的繼承首先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但假如王先生髮生意外,在沒有立遺囑的前提下,可以繼承他遺產的是他母親、妻子和兒子,他們三人是平分。而他母親與弟弟共同生活,她可能會將分的的財產給弟弟。”黃海波說。

溫馨提示:立遺囑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傳承

黃海波提醒,一個人立遺囑目的絕不是為了立遺囑而立遺囑,其真正目的是將遺囑在合適的時機取出,交給正確的人,作為執行遺囑的依據。因此遺囑的保管就顯得尤為重要了。在中華遺囑庫啟動前,沒有一個機構可以作為獨立第三方辦理遺囑登記和保管等服務,因此像李先生父親遺囑被毀的事情屢見不鮮,常常使得當事人的傳承願望落空。“不要讓無謂的紛爭奪走血脈親情,也是每個人心中的夢想。在此建議,有需求的人士前來中華遺囑庫諮詢、登記、保管遺囑。”黃海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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