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得了癌症需要几十万治疗要求二儿子卖房,理由是二儿子房多,合适吗?

我家我居


看到这个问题,第一反应,肯定大部分人认为不合适,既然是三个儿子,为什么只要老二卖房呢?其实,认真反思一下,也没有什么不合适,那是要救爹妈的命,只要能做到就没有什么不合适。

从题中描述,可以看出老人治病要花许多钱,但大家暂时又都拿不出。老二有空闲的房子,可以卖了,用于给老人治病。

父母是三个儿子的父母,治病需要三个儿子一起掏钱,这一点也不错。但是,凡事也有例外。如果三兄弟中,老大和老三确实没有能力,家徒四壁拿不出一分钱给老人治病,而你这二儿子又有能力,完全可以负担老人治病的费用。你会怎么做?是自己给老人看病呢?还是坚持必须三人同时出钱,不然就不给老人治病了呢!我想,只要稍微有点良心的人,都不会因为其它兄弟出不来钱,而放弃给爹妈治病。随后,两兄弟也不会袖手旁观,一定会想办法为你分担一部分费用,只要兄弟们都尽力了,用心孝敬父母了,又何必去斤斤计较呢?

如果是其他两兄弟,有条件就是不愿意掏钱,那另当别论。老人看了病后,就是打官司,也要向他们讨要。对这种不孝子,绝不能姑息纵容。

乌鸦反哺羊羔跪乳,更何况人呢。养儿防老,如果这个二儿子有能力,也拒不卖房给老人治病,那老人就只有等死了。做儿子的于心何忍,如此为人与畜生何异。


无奈且向上


很多社会问题或者家庭问题都是由不公平造成,父母平等的给我们每个人生命,每个人应该孝顺父母这没有错,但孝顺过程中,也应该遵循公平原则,儿女多了,只能如此,一个儿女责无旁贷。

老人生病,儿女应该给治疗,但是,医药费应该平均分配,这是基本的公平原则,在这个过程中,不应该有吃大户的原则,也没有谁在父母面前是可怜的,父母绝不会给谁吃不饱饿着。

兄弟姐妹平等的被父母生养,多贪多占父母的,多拿钱,这个也是一种公平合理,但,谁有钱谁多拿,这是不合理的。

我觉得就是所有医疗费平均分配,不论贫穷富贵,对于父母来说,不应该有这个折扣,都应平等的对待,包括付出和回报。这是基本逻辑。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尤其是父母和兄弟姐妹之间,最好的办法是,有条件的可以多出一点,前提是自愿,而不是强迫,自愿多出一点,这是个人对父母的感情,也可以,替困难的兄弟姐妹出,这是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至于,强迫卖房子,因为房子多,这是不公平的。

这个家庭,应该有一个处事的方法,第一,平均分配医疗费,第二,有能力的自愿多出,第三,家里困难的可以伺候老人出力。我想这样的原则下,很多问题迎刃而解。

谁穷谁有理,谁可怜谁有理,谁弱势谁有理,谁悲惨谁有理的思维,是要改改了。


韩东言


当初想把二儿子这个包袱甩掉,如今得了病又要强迫二儿子卖房,这种老人根本就不配被称之为父亲,二儿子难道是眼中钉肉中刺吗?同样是子女,为什么差别对待那么严重?要我说,二儿子自己愿意卖房给你治病,那是二儿子孝顺你的福气,而你自己压根没有资格来要求人家二儿子做什么!

为人父母,除了生还有对孩子的养育之恩,你不付出一样不配得到回报,哪怕在亲情面前这点仍然适用。你疼我小,我养你老,这本来就是天道循环。年轻时候你身强力壮,舍弃了孩子不闻不问,如今癌症了,厚着老脸来道德绑架,哪凉快哪里呆着去吧!

我朋友的父亲就是如此,明明自己有钱,对于困难的儿子不管不问。朋友为了买房子钱不够,跪着向自己父亲借两万块,给一分的利息,结果老头说不给,得留着自己养老,老了不指望你。朋友在我面前痛哭,我们几个朋友给他凑齐了钱。

如今朋友过得很好,新房装修的很漂亮,我们去他家做客,他老婆也是很好的人。朋友就说,在这个房子里做啥都行。只有一条,老头子到老到死,不准踏进这个房子一步。


妇产科女司机


看到这个问题,有书君一肚子气,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家庭,张口就要二儿子卖房看病,弄到如此地步,日后二儿子与父亲,与其他兄弟姐妹如何来往!父亲将二儿子放在怎样的位置上,是做好了日后决裂的准备了吗?作为父亲,用这样的方式解决问题,让人难以认同。


之前一篇文章《中国式新“不孝”:你不帮我带孩,我不帮你养老》引起热议,有书君为其中正确的观点点赞。



其中讲到,儿女理直气壮地向父母索取他们想要的一切,一旦父母无法满足其要求,儿女就各种抱怨、甩脸,甚至以“你不替我带孩子,我就不给你养老”为理由,义正言辞地威胁老人。看似全世界儿媳妇都普遍认同的观点,其实是最丧心病狂的“新式不孝”。


同样的情况,这次换成了父亲。父亲用“我养育你成人,现在你要卖房给我看病,否则就是不孝”的理论,来威胁、强迫二儿子为他看病。


生活中看似有道理的说辞,其实站不住脚的。


当把哄娃、养老、报养育之恩、看病当成赤裸裸的交易时,也就再无父子亲情、母子情深可言。说到底,所有的矛盾都出自私上,理直气壮的索取成了常态。



再回到看病上。为老人看病是每个家庭都会遇到的事情,其他家庭是怎么解决的?无非是儿女们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经济条件好的依情况多出些,共同出力解决问题。


为何到了他家,直接强制要求?


问题还是出在自私上,父亲想当然的认为,二儿子条件好,卖房为他看病理所当然、天经地义,谁让他是当父亲,他是儿子呢,父亲用他的“伦理论”耍赖皮,道德绑架二儿子。殊不知,就算我国有《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他这样的做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作为父亲,二儿子主动提出卖房子看病,自然最好,如若没有主动提出,有书君依旧认为群策群力,家庭成员一起出力看病才是良计。父亲可以和所有子女一起商量解决问题,如全部费用平摊,或者经济条件好的多出钱,条件不好的多出力。



作为子女,百善孝为先,明知父亲现在走在人生边上,需要钱看病,却无动于衷,实在不应该。如果子女积极给父亲张罗看病,也不会上演逼子卖房的戏码。子女间,更不能因某个子女条件好,而逃避自己应付的责任,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都应尽到的责任和义务。


有书君语:对此问题你有什么不同的见解呢?欢迎在下方留言评论,别忘给有书君点个赞哦~关注有书君,私信回复句子,有书君送你一句特别的话!


有书共读


老人得了癌症需要几十万治疗要求二儿子卖房,理由是二儿子房多,合适吗?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本经要念好,不仅仅要有法,更在于要有情!合不合适怎么说呢?

我们先了解一下这件事是怎么回事吧:

第一幕:老人被检查出患有癌症

这位患癌症的七旬 老人姓曾,是四川达州人,他有四个儿子,但是自从2016年春节时老曾被检查患了直肠癌,这家就不平静,正是因为这场大病家人闹上了法庭。

在老父亲检查出得了直肠癌之后,由于儿子们一直协商不好迟迟没有给老父亲做手术,最终耽误了治疗发展成了晚期,这事记者采访的时候医生说老人只剩半年了!

第二幕:四兄弟相互埋怨,老父亲无奈只能起诉到法院,要求四个儿子赡养自己

老大老三对老二老四的怨言:生病期间都是老大老三照顾,老二老四不见踪影!


背后的隐情:情与理的纠结

老四不赡养的理由:我是上门女婿,分家没我份,赡养我不养

当年因为经济条件差,老四做了上门女婿,如今已经二十多年了,老四的理由是当年分家产时没有他的份,如今没有理由让他养!

老二不赡养的理由:曾经有协议,房子我没份,养老我不养

在二十年前老曾一家曾进行过分家,并且拟定了一份协议,老大和老三分得了房产,老二只分得树木,为了平衡,约定老大和老三负责老人养老。

老曾和老大老三的想法:老二要养,这个协议不成立

但是老曾说这个协议不成立,签订第二天自己就把自己手上的以及老大老三的撕掉了,因此不存在,这个协议老二保留着。

老二的委屈:

这份协议我是被迫签的,当年父亲及自己的大哥和三弟对自己太差了,把自己扫地出门寒了心,如今这样做不地道。

而且老二的埋怨也得到了其它村民的证明,确实老父亲对老二一家不怎么样!当年把老二当包袱甩掉,如今这样做不地道!


最后这个案子是怎么结的

老大老三的主张:

四兄弟轮流赡养【并且代表老四来的老四岳父也赞成】,因为老四已经上门,等于出嫁的女儿,可以少尽点义务。

老二的主张:

按照当年协议办理

当庭法官的说法:这份协议部分有效,老二很不理解

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说前面分家的部分是成立的,但是后面关于赡养的约定不合法,老二没有道理不赡养自己的父亲。

最终调解结果

最终休庭法官做老二的思想工作,最终老二作出了让步,四兄弟达成一致,每个人轮三个月!


这件事我的看法:

就这件事而言我个人认为这个老曾做的不地道,老二心里肯定有委屈,而且委屈大了,从情感上来说对他太不公平了,但他最终作出了让步。

我们需要给这位老二点个赞,都是一家人,过去的就让他过去,今天我们不讲利弊,也不纠结往事,毕竟老父亲也没有几天了,他还是很有担当的!

按照以往的村规民俗我认为老二完全有权利不赡养,从情感角度上来说他的拒绝也能理解,因为有前面的协议,但是与法来说子女有赡养义务是底线,这个不与其它任何关系或者协议挂钩,事实就是如此!所以在我们如今讲法制的背景下也要妥善处理好法律与村规民约的关系!


心安理得君


金十君看到这个消息也很讶异,父母生病,儿女筹钱治疗,是天经地义,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是老人及其他几个儿子这样逼迫二儿子就有点道德绑架的意思了。但是看事情不能只看一面,接下来金十君带你了解整件事情经过:

事情起因

这件事是发生四川省达州市的长梯村一位姓曾的老人身上,老人有四个儿子,在得了癌症,需要筹钱治疗的时候,一直联系不到老二和老四,于是老人是把四个儿子都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

后来才清楚,老四是上门女婿,相当于嫁出去的女儿,所以觉得并不需要担负起赡养父母的责任;而老二则是说在当初分家的时候签订了协议,协议上允许他不用承担赡养父亲的义务。

分家协议无效

分家协议上写明老人的八间房子由老大和老三各得四间,老二只得到30棵树但可以不负责老人的赡养,老四没有分得家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子女对父母拥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即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给予物质上的帮助。扶助,指子女给予父母精神上的安藯和生活上的照料。

子女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父母,必须自觉地履行赡养扶助义务,使老人能够安度晚年。

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有类似规定,所以这份分家协议中老二无需赡养父亲的说明是无效的,老人的4个儿子都有赡养父亲的义务。

庭审结果

严格来讲,父母将孩子抚养长大之后,孩子就需要赡养父母,这是应尽的义务。而分家时候父母分配家产则是另外一回事,无论父母有没有给孩子分配财产,孩子都是需要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的。

庭审中,周围人也是都在劝说老二,给他做起思想工作,到最后庭审结果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按照3个月一换,四兄弟轮流照顾老人,老二主动提出先由自己照顾父亲,在庭审结束后,老二就把老父亲接走了。

在最后,金十君想说,父母生我们,养我们,把我们抚养长大,在他们老去而自己有能力的时候,给予父母以生活和精神上的支持,这是回报,是传统美德,也是遵守法律法规的表现,毕竟,家和万事兴!


金十数据


不舒服

看了这则新闻,心里总归感觉有些不舒服,不太对劲。父亲生病了,儿子筹钱治疗,那是天经地义的,但是现在父亲、以及其他两个兄弟这样赤裸裸地提出要求,并摆上桌面,多少感觉有些道德绑架的意味在内,潜台词就是“你有钱,我们没钱,你不出,谁出”?

赢得了官司,赢不回感情!

在发表看法之前,笔者先讲述一个故事,这是真人真事,并上了某个法治类栏目。老人有四个儿子,2016年老人查出癌症,但只有大儿子和三儿子在家服侍老人,二儿子和四儿子都没有露面。老人气不过,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四个儿子履行养老义务。法院经审理,发现原来四儿子入赘邻村,二儿子16年前被逼签订了不公平的财产分配协议,并明确约定得到房子的老大和老三负责两位老人的养老送终。虽然最终老人赢得了官司,但是赢回了儿子的感情吗?

道德困境

遇到这样的情况,如果老二不卖房,肯定受到“千夫所指、万人唾骂”,社会舆论会把“不孝”帽子戴到他的头上,会让他走到哪儿都抬不起头来。也许老二会说,我也没钱,房子只是交个首付,背负着沉重的贷款。但是有人相信吗?人家肯定会说他哭穷,不愿意救老子。看热闹的人,反正事情不是摊在自己身上,所以只管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咄咄逼人。

这样的结局,我想是老二“不能承受的道德之重”,还有得选择吗,即使老婆不同意闹离婚,就算心不甘、情不愿,也会含泪、咬牙把房子卖了。

一旦祭起道德的大旗,就会拷问人性,把人逼到两难抉择的困境!

笔者母亲2014年初得了霉菌性肺炎,治疗费用高昂,笔者当时两套房,差一点就卖了一套房子给母亲治病,还好当时亲戚伸出援手,借到了钱,母亲后来病也好了。笔者就兄弟一人,当时妹妹还在读大学,所以没有遇到这样的困境。

但是在兄弟众多的情况下,遇到这种绝症,该怎么办,笔者也无解?


打虎拍蝇


99随便语:人生在世,上对得起苍天下对得起厚土,中间摸着自己良心,老二这房子应当卖。

老人得了癌症,因为二儿子房多,要求二儿子卖房治病。

就是这么一条信息,实际上已经包含了很多内容,足以让我们作出一些判断。

(1)老人得了癌症,需要几十万治疗费,没钱,老人就得死。

(2)大儿子和三儿子,比较穷,或者有钱也藏起来,起码表面上显得比二儿子要穷。这两个儿子,或者因为真没钱,或者不孝,自己拿不出钱,想让老二卖房救老人。

(3)老二的房子多,即便卖掉一套房,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小家庭的生活。

或许有人会说,老人需要钱治病,就应当三个儿子平摊。

这话说的没错。

假如三个儿子都有钱,而且都有良心的情况下,三个儿子对自己的父母,都有平等的赡养义务,老人治病需要多少钱,平摊最合理。

但现实的问题,假如三个儿子中,有人拿不出钱,或者有人自私不肯出钱,老人还要救吗?

对于这个问题,笔者必须说:要救!

为啥呢?因为需要钱救命的那个人,是你的爹妈,因为咱们是个中国人,中国人千百年来的传统观念中,父慈子孝是个最基本的做人标准。

也就是说,哪怕其他兄弟不孝,自己也不能不孝。

这是个做人的原则,换句话说,别人当了坏人恶人,难道我们就不能当个好人善人,必须和别人一样,也去作恶做坏事吗?

没这个道理啊!别人坏,别人恶,不要管他,我们必须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有人或许说笔者是个假道学,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说我是假道学,我就假道学好了!

你说我是装清高,我就装清高好了!

那个生病了,需要钱救命的是自己的爹妈,在这种时候,如果一个人还去计算自己的得得失失,笔者认为,这个人的人品也是不怎么好。

我们这个社会,如今的拜金思想太严重。

不是说拜金绝对不好,而是太多的人,把金钱看得太重,又把亲情看得太淡,以至于,我们这个社会上,哪怕是亲人之间,也很难再有很融洽的关系。

就是说,我们的社会已经非常上缺少“感情”这个东西,取而代之的是金钱利益。

一个人活在世上,把金钱看得比感情重,那是很悲哀的。

假如老二卖了房子救老人,另外两个兄弟不认账,甚至老人也不说他的好,怎么办?

凉拌呗!

自己的老爹老妈,花了自己的钱,花了就花了。

还是那句话,做事对得起自己良心,凡事求个自己心安,亲人之间,就算自己吃点亏,也没啥!

不就是让你卖套房,而且前提是你有多套房,卖掉其中一套,对你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吗?

有了这个大前提,卖掉一套房救老人,有什么可说的!

需要讲那么多谁占便宜谁吃亏吗,需要把一切得失都计算的清清楚楚,恨不得把帐算仔仔细细,自己一分钱也不要多拿吗?

做人啊,真要活到那个份上,哪怕你万贯家财,也活得没劲!


99随便


简单说一下我的观点。

不管什么情况下,先卖房给父亲救治,如果这种情况下再考虑个人得失,靠到父亲没了,也就不用考虑了。

并不是说父母最大,而是人的生命最大。遇到紧急情况,我们要先进行最有效的处理,这就是我们的紧急避险原则。因此先把父亲救好,其他的一切再谈。

或许会吃亏,但是,人生路不就是这样吗?谁能一辈子占便宜?人们没有前后眼,也许做发自本心的事就好了。更何况只是可能而已,未来怎么样还是另说。

如果你发自本心,就是不想给,那就多跟其他兄弟商量一下吧。可能有三个孩子,父母在照料的时候有偏有向,因此会对父母有意见,然后在父亲这种要求下,心里边会犯嘀咕。或许就能显示出我们独生子女好来了。

大家知道人的本能吗?本能的活下去,溺水的人,一般游泳不好的人,尽量不要去救,就因为生命受到危险的人力气特别大,有可能会把救人者一起,拽进去,造成更大的悲剧。

父母也是这样,当父亲得了绝症,他肯定会优先考虑,各自孩子的承受能力。然后,当然会想比较富裕的孩子多支援一点。可能考虑的不是很周全,没有顾及到孩子的感受。这可能是人遇到危险时的通病吧。

单纯从公平角度上讲,肯定是不合适。但是,大家要知道,兄弟齐心其利断金,日本广泛流传的三只箭故事也是这样。

人生路坎坷,得失有很多。只盯一点去,万事成蹉跎。


暖心人社


看到这样的问题,心里堵得难受,便上网搜索了一下,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老人原本有四个儿子,一共八间房子,分给老大和老三每人四间;与老二签订协议,不给他房子,将来也不让他养老;因为孩子多负担重,老四入赘到别人家。


后来老人生病了,不是说让老大和老三给自己看病,却逼老二卖房子,理由竟然是他的房子多!


真的被这一家人气到无语了!


不知道提出让老二卖房子的,到底是老人还是老大和老三,或者说老人一直在被老大和老三操控着。

既然当初不给老二分房子,现在又凭什么让人家卖房子给老人治病?


他房子再多也是自己努力拼搏赚来的,这不是仇富吗?


人心怎么会如此险恶?虎毒尚不食子,他们的老父亲怎么忍心道德绑架自己的儿子?


还有老大和老三,都是亲兄弟,相煎何太急?


我觉得老人提出让二儿子卖房的要求不光不合适,还很流氓!


首先,老人当初做得确实过分。


都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当初凭什么把老二赶出去?


如果说老四入赘别人家里,是为了讨一条生路,那么最可怜的就是老二:


在媳妇生病的情况下,被父亲和自己的哥哥弟弟赶出去,当时的心情不知道绝望到什么程度。


其次,老大和老三太过奸猾。


既然分得了父亲的房产,就要好好孝敬父亲,当他生病的时候,应该积极地看病,而不是互相推诿,以致延误父亲的病情。



再次,老二实在是宽厚之人。


虽然中间经历了一些纠结与委屈,但毕竟血浓于水,最后他仍承担起赡养父亲的义务,于情于理于法都不由让人心生敬意。只是不知道老人的心里是否会有愧疚?


最后,癌症到了晚期,过度治疗已经没有了意义,即使卖了房子都用于治病,到最后也是人财两空,怎么忍心呢?


孩子们需要做的就是尽量减轻老人的痛苦,让他在爱与温暖中度过余生。

忽然想起我的一个邻居,有一次例行体检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竟然得了肝癌,还是晚期。


强忍住悲痛,他与妻子商量要盖房子。当时他们的儿子才十几岁,还远不到结婚娶媳妇的年龄,他妻子死活不同意。


老实巴交一辈子的他因此与妻子翻脸了,说房子必须得盖,妻子拗不过他,只好取出所有的积蓄,把房子盖了起来。


当房子刚装修好的时候,他像完成了任务一样,一口鲜血喷了出去,栽倒在地上,再也没有醒过来。


后来他家人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他的体检报告,一家人又心疼又后悔,那么长时间,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他情绪异常。


当他疼痛难忍的时候总说胃病犯了,自己去屋里吃点止疼药然后继续干活,没有住过一天医院。


同样是为人父母,有的处处为孩子着想,有的却处处跟孩子讲条件,这就让人觉得难过和难以接受。


这件事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我们风险意识的不足和养老制度的不完善。


如果老人年轻时能买一份重疾险,如果养儿防老的意识淡一些,当疾病来临时,也就不会那么猝不及防,更不会把病拖到无法治疗时才想起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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