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祕六大購房合同陷阱!掌握三招避免掉坑!

揭秘六大購房合同陷阱!掌握三招避免掉坑!

籤購房合同是房產很必要也很重要買房的步驟,買房路上存在的問題很多,合同簽訂更需要謹慎,要想最後不被坑,識清陷阱很重要。

1、在合同中用模糊詞語規避自身責任。這種是在籤合同中很難發現的問題,比如交房日期就很容易模糊這個詞,常見約定為辦完貸款後或者物業交接後,其實這些都是很模糊的詞語,因為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把物業交接完畢,也不知道貸款到底能不能成功,所以為了更好進行交房一定要把交房日期約定成具體的年月日,這樣可以避免因為交房產生糾紛。

2、合同空白處不讓填寫卻被對方動手腳。購房合同可能會有大部分空白的地方,現在籤的合同很多都是制式合同,制式合同除了把一些很必要的內容填進去後,大部分空白內容都是根據實際的情況再往裡面填寫的,很多時候在籤合同的時候並沒有想起來在空白地方應該要填些什麼,或者對方有些時候不讓填寫空白處,然後自己也覺得沒有關係,但其實這種空白處是有弊端的,可能會被對方偷偷加入一些利於對方的條例,所以這點特別需要注意,如果空白處沒有特殊說明的話,可以把空白處劃一道斜線,這樣表示空白處已經沒有什麼內容了,不需要再填寫了。

3、合同中約定的雙方權利與義務不對等。因為我們現在籤的都是制式合同,都是統一的版本,很多購房者會認為只要把基本內容填進去了就沒什麼好擔心的,但其實在很多合同裡,在約定的買方和賣方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對等的,比如賣方籤協議裡說明在什麼不抗因素下就可以違約不賣房或判定合同無效,這點對買方來說就沒有明確約定賣方違約責任,但是對於買方違約的話,可能就會約定如果逾期不付款等的違約責任。

4、實際合同與工商部門備案的合同不同。這其實講的就是陰陽合同,大部分買賣雙方實際生活中為了逃稅,會先簽一份實際成交價的合同,再籤一份低於實際成交價的假合同再去工商部門備案,但房屋買賣合同的簽訂是必須要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必須按市場交易規則進行,簽訂陰陽合同的行為是違反了稅收管理規定的,也是屬於偷稅行為,如果被相關部門發現的話,輕則會罰款拘留,如果偷稅金額太大次數太多則會成為嚴重的犯罪行為,所以建議大家還是不要簽訂陰陽合同,雖然簽了可以逃一點稅,但後來要承擔的責任可能會比之前逃的稅大很多,也有可能會遇到對方反悔,一旦反悔可能錢都要不回來。

5、補充協議中添加條款致使違約金縮水。大部分人可能在買賣合同中都先約定好了違約金金額,一般在必要的情況下是會籤補充協議的,這時就會有人在補充協議中做手腳,約定違約金金額不得超過多少錢,這樣就導致違約金縮水了。

6、出售房屋的人並不是房屋所有權人。在二手房交易中假房主、假房產證、假房源這樣的現象比較常見,房產證上的名字和賣房人不是同一個人,購房者交了預付款並與其簽了合同,後來才發現事實,追討預付款會很難很難,為避免這種情況一定要一再三核查賣房人信息和房產證信息是否一致。

避免陷阱做好三點:

1、一定要查清產權登記情況,拿身份證或產權證去當地房產交易中心查房產登記情況;

2、做資金監管,之前的文章有分享過,去銀行辦個資金監管賬戶,把錢放進去,銀行根據交易過程放款,對資金有一定的保障;

3、合同備案,現在很多城市對二手房交易都有規定,必須要進行網籤備案,進行備案後可以避免遇到房子一房二賣,買賣雙方權益也可以得到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